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行动方案主要目标为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将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根据2019年一季度和四季度污染水平,分类确定各城市的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2020年10-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汾渭平原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2021年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2天以内;汾渭平原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3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