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化工职业标准体系的比较分析

2020-11-03 22:18高炬朱文俊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职业标准比较分析化工

高炬 朱文俊

摘要:文章就德国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与我国化工总控工职业标准,从两者的职业定义和职业等级、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方式以及考试科目与时长等维度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差异,对于优化我国职业人才培养的标准体系和培养模式提供借鉴。

关键词:职业标准;化工;比较分析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加大了改革开放的力度,一大批国际著名企业入驻,一大批国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等都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掌握先进技术技能的、具备与现代企业相匹配的综合职业素养以及了解国际通行规则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一方面积极吸取国外先进职教理念、教育模式,引进国外教学资源并加以消化,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另一方面发挥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特点,加快职业教育的走出去步伐,提高职业教育的国际化办学能力和水平。

国家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标准和教学模式,加速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提高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指出“完善中外合作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專家和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注重培养符合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求的本土化人才。积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明确提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这些政策为职业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指明了方向,也为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以及借鉴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职业院校要突破传统思维,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研究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是国家重点职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经过四十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形成了“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化学工艺专业是学校特色专业和上海市中职示范品牌专业,本世纪初专业依托区位优势,与上海化学工业区内的德国拜耳(现“科思创”)、巴斯夫及赢创等国际知名化工企业开展校企“双元”合作。2016年来本专业致力职业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不断推进专业国际化建设,不断推动合作走向深度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有力推动了学校国际化办学的进程。经过这些年与国际知名化工企业“双元”合作办学,学校深切感到要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对于职业院校而言,专业国际化建设不仅是课程内容的国际化,也不仅仅是取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更关键的是从办学理念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标准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化、教学模式的国际化以及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等方面全面推进。鉴于国内职业院校中化工类专业尚无将德国职业标准体系与“双元制”模式相关联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成熟案例,学校于2019年度立项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基于AHK认证体系的‘双元融合专业国际化建设探究”,通过对中德职业标准体系的比较研究及“双元制”核心要素的分析研究,探寻该标准体系对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素养的要求,结合我国国情分析筛选出可以借鉴的要素,为借鉴德国AHK化工职业标准体系,构建专业建设标准体系,重构化学工艺专业课程体系,建立职前教学模式及职后培训模式以及考核评价实施规范,形成“双元融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供理论依据。

一、中德职业标准体系比较[1]

德国的职业教育以其完备的职业标准体系和“双元”培养制度造就了一大批技术人才,为德国成为制造强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开展中德两国职业标准体系的比较研究,分析两者的同异,汲取其中的精华,对于完善职业人才培养的标准体系,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德国从联邦政府到各地方政府都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标准体系来保障职业教育的实施。其中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国家资格框架》确立了职业资格结构体系,公布各教育职业(专业)目录,而《职业教育条例》则是教育职业标准(即专业标准),它规范了各教育职业(专业)的名称、培训期限、教育职业概述、培训框架计划和考试要求,各州地方政府依据《职业教育条例》制定《职业教育框架教学计划》,确定本教育职业(专业)所有学习领域(即课程)的数量、名称、学时并对其中每个学习领域的目标、内容和学时提出具体要求以规范“双元制”培训的教学行为[2]。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了统一的职业标准规范。

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已形成较为齐全的职业标准体系。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归类,对规范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发布国家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并会同各行业协会制定了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标准,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地方的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各职业院校再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各自的实施性专业教学标准作为开展专业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各通用工种的职业资格标准,作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标准,而各行业也制定了各自的职业资格标准,作为行业职业资格鉴定的标准。

比较发现,德国的职业标准体系具有统一性,其一,各地方都制定了《职业教育框架教学计划》,但都是以国家《职业教育条例》为依据,保证了各地方专业教育的一致性。其二,国家《职业教育条例》涵盖了培训和考试的要求,确保了职业培训和获得国家认可资格的考试标准统一。而我国各地方职业教育和培训存在着标准上的不完全一致,同时,现在国家要求职业院校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但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鉴定上也存在着标准的不一致性。

二、中德化工职业标准比较[3][4][5]

德国对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培训和考核是按照由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经与联邦教育研究部2006年共同颁布的 “化工操作员职业培训条例”以及2014年修订颁布的“化学专业经考核工业技师承认学历之考试条例”执行的。中国各地的中等职业学校化学工艺专业人才培养是在中国化工教育协会2007年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化学工艺专业教学标准”基础上根据各地情况所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实施培养。以上海市为例,市教委在2018年修订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化学工艺专业教学标准”,在该标准中明确了职业范围所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化工总控工”职业资格。

现将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与德国化工操作员和化工工业技师职业资格标准加以比较,寻找并分析两者的同异,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为构建本土化的化工生产通用工艺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重构基于该体系下的专业课程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1.职业定义和职业等级

就我国“化工总控工”与德国“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的职业内含与职业等级进行对照(表1)

化学工业技师:在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分支的企业中以及在同一个企业的不同业务领域和经营活动范围内从事实务性、组织性和管理性工作;灵活适应生产中持续变化的方法和系统、适应持续变化的工作组织结构,适应组织发展、人事管理和人员发展的新方法,以及参与塑造企业的技术和组织变革的人员。

