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健 陈 盼
(湘潭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民进城务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业转移人口已然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尽管我国用了大约三十年的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城市化历程,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户籍制度改革落后于城市化、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这两大问题(李培林和田丰,2012)[1]。并且由于政策制度、资金环境等宏观障碍以及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等微观障碍的存在(孙友然等,2016)[2],农业转移人口较难融入城镇生活。然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使数量庞大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既能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又能保持社会和谐,已然成为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谷正艳,2017)[3]。已有研究对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宏观因素做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证分析(黄锟,2011;叶俊焘和钱文荣,2016;魏义方和顾严,2017;张文武等,2018)[4-7],但在微观个体方面,由于不同的地区情况不同,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意愿和障碍因素也不一定相同,因此在针对不同省份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上还存在着可延伸的空间。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试图讨论湖南省的农业转移人口微观个体的市民化意愿及阻碍市民化的影响因素。
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由来已久。“农业转移人口”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因户籍制度改革滞后所产生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特殊群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指的是农村人口通过身份认同、职业、户籍等一系列转变逐渐融入城市的过程(姜芳和刘海军,2019)[8]。农业转移人口在文化行为、身份认同、社会保险、心理接纳等方面显著低于城镇居民(陈云松和张翼,2015)[9]。近十几年有关农业转移人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测算、基本公共服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系这几个方面(刘鸿渊等,2018)[10]。
从整体上看,有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研究主要基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学者们主要从社会保障、劳动权益、城市规模、城乡二元制度、户籍制度等层面入手。针对社会保障视角,张文武等(2018)[7]认为农村社保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显著的负面作用,城市社保则表现为积极的推动作用,推动城乡社保一体化和大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可能会加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政府应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维权意识,建立和完善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险制度(王晓峰和温馨,2017)[11]。基于城市规模视角,叶俊焘和钱文荣(2016)[5]指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更倾向于在大城市市民化,老一代农业转移人口则更倾向于成为小城市居民。应根据农业转移人口的群体特征采取相应的市民化模式,积极引导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就地市民化”(罗竖元,2017)[12]。此外,随迁子女教育成本也成为影响市民化的一个重要因素(许光,2018)[13],总体来说,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子女随迁率要高于特大城市(邬志辉和李静美,2016)[14]。黄锟(2011)[15]将城乡二元制度考虑进来,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发现,城乡二元制度提高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门槛,降低了市民化意愿和能力,对市民化进程起着显著的阻碍作用。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等棘手问题(吴业苗,2016)[16]、构建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游振宇和吴平,2018)[17]。
在微观层面,徐美银(2018)[18]发现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显著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担心自身人力资本不足,缺乏在城镇可持续生活的支撑能力(黄江泉和李晓敏,2014)[19]。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自身人力资本的匮乏严重阻碍了其市民化能力与进程(林娣,2014)[20]。基于如何提升人力资本的视角,马建富(2014)[21]提出构建政府主导、校-企主体、非政府组织补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李练军(2015)[22]强调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培训。在社会资本方面,已有研究发现社会资本显著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收入(王春超和周先波,2013)[23],但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资本对农业转移人口收入的影响是不显著的(何国俊等,2008)[24],农业转移人口虽然常年在城镇工作生活,但他们与城镇居民深层次的交流有限(谷正艳,2017)[3],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资本方面的弱势阻碍了他们与城市的融合(卢小君和孟娜,2014)[25]。在个人方面,除了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因素外,冷萱和王雨林(2017)[26]从个体、家庭、村级层面入手,利用Logit模型发现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经历会显著正向影响其市民化倾向。
上述研究均已在各自的框架下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或障碍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不论是微观层面还是宏观层面,研究均已较为深入,但还有几点可以扩展:第一,学者对市民化的研究考虑的是宏观层面,单纯仅针对农业转移人口个人特征的微观层面研究较少;第二,由于不同省份省情可能不一致,各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因素也不一定相同,在针对各个省份的农业转移人口个体特征上还存在一定的可延伸空间。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微观层面入手,结合湖南省农业转移人口个体特征,采用二元Logit回归模型分析其市民化意愿及影响因素。
