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丹 图/董欣
营口自贸区依托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推动形成了我市高新区、自贸区、保税区“三区融合”的发展格局,对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区内聚集了诸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上世纪90年代,由于部分企业急于开工,政府部门为拉动经济发展,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方式,允许企业先行建设生产,导致如今由于缺乏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自贸区营口片区涉及政府原因导致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共104户,其中既涉及土地又涉及地上建筑物产权办理的40户;仅涉及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办理的64户。合法登记手续的缺失造成了企业在建筑物抵押贷款、土地厂房出让等方面的阻力,使企业的资产盘活和转型升级遇到瓶颈。
自贸区成立至今,着力实施制度创新与政策创新,突出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助力企业发展。在此期间,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辽宁省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督导指导工作组指示精神,积极落实营口市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协调小组任务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魄力,主动担当,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在助推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方面持续发力,为自贸区的长足发展清除了沉疴。迄今为止,共为56家企业办理不动产证,办证率超过50% , 其余企业目前正处于履行程序阶段,通过积极协调推进,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全部办结。涉及土地总面积3493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972.85平方米的房屋;其中办理抵押贷款11宗,抵押金额8790万元。
担当作为,持续跟踪落实。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坚持提前介入,多次会同自贸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共同研究,积极对接,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主动到消防、质监、规划部门沟通联系,迅速打开工作通道。同时深入一线,实地了解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场剖析办证难点和堵点,以敢为担当的作风,提供开创性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密切配合,加强业务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守住底线,依法依规”原则,推动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对于只签订土地转让手续,没有履行土地交易合法程序,没有签订正规的土地出让合同的企业,因事施策,积极协助补办土地招拍挂等相关手续。同时,着力优化整合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实现房屋测绘与权属调查同步办理,大力提升办事效率。
打破常规,创新办理路径。由于时间久远,自贸区部分企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书等材料严重缺失,无法正常办理地上建筑确权手续。市自然资源局紧紧抓住质检、消防、规划三个关键要素,同意等效文件替代办法,采用规划核实意见代替规划核实合格证、质量鉴定报告代替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意见代替消防验收审批文件的方式,对整个登记环节实行流程再造,为企业开辟了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便捷通道。
灵活施策,实现企业减负。自贸区部分地上建筑已建成十数年,现行消防验收规范已发生变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营商环境建设导向,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允许企业按建筑物修建时期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审图、验收。针对部分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竣工图等材料缺失等问题,允许企业以规划设计单位按厂区现状进行实地测量,按现状规划平面图出具规划核实意见,极大减轻企业负担。
精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在自贸区成立之初,自然资源局率先组建了自贸区不动产分中心,将登记服务窗口下沉至自贸区开发建设一线。分中心成立后,常年面向自贸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特事特办”,坚持登记前置要件“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合则合”。坚持“急事快办”,面向企业开展全流程跟踪指导服务,精简办事流程,实现“材料齐全、即时办结”,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积极努力、配合和推动下,自贸区多家企业的办证难题得以化解,这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盘活资产的动力,部分企业在办完不动产证后,便有银行主动来洽谈贷款业务;实现了企业减负纾困目标,企业以土地使用证进行抵押,贷款利息只有原来的一半;增加了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部分企业确权后与外地项目进行了有效对接,创造了发展的新机遇,为促进自贸区营口片区蓬勃发展和营口市的全面振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