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时代的国土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研究

2020-11-04 00:20李东方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83期
关键词:土地整治乡村振兴

李东方

【摘  要】我国多年的土地整治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新时代土地整治工作要与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等重大国家战略有机结合,推动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转型发展。

【关键词】土地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乡村振兴

1、土地整治的概念

根据《土地整治术语》規定,土地整治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的统称;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需要,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及相关规划,对未利用、低效和闲置利用、损毁和退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等专项活动,都属于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多个主体、多项环节的复杂技术性工程,包含了实施主体、组织方式、资金筹集、运行模式和监督管理在内的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对土地整治开始进行探索与实践。自2000 年起,我国开始批量安排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多年的土地整治成效显著,土地整治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要战略部署,成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存在着土地整治目标单一、资金投入标准低、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公众参与少、建管分离、综合效益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2、国土综合整治的概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新时代土地整治工作要与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等重大国家战略有机结合,推动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转型发展。

《土地整治术语》立足未来发展,明确了“国土综合整治”的内涵:针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中产生的问题,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综合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修复国土空间功能,提升国土空间质量,促进国土空间有序开发的活动,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生态国土的总平台。

国土综合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推动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转型发展,是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平台、总抓手。国土综合整治要主动服务新时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在优化乡村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夯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基础方面发挥平台和抓手作用。其中,重点要通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3、国土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3.1统筹规划,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应

加强规划引领,树立统筹兼顾的规划设计理念,统筹农业、旅游、文化等方面的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农村发展、农村旅游、农业业态、乡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结合。结合当地特点和群众需求,主动发挥国土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对项目区进行整体功能分区布局、总平面设计、用地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特色项目设计等,明确建设蓝图,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应。一张蓝图干到底,严格村庄规划实施,严控点外建房、未批先建等行为,严格按村庄规划审批农民建房,引导农民建房往新市镇、新社区规划点内集聚,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3.2整合资金,发挥资金叠加效应

对整治区域内的项目工程进行整合,整合如村庄整治农村旧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等各方面的涉地、涉农项目与工程,整合各部门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发挥资金叠加效应。通过国土综合整治,获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拆旧复垦指标等多种指标,通过指标公开交易,换取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3.3保护耕地,落实“藏粮于地”

国土综合整治要切实落实“藏粮于地”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调整优化耕地布局,统筹补充耕地数量、保护并提升耕地質量,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将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并用于区域间有偿调剂。

3.4优化用地布局,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以国土综合整治为平台,着力优化建设用地格局、推进存量用地挖潜,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提升低效用地利用效率。结合整治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为创建现代农业园区、扶持传统特色产业以及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提供用地保障和承载空间,推进产业融合,提升农业农村经济活力与竞争力。

3.5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村产业链

国土综合整治要加强总体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施工单位可以雇用当地农民参与到国土综合整治中,农民可以承担的工程建设内容可以由农民承接。通过整治增加农民的租金或分红等财产性收入。当地农民能够胜任的农业生产领域,整治后的土地可以向他们倾斜,确保其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国土综合整治后,可以集中流转土地,引入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

3.6优化农田生态系统,提升乡村景观美学价值

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的国土综合整治全部流程和环节,优化农田生态系统,发挥农田的基础生态作用,打造特色田园风光。尽量使用当地材料和工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现有建筑及设施等,合理保护与修复自然景观,挖掘与提升乡村景观美学价值。

3.7保护与传承乡村传统文化

乡村振兴需要根植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国土综合整治过程中,不应全盘否定农村传统因素,要尊重农村特色。挖掘乡村资源,尽可能保留传统农耕文化和民风民俗中的积极元素,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保留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刘新卫. 土地整治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J].资源导刊.2017(12)

[2]贾文涛.从土地整治向国土综合整治的转型发展[J].中国土地.2018(05)

[3]彭郭英.以“土地整治+”理念助力田园综合体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发展[J].浙江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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