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生朋
摘要:毕节市作为全国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试验区,绿色金融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仍然存在绿色金融发展主动性不强、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现实困境,需要健全绿色金融政策管理体系、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培育多元化市场主體和实施绿色金融强监管的管控机制。
关键词:绿色金融 现实困境 优化路径
一、引言
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五省(区)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7月,在毕节试验区成立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本文主要分析毕节市绿色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就毕节市发展绿色金融优化路径进行探索。
二、文献综述
从国外看:1989年,英国经济学家大卫·皮尔斯等首次提出绿色经济后,学界对绿色金融内涵理解各有不同。如Salazar(1998)指出“绿色金融是金融领域的创新,它搭建了金融领域与环境保护之间的桥梁;Labatt(2007)等人认为“绿色金融是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转移环境风险的特点”。从国内看,学者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一是注重借鉴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蒋先玲等人指出,发达国家实践表明市场在绿色金融发挥主力作用,政府可以发挥积极有效的引导。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地位与政府的引导作用,注重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基础设施。朱凤林等认为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并因地制宜应用于我国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可按照“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方向。二是对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马骏提出应通过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建立绿色担保机制、构建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等12种渠道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可得性;卢树立通过全面梳理国内外研究,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提出从机构建设、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构建和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三是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董晓红通过构建模型分析绿色金融发展与地区生产总值、金融发展水平、空气质量和碳排放量间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这些因素对绿色金融发展均存在或正或负的影响。
三、毕节市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一)毕节市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毕节市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主要采取“自上而下”模式。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毕节市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实施方案》,就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绿色发展进行了路径安排,并围绕绿色矿山、绿色制造、绿色农产品等方面,细化成具体实施方案,多层次推动绿色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1月,市委出台了《毕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202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助推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毕节市发展绿色金融现实困境
截至2019年12月末,毕节市绿色贷款余额125.38亿元,占人民币各项贷款比例为6.74%,绿色贷款占比较低,其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配套政策措施滞后,绿色发展合力尚未形成。毕节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绿色理念宣介的广度、深度不够,社会各界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度低。尽管目前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散见于各政策文件,缺乏系统规划,也未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涉及绿色发展的环保、税务、财政、林业等部门缺乏有效的信息联动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协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基础条件不足,绿色金融融资渠道狭窄。毕节市地处贵州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绿色投资能力不足,绿色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但附加值较低、竞争力不强,绿色产品需求市场有一定发展但市场流通组织化程度低。融资担保、资金风险池、税收与贴息等绿色金融配套政策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积极性不高。
专业化程度低,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区域自主创新和科技供给能力较弱,绿色金融业务的人才储备欠缺,产品创新不足,制约了绿色金融的普及和规范发展。目前,毕节市绿色金融产品仍以绿色信贷为主,绿色PPP项目、绿色债券开展较少,绿色资产证券化(ABS)、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尚待开展,绿色金融融资渠道狭窄。同时,辖内尚未建立公开统一的排污权、收费权等交易市场和公示系统,影响了排污权质押贷款和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绿色实体量少,绿色发展主动性不足。涉及自然环境保护和治理产业的企业少、规模小,行业体系不成熟,缺少合格抵押品和有效担保机制,获得银行信贷支持难度较大。激励约束机制的缺失,使得部分企业绿色发展意识不足,对绿色产品有机认证、环保评估等方面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金融机构在认定绿色贷款方面缺乏应有的支撑。
四、优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的路径探索
(一)完善政策支持服务体系
一是政府牵头制定发展绿色金融的工作规划或方案,围绕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内容,细化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撬动绿色项目融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总体格局。二是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各级干部开展绿色金融政策培训,选派干部到我国绿色金融试点地区学习,多渠道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三是建立绿色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金融机构与发改、工信、环保、旅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有效对接,推动绿色金融信息联动共享。
(二)培育多元化市场参与主体
一是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设立政策性担保基金、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等,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提供增信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山地高效生态农业、石漠化治理、旅游、新型等绿色项目支持。二是综合运用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给予贴息、补贴或奖励,分散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融资支持的信贷风险。三是培育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发行债券,利用主板、中小板、“新三板”等平台上市融资,争取将本地绿色项目纳入各金融机構的绿色金融债券支持项目范围。四是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安全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农产品安全责任等险种,保障绿色发展与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建设绿色项目库,培育高质量的绿色实体
一是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措施,聘请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绿色项目遴选、认定和推荐工作,结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构建绿色金融项目库。二是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加强对绿色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重点支持一批绿色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减轻企业初创、技改和营销的资金压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发行绿色小微债券,积极主动向绿色产业项目和企业宣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相关业务,促使本地企业重视环境保护、落实环境责任,走绿色化发展道路。
(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是围绕生态产业、循环经济、污水处理等领域,探索以排污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林权、股权、未来收益权等质押贷款,大力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绿色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根本要求,创新绿色农产品信贷产品,采取“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农户”等模式,将信贷资源向绿色扶贫产业聚集,为产业发展持续保障贫困人口脱贫提供支撑。三是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重点在绿色金融项目评价机制、绿色企业投贷联动、绿色信用建设等方面推动改革创新。
(五)实施绿色金融强监管的管控机制
搭建公开的绿色环保信息交易与公示系统,建立排污权、收费权等交易平台。对企业环保信息实行强制披露,定期发布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金融机构将其纳入企业环境风险评价系统与企业征信系统,推进绿色信用评级,发挥征信在环保方面的激励约束作用,增加环保违法违规的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成本。向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或企业发放贷款的机构,实行责任追究,增强金融资源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溢出效应。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