1.模型设定
Logit回归分析是一种广义的线性回归,其自变量既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分类的。常用的Logit回归分析有三种,即有序Logit回归分析、多元Logit回归分析及二元Logit回归分析。在本文中,因变量与自变量均为离散变量,且因变量“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有“1=是”和“0=否”两个取值,因此,采用二元Logit回归模型,模型的表达式为:
(1)
等价于:
(2)
为了验证Logit回归分析的稳健性,用Probit模型替换Logit模型。Probit模型的表达式为:
(3)
其中,x=(1,X1,X2,…,Xk)'表示常数1和全部解释变量构成的列向量,β为系数向量,Y为被解释变量“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
2.变量选取
以“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为因变量,给定0和1两个赋值,其中“1=是”,包括已经转移了户籍和愿意转移户籍但现在还未转移两种情况,“0=否”,即不愿意转移户籍。根据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特征,选取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婚姻情况、是否需要赡养父母、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从事的工作年限共十个因素为解释变量,利用stata11.0对变量进行虚拟化处理,具体赋值情况见表1。
表1 变量选取及赋值情况
1.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对湖南省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的抽样调查和访谈,共发放调查问卷750份,回收712份,有效样本为614份,有效回收率为81.87%。调查内容包括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年龄、受教育水平、月收入、婚姻情况、家中孩子现状、配偶现状、是否需要赡养父母等信息。调查的重点对象是外出务工或求学但户籍在农村的15~50岁群体,利用农业转移人口过年返乡这一时间段,通过现场发放问卷的方法获得样本数据。
2.市民化意愿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年龄段在18岁及以下的群体,他们的思考能力都不够完善,对自己未来的定位也不是很明确,所以本文认为他们转移户籍的意愿不够明确,将来变动的程度可能较大,因此剔除这部分样本。对于现居地为城镇,但居住原因为探亲或其他(如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等)的待业群体,由于他们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未来发展方向的不确定因素也较多,因此本文认为他们对户籍的转移意愿不够明确,故不予考虑。对于现居地为城镇且居住原因为就学,但却填写了月收入水平或工作类型的问卷,本文认为该问卷的填写者没有认真地阅读和回答问卷中的问题,其所填写的不具有调研意义,故这部分问卷不予考虑。同样,对于现居地居住原因为务工,却没有填写月收入水平或工作类型的问卷也不予考虑。经过对原始样本的筛选,最终得到有效样本614个。
针对614份有效样本数据用利用stata 11.0进行回归分析,为保证文章结果的科学性,本文先选取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婚姻情况、是否需要赡养父母、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从事的工作年限这十个变量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得到基准回归模型即模型一。以p<0.05为条件将不显著的因素剔除,得到六个变量,即年龄、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再对这六个变量进行Logit回归分析得到模型二,最后利用Probit模型对基准回归模型中的十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模型三,模型二和模型三的目的是验证Logit模型的分析效果,结果如表2所示。模型一的检验结果表明,其拟合优度为71.82%,模型的准确率为79.1%,说明模型一的运行结果可以用来解释分析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因素。
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所得的结果相差不大。3个模型P值均为0,即Prob>chi2=0.000,说明模型都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模型二中剔除了部分变量后,得到的估计结果与模型一基本一致,这说明本文中所使用的变量不具有敏感性,模型三用Probit模型替代了原来的Logit模型,得到的结果仍与原来的相差不大,这说明本文的结果是稳健的。
表2 模型回归结果
3.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从回归结果来看,模型一中性别、婚姻情况、是否需要赡养父母、从事的工作年限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p>0.1),表明这些因素不是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显著影响因素。年龄(Coef.=0.778,p<0.05)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其系数为正数表明年龄与转移户籍的意愿呈正相关,年龄越大,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意愿就越强烈。受教育水平(Coef.=0.341,p<0.01)、现居地(Coef.=0.933,p<0.01)、现居地居住原因(Coef.=3.672,p<0.01)、月收入水平(Coef.=0.937,p<0.01)、从事的工作类型(Coef.=0.183,p<0.01)这五个变量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些变量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的显著因素。
模型一的回归系数只能反映自变量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影响方向,不能较为精确地表示其边际效应,因此以p<0.01为条件,进一步计算模型一中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的自变量的边际效应对因变量的影响,即受教育水平等自变量的边际变动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概率。在边际效应的结果中,考察因变量“是否愿意转移户籍”从0变成1的概率变动时,系数为正说明自变量的正向边际变动可以提升转移户籍的概率。
预测结果(表3)表明,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对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意愿起着显著的正向影响。以受教育水平和月收入水平为例,根据预测结果,受教育水平每提升一个等级,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意愿会提升6.4%。同样,月收入水平每提升一个等级,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意愿会提升17.7%。
表3 边际效应预测结果
农业转移人口年龄越大越有转移户籍的倾向,原因可能是年轻群体大都处于未婚或已婚暂无小孩或者已婚小孩较小的情况,他们在家庭方面不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在家庭方面的期望也随之增加,希望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希望有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等,加上自身资本也在逐渐增加,更有转移户籍的可能性。其次资金在户籍转移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对来说,年龄越大的农业转移人口在资金方面要比年龄小的农业转移人口更为充足,也越倾向于稳定和便利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城镇的生活方式和福利相比农村更具有吸引力,因而他们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更倾向于将户籍转移至城镇。
