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贾妍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方意、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荆中博
本文节选自《财贸经济》2020年第10期
本文的主要结论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整体来看,中国经济金融系统的风险源头在于实体经济,金融体系主要起风险吸收作用。但是,在金融危机等极端事件发生时,金融体系的风险放大作用显著增强。第二,金融体系风险吸收作用强度与经济金融系统风险水平有关。金融体系风险吸收作用与实体经济风险呈正相关的关系,与金融体系风险呈负相关的关系。第三,金融体系风险高于实体经济风险的程度越大时,金融体系的风险放大作用越强。反之,金融体系的风险吸收作用越强。第四,从金融子行业与实体经济之间的风险溢出视角来看,多元金融业风险吸收作用最强,保险业次之,银行业最差。相比于多元金融业和保险业,银行业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风险溢出效应最强,但大部分时期,其对实体经济的风险吸收作用最弱。第五,不同阶段金融子行业对实体经济的风险溢出作用存在异质性。金融体系风险吸收与放大作用在不同阶段由不同金融子行业承担。
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防范系统性风险需要重点关注实体经济发展。在正常时期,经济金融系统风险来源于实体经济。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这一顶层观点提供经验支持。因此,在正常时期,预防系统性风险需从源头着手,控制好实体经济风险。第二,化解系统性风险需要重点关注金融体系。在金融体系面临压力时期,其对实体经济具有明显的风险放大作用。因此,在金融风险上升时期,针对金融体系进行有效监管是快速化解风险的有力措施。第三,重点监测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风险溢出。在金融部门中,银行业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风险溢出效应最强。因此,监管部门应建立以银行业为主的风险监测体系,防止金融风险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冲击。第四,鼓励金融行业多元化发展。金融体系风险吸收作用的发挥得益于不同金融子行业在不同时期承担主要作用。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吴宾、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 齐昕
本文节选自《公共行政评论》2020年第5期
相较于2010年,“十二五”期间地方政府对保障房留言的回复倾向、回复速度在总体上均有提升,对公民住房诉求的回应性总体上有所增强,但回应行为依然存在地区间差异。
作为政策执行压力的测度指标,地方政府承诺建设的保障房数量越多,当地领导回复公民保障房留言的可能性越小;但承诺建设的保障房数量对当地领导回复留言的时间周期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政治指令和目标监督责任制带来的考核压力,在强化地方政府“对上级负责”的政治执行逻辑和遵从行为之外,难以有效促使地方政府重视本地住房问题、关心居民住房需求。
房价收入比相对较高的城市,当地官员回复保障房留言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目标责任制没有有效提高地方政府在住房困难问题上的关注程度。此外,市长面临的问责压力比市委书记更高,回应居民住房诉求的可能性更大。
在中国自上而下的央地关系情境下,政策目标分解、指令下达和目标责任制的监督强化了政治遵从,能够在短期内提高地方的政策执行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数量性任务,但也可能导致政策目标异化的消极后果。本文揭示出在住房保障这一类社会性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与“回应本地居民住房需求”之间的脱钩现象。这反映出目标责任制在强化地方政府回应上级政策指令的同时,在促成其回应本地居民生活福祉改善的根本诉求的自发性动机上的作用有限。
上海理工大学 侯世英、宋良荣
本文节选自《财政研究》2020年第9期
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数字金融的发展提高了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效率,具体来说,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规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成本和风险,缓解地方政府融资难的困境;数字金融发展能通过提高财政透明度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间接提升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规模,并抑制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成本和风险;地方政府能力对数字金融的作用具有调节效应,地方政府经济管理能力和公共治理能力的提升都有助于提高数字金融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
本文研究具有以下几点启示:
重视数字金融的作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引导金融“脱虚向实”是当前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方向,数字金融作为金融发展的新兴业态,塑造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降低了地方政府融资对银行信贷资源的依赖性,为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融资路径,因此要重视数字金融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
厘清财政与金融的关系,深化政府债券市场化改革。金融资本和财政职能的结合有利于缓解政府融资困境,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但在融资市场上政府过多的行政性干预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源错配,降低金融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可能引发多部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所以政府作为融资主体要遵守金融市场规则,配合市场调节机制积极开展融资行为;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机制构建的目的就在于加强金融市场在政府债务融资中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只有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金融资本供给和财政融资需求才能实现最优匹配。
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省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翟凯
本文节选自《中国行政管理》2020年第9期
随着精准扶贫的深入,应将国家反腐力量的监管沉透和降维嵌入作为针对贫困地区建设“双薄弱”(监督能力薄弱、民主治理薄弱)现状的宏观战略指导,从扶贫建设项目腐败系统风险所展示的小世界、“二相性”等方面进行突破。
充分利用该系统中的“小世界”的特征,对现有不恰当的治理流程梳理、重构,以“流程再造”改变系统中的“联系长度”和主要风险点的聚集度大小,通过提高政府权威治理的聚集度优化流程管理,推动主体间协调与监督合作:第一,结合智能化系统的发展,开发一套评价承包商能力的自动化程序。第二,复杂系统理论中,小世界中多元主体间的“可信承诺”机制是协同治理的重要基础。
结合复杂网络理论,重新设计该系统中风险治理的沟通、流转、执行流程,缩短系统中“平均路径长度”,优化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监控,识别虚实“二相”中关键节点,增强可控性治理。第一,在决定大型公共工程项目前,应完善听证程序。第二,鉴于扶贫项目投资的特殊性,通过上述公开筛选测试的各类项目还需要进行经济可行性评估。第三,复杂网络理论要求在各中心主体间建立程序化、全覆盖的共享信息网络。第四,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专门的腐败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相关各方也都必须将反腐败措施作为其合同的一部分。第五,目前我国建筑法对承包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师的资格都有严格的规定。第六,需将民生可持续发展和工程建设创新作为授予项目和竣工审查中的重要审查目标,以此作为减轻部分官员对项目施加不良压力的上位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