付彪
爱奇艺在“超前点播案”败诉后,又被指“侵犯隐私”:在案件庭审中提交了原告用户吴先生的观影记录,被当事人公开质疑。观影记录、打车轨迹、搜索记录、购物清单……人们在网络空间的活动越来越频繁,每一次屏幕停留、指尖操作,都会被存储为数据形态的“痕迹”。浩如烟海的“网络痕迹”关系用户个人隐私,究竟该如何保护?
“网络痕迹”又被称为“数字脚印”,是指用户在互联网空间活动后留下的行为记录,既有公开的帖文、状态等,也有被本地或云端服务器记录的数据。与个人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不同,很多“网络痕迹”会被收集进行商业利用。较为规范的做法是,企业将信息脱敏后分发给人工智能算法,最后形成用户的偏好分析,达到精准推送的商业目的。
据业内专家介绍,APP通过分析用户上网浏览记录,并结合用户个人喜好、行动信息、行为轨迹等,可绘制成“用户肖像”,从而实现广告的精准推送。多个流行APP的用户隐私协议相关条款几乎无一例外都提及将对收集的部分信息进行商业利用,多数情况用于用户个性化服务、推送信息、广告等。但从协议授权到商业利用,使用用户“网络痕迹”的过程存在侵权之嫌和安全风险。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被侵权经历:在婚恋、借贷等平台上,只要有浏览记录,很快就会收到相关推销电话;刚订一张机票,各个应用马上就会推荐目的地的相关信息。这种利用用户浏览历史,通过定向推送获得广告收入的“精准广告”,让不少用户觉得毫无隐私。有法律人士认为,观影记录、打车轨迹、网络记录、购物清单等,包含用户的生活轨迹和个人喜好,既属于个人信息也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授权和许可均不得非法使用。
(选自东方网)
【素材解读】
技術本没有原罪。譬如算法推送,个性化定制是未来的趋势,一方面可以实现需与求的精准对接,另一方面也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但问题就出现在过度和粗糙上,也就是过度收集“网络痕迹”、粗糙推送广告信息,以达到牟利的目的。别让“网络痕迹”沦为“侵权利器”,一方面应着力研究对算法的规制,明确商业使用和数据保护的边界;另一方面应加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立法,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堤坝。当然,企业也需征得用户同意,方可提供个性化推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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