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这五个变量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些变量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的重要因素。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的系数均为正数,说明这些变量与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呈正相关。受教育水平越高的农业转移人口,越容易接受新观念,非农就业的机会也越多,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也相对越强。同时,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会大幅提升,能从事的工作类型增加,月收入也会相应稳定和提高,这也降低了他们转移户籍的难度。
现居地为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比现居地为农村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具有转移户籍的可能性。现居地为城镇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在该城镇有着一定的谋生技能和交际圈,更容易接受城镇生活习惯和文化,与城镇居民交流的障碍相对越少,也更容易融入城镇生活。
月收入水平越高的农业转移人口,越可能将户籍转移至城镇。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农业转移人口转移户籍的经济条件会随之增加,对土地独有的土地情怀也会越淡薄,他们较少担心放弃农村户籍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也不太在意保留农村户籍所拥有的房屋、土地等权益,因而更愿意将户籍转移至城镇。
在愿意转移户籍的务工群体中,受教育水平较低或者工作技能单一的群体更倾向于选择就地城镇化,原因可能是自身的人力资本和经济水平不足以让他们将户口迁移至其他城市,选择就地城镇化相对而言会容易一些,并且也能让子女享受到户籍地附近较好的教育资源。而受教育水平较高或从事的工作月收入较高的群体更倾向于将户口迁移至省会城市或现居地。在学生群体中,将户籍转移到将来工作地的占比较重,并且在二三线城市就学的学生群体中将户籍转移到现居地的占比较少。这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群体想去机会多、发展空间大的城市发展和落户,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二三线城市留不住人才的现象。
对于那些受教育水平较低或者从事的工作类型单一的不愿意转移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口而言,不愿意转移户口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既需要赡养父母,将来或现在又需要抚养子女,加上本身经济条件就有限,即使户籍地附近的房价比起省会城市或其他城市较为便宜也无力承担。另一方面可能是一旦转移户籍就会失去土地的所有权等权益,加上自身谋生技能有限,会导致其产生老来没有依靠、没有安全感的担忧。再者是许多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农业转移人口会选择在广州等大城市从事零工散工、工厂工人等工作,虽然工作待遇尚可,但不足以支撑他们的安家费用,再加上这部分群体的消费观念、社会保障水平等也与城市群体有较大差异。并且,由于落户门槛的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即使愿意将户籍转移到现居地,也很难在城市扎根。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在城镇工作时减少消费,存够一定的资本回农村养老,较难主动去融入城镇生活。
同时本文在研究中还发现,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户籍转移意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许多城市只要满足该城市的规定条件即可买房安家,对于是否转移户籍没有硬性要求,加上户籍在农村还可以享有土地、房屋等权益。因此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买房安家却没有转移户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造成了阻碍。
1. 研究结论
利用对湖南省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结果表明,有近58%的农业转移人口愿意将户籍转移至城镇,因此本文采用Logit模型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Logit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受教育水平、现居地、现居地居住原因、月收入水平、从事的工作类型都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说明上述变量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主要因素。其次,年龄也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重要因素,在18~50岁的农业转移人口群体中,年龄越大,越有可能将户籍转移至城镇。
2. 政策建议
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重视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努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受教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农业转移人口是否愿意转移户籍。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增加其人力资本、增强其社会竞争能力、还能进一步加速市民化进程以及提升后代的受教育水平。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是加速其市民化进程的重要措施。其次,应通过职业培训等合适的方式增加进城务工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技能,使农业转移人口在从事非农行业上有更多选择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其在城镇的生计能力以及月收入水平。能从事的工作类型以及月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转移人口是否具有转移户籍的能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能力,不仅能提高其收入水平,而且能提升其职业迁移能力,进而提升其市民化意愿和能力。最后,应进一步消除城市中不利于市民化的制度性障碍,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劳动保障。在购房、居住、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有条件的城市应进一步放宽制度性要求,消除歧视性的制度。同时,要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保障,努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人口在工作中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幸福感和城市融入感。通过一系列协同性、综合性的制度和措施,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进而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