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余县在扎实推进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过程中,坚持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创新党规、村规、法规、家规“四规合一”工作机制,做到党建引领与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统一,推动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2019年,大余县获评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三治”并举创新乡村治理新模式入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实践典型案例。
以党规强引领,推行“党建+乡村治理”凝聚各方合力
坚持以党章党规为指引,不断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党建+乡村治理”,持续强化乡村治理的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围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村干部权力清单,明确履职要点、权力流程图;出台《大余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建立乡村干部勤廉承诺制度和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对乡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完善的机制倒逼党组织和干部知责明责、主动履责。全面推行“党性体检”“设岗定责”“红色信贷”“积分管理”“承诺践诺”及流动党员“双联双管”等有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在乡村治理中担当作为。选派105名第一书记、105名名誉村书记、3300余名党员到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担负起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进抓党建、促发展、保稳定等工作。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为切入点,以村党支部引领乡村治理為具体抓手,着力构建“党组织+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汇聚乡村治理合力。
以村规促自治,设立“一约四会”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村委会这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在所有村(社区)推行“一约四会”,即修订村规民约,建立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反邪会“四会”组织,实现乡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行“村规民约”全覆盖,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红白事理会成员等共同参与制定,形成全体村民认同、具有本村特色的村规民约,并推选公道正派的村民负责监督村规民约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激发自治活力,发挥“民情联系、民主议事、民意监督、民心引导、民权维护”五项作用;道德评议会规范道德行为,挖掘宣传好人好事,遏制不良风气苗头、倡树良好社会风尚作用;红白理事会推动移风易俗,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作用;禁毒禁赌反邪会营造健康氛围,配合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系列宣传活动,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作用,推动各村形成了管理依村规、办事找“四会”的新习俗,有效激发自治活力。比如,新城镇周屋村村民多为“理学鼻祖”周敦颐的后人,该村以“理学文化”为核心制定村规民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连续24年开展重阳节敬老活动,形成“人人以孝为荣,处处以孝为先”的良好风尚,有力推动社会良性治理,新中国成立以来,该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以法规筑基石,实施“四个工程”守好乡村治理底线
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守好法治底线,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公平、增强法律信仰。一是开展访前法律服务工程。率全市之先在每个乡镇成立信访前法律咨询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118个村居各配备一名法律顾问,通过优化信访流程,建立访前甄别指导、访中依法化解、访后跟踪评估等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免费的访前法律服务,打通法治渠道解决群众诉求“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党建引领、庭村共建、法润乡风”工程。安排52名法院干警与118个村(社区)结对共建,上门入户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暨《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工程。《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及时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累计培训乡村干部1200余人,为推进学法、用法、守法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开展“百善孝为先”依法治理不孝行为工程。针对子女有条件但不赡养老人,子女打骂老人、虐待老人、遗弃老人,老人生病子女不看望、不照顾等五种情形,由县法院优先受理,并做到“五个一律”:一律免交诉讼费,保证老年人打得起官司;一律依法启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案件裁判后能顺利执行;一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方便老年人诉讼;一律依法裁定先予执行,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一律加大执行力度,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当事人实行消费限制,推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办事情的浓厚氛围,大余连续七年荣获“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
以家规增和谐,开展“三项活动”筑牢乡村治理支撑
充分发挥家规对家庭成员的教化作用,通过倡导良好家风家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一是积极推进“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组织各村各户结合族谱、祖训和家风,订立简明易记、朗朗上口的家规家训,切实发挥家风家规家训的润物无声作用。比如,青龙镇元龙畲族村蓝氏家族修订了“禁赌博以绝匪类”等10条“蓝氏家训”,在村组路口、祠堂、读书台等场所进行张榜告示、广而告之,推动形成向善向美的浓厚氛围,该村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村”。二是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在全县所有村(社区)建立了道德讲堂,通过培训讲座、巡回讲演等方式,营造以德育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以“群众评、乡贤论、榜上亮”为主要形式的道德评议活动,通过在各村(社区)设立耻辱榜、进步榜、光荣榜,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每年评选一批“最美家庭”“平安文明和谐家庭”“道德模范”“五好家庭”和“身边好人”,在全县性大会上进行颁奖授牌、宣传报道,让好人好事家喻户晓,通过大力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扎实的道德力量支撑。
作者简介:廖永平,中共大余县委书记 。
责任编辑:邵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