2.培训内容

就两者的培训内容进行对照(表2)

三、中德化工職业标准的差异分析

由上表1-5对比可以发现,从标准架构两者均包括了职业定义和职业等级、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及考试科目与时长等的要求,但在各具体内涵上还是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

1.职业定义与等级

我国化工总控工(初、中级)侧重于操作总控室中运用仪表、计算机对生产过程的操作;德国化工操作员则是运用通用的技术和工作方法,通过对化工装置操作来监控生产运行过程,并能对装置、设备进行维护。两者比较化工操作员涉及的面更广,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更为宽泛全面。

我国总控工(技师、高级技师)则是比较偏重于本专业领域的知识技能的拓展和深化以及技术管理,而对于团队组织、领导和沟通行动等方面的要求还涉及不多。德国化学工业技师更侧重在涉及的业务领域和经营活动范围内从事实务性、组织性和管理性工作。因此除了具有更深厚的专业功底外,还应具备专业地处理以及实施专业工作、团队组织和领导工作的能力。

2.培训内容与时长

由于德国对于某一教育职业(专业)的培训和认证采用的是统一标准,因此该标准制订得比较详细,指向性及操作性相当强。而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职业鉴定是“双轨制”,因此职业标准制定是带有宏观指导性和原则性的。

对比我国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职业要求并联系化工类专业教学标准和德国化工操作员职业培训条例及工业技师考试条例中培训内容可以发现,化工总控工侧重化学、化工的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机电仪、分析检验、安全等知识和技能,对职业素质及综合能力没有提出原则上的要求,而对于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则比较宽泛针对性不是很强。反观化工操作员比较侧重职业领域的工艺技术的基本操作、生产线操作以及生产设备的安装维修控制与调节等技术,此外化工操作员突出的是“职业”,因此列入了如“负责任行动(责任关怀)的企业措施(劳动安全与劳动健康保护,设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以客户为导向(客户至上),以成本为导向行动/工作”、“工作组织与沟通(工艺过程、操作过程和工作过程的计划与控制;团队工作;信息搜集,文件记录/整理;沟通与信息系统)”等内容,形成了以生产过程为导向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系统培训项目。

3.培训主体与方式

我国对化工总控工的培训没有明确对培训主体进行规定,职业院校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独立承担在校专业学生的考证培训。企业员工培训通常是由企业培训部门或委托职业院校或社会上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在培训方式上,专业理论一般采取课堂授课形式,技能操作一般实验(训)室的仿真或模拟装置上开展。德国法律规定,职业学校与企业或其他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德国又称“教育企业”)均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即“双元制”),并明确双方的职能,职业学校主要实施职业普通文化知识、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教育,企业主要开展进行的职业技能和相关工艺知识的培训。企业专门设置的实习车间和实际生产车间,或者由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实训基地(也称跨企业培训中心)承担职业技能和相关工艺知识的培训。

4.考核方式与时间

正是基于我国化工总控工与德国化工操作员及化学工业技师在职业定义上的差异,因此两者在考核评价角度上也存在着较大不同。我国化工总控工注重对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考核鉴定,以书面和仿真操作为主,仅对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了答辩评审环节。德国化工操作员和技师更注重对职业业务领域的生产运行过程、专业地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的考核,所以化工操作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考核范围更宽泛,理论考核设置了基于情景化的答题形式,注重考核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操作考核设置了先制定操作方案再根据方案实施操作的环节,强调考核操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还有专业谈话考核环节,考核时间较长;而对化学工业技师,则采取了跨专业基本资质(通用能力)和以情景任务形式的具体行为资质(专业领域能力和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的考核,考核形式除了书面答题、实践操作外,还要与考官进行专业讨论、书面论述等,考核时间也要持续多天。

四、结论

通过对中德化工职业标准的比较分析,我们感到,我国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标准侧重于该岗位的技能,着重培训从业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德国化工职业标准则是注重化工生产领域各主要岗位的通用的技术和工作方法以及管理能力等职业资质(综合能力)的培养。相对而言,德国化工职业标准及其考核方式更加贴近当今化工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更加符合现代企业对高技术技能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的人才培养标准,对于引导职业院校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转变对专业人才规格定位的认识,更新人才培养理念,夯实校企合作办学基础,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将产生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许冰冰.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J].职教论坛,2013,(13):48-53

[2] 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经与联邦教育研究部.化工操作员职业培训条例(Ausbildungsberuf zum Chemikanten/zur Cheminkantin). BGBl IS 2047/职业教育公报 IS 2047.

[3]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经与联邦教育研究部.化学专业经考核工业技师承认学历之考试条例.www.gesetze-im-internet.de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化工总控工—2019年版.

作者简介:高炬(1967-),男,汉族,浙江富阳,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校长,高级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

朱文俊(1963-),男,汉族,籍贯:江西,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教学研究。

基金项目 2019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基于AHK认证体系的“双元融合”专业国际化建设探究”(HG2019Z13)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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