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吕晋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应山西某高新区环境治理小组委托,基于该区对水污染防治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开展水质监测调查,并针对实际监测结果提出相应防治对策。具体内容包括:高新区内区域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区域内产业布局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和生活用水产生的影响,分析和评估区域内可能的水环境风险,综合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提出对高新区水质污染治理的优化调整建议,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某开发区污水排放主要来源于山西XX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XX 包装有限公司和XX 陶瓷有限公司,COD 排放总量为0.901t/a,NH3-N 排放总量为0.1716t/a。其余企业的工艺废水均不外排,在场内处理后循环利用。各企业的清净下水排放和雨水排放属于正常排放,但厂区内可能存在跑冒滴漏或非正常工况产生废水等现象,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由清净下水排放口或雨水排放口排入外环境,造成区域地表水体特征污染物招标、水质恶化。为此,园区需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企业工业废水、清净下水和雨水排放口的管控,必要时应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对外排废水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污水未经处理不外排,不偷排。
本次水质监测项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水质评价依据标准执行。
地表水: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的地表水水体为某某河流,区域河流段水环境功能为工业与景观娱乐用水保护,相应水质要求为IV类,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 类标准,属IV 类功能区。
地下水:地下水主要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工农业用水,属Ⅲ类功能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高新区生活用水来自寿阳县宗艾镇宗艾村深水井,井深700m,出水量1200m3/d,通过管道送至各用水场地。根据高新区生产、生活用水量详见表1 和表2。
表1 主工业场地用水量表
表2 辅助生活区用水量表
高新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80m3/d,处理工艺“缺氧+MBR 生化+消毒”,可满足产能提升后生活污水处置要求。园区内辅助生活区食堂设有隔油池,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道路洒水等,不外排。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排入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结合地下水径流方向、水位埋深等水文特征,本次监测主要以高新区毗邻的10 个村庄布设了7 个水质监测点和10 个水位监测点。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及拟建项目排污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包括:pH 值、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共21 项。与监测同步测量井深、水位、水温等。地下水分析方法按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进行。同期检测分析地下水环境中K+、Na+、Ca2+、Mg2+、CO32-、HCO3-、Cl-、SO42-共8 项的浓度。
监测过程中采样、保存及分析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进行。
根据以上所有监测断面中CODcr、BOD5、总氮、石油烃均不达标,四干渠进入中区下游1000 米的监测断面总磷也不达标,其余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见表3。
表3 水环境质量监测统计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非正常工况下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若发生泄露,10 年后,污水沿碎屑岩类裂隙含水层地下水水流方向沿下游的最大迁移距离为1290m;非正常工况下高新区内水处理站调节池,若发生泄露,10 年后,污水沿碎屑岩类裂隙含水层地下水水流方向沿下游的最大迁移距离为951m;场界处NH3-N、氟化物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1290m范围内,距离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1290m范围内无饮用水井分布,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水井水质无影响。污染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河谷,向下游运移更远,将对下游地表水体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该区企业在生产期间必须做好污、废水的防渗措施,防止场站附近地下水受到影响,保证水源地以及村民的用水安全。同时应在场址下游设置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本项目水处理工艺在此基础上,增加缺氧-好氧处理过程,进一步去除COD;氨氮调节池保证氨氮处理的稳定性。类比现有已建运营的部分高新区企业工业水处理效果,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能达到相关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优先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和地面皮带通廊落差点喷雾除尘,剩余外排至主工业场地北部的太安河。
本次监测区域内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36.322m3/d,包括辅助生活区的生活污水44.13m3/d,主工业场地生活污水192.12m3/d。高新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80m3/d,处理工艺“缺氧+MBR 生化+消毒”,对SS、BOD5、氨氮、LAS、总大肠菌群的平均处理效率较高,处理后的水质为pH 值,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本次水质监测项目针对某高新区现有水质污染源及监测结果,水质监测评价对区域内水质污染源提出了防治措施的阐述,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制定出合理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跟踪监测计划。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有效保障了区域内的水环境和群众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