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分工、农户分化与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
——基于江西的实证

2020-10-30 06:13翁贞林
农学学报 2020年10期
关键词:服务水平分工分化

程 丹,翁贞林

(1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2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昌 330045)

0 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要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农业机械化服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生产规模化向生产服务规模化的重要转变。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发展,是解决农业发展中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效、高质”发展的必然要求[1],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提升,能有效诱导农户卷入社会化分工,分享分工经济,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2-3]。而水稻作为中国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大力推进水稻机械化服务的发展在保障国家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前中国水稻机械化服务的发展仍存在服务专业程度不高、市场性服务主体滞后、基层服务人才不足等诸多问题[4],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水稻机械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平稳发展。

当前学术界关于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农业机械化服务的历史演变、发展现状、服务模式等。孔祥智等[5]认为当前中国已基本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社会化供给服务体系,并指出要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努力打造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芦千文等[6]认为应将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分为经营性农业生产性服务萌发和自发发展阶段、服务职能转向市场阶段、经营性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提速阶段、发展经营性农业生产性服务产业体系阶段、农业生产性服务日渐成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着力点5个阶段。其中需求扩张是贯穿5个发展阶段的主动力,适度规模经济是提升方向,加快农业生产性服务向优质、高效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另外,芦千文[7]还总结性地提出当前中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包含内生需求诱致模式、外部植入引领模式、政府保障扶持模式3 种,并在其中之一的内生需求诱致模式中指出:农业内部不断分工,由此引致了机械化、灌溉和农产品初加工等各种社会化服务,这也为本文在研究农业分工与水稻机械化服务的关系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二是针对何种因素影响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农机社会化服务,其研究视角主要围绕土地确权、土地细碎化、规模经营、资源禀赋和不同区域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影响。陈江华等[8]认为土地确权可有效降低地块信息不对称性,缩减农机服务成本,助推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纪月清[9]、谭朝阳[10]、杨宇[11]等认为土地细碎化会增加农机服务成本、抑制农机服务发展。杨宇等[11]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土地细碎化对农机化服务的3种约束路径:结构效应、阻隔效应和规模效应。其中,结构效应对农户购买农机服务贡献率最大,结构效应和规模效应在影响农户购买农机服务数量中占据主导地位。王新志[12]、徐秀川[13]等认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业规模经济的重要途径,当前规模经营主体应走雇佣专业化的农机发展道路。苏卫良[14]、翁贞林[15]、曾雅婷等[16]基于个人禀赋、家庭禀赋等视角研究其与农机社会化服务之间的关系,发现不同的资源禀赋与农机社会化服务之间存在差异化的影响。宋海英等[17]基于地区差异的视角,研究发现中西部地区机械化服务水平低于东部地区,丘陵山区的机械化服务水平低于平原地区。

综合已有研究,发现鲜有文献从农业分工、农户分化视角研究其对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的影响。但正因农业分工催生了水稻机械化服务的发展[18],诱导农户卷入分工经济,才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19]。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户非农就业比例逐年攀升,务农老龄化、女性化进一步助推机械化服务发展[9]。农业内部不断分工深化,农户分化现象愈发明显,皆与机械化服务发展息息相关,故而本研究尝试从农业分工、农户分化视角,运用微观数据来实证分析其对水稻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服务的影响,以期能有一个新的发现。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1 农业分工与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

亚当斯密[20]认为分工和专业化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但农业领域因其自身的内生障碍导致其难以像工业领域一样实行完全的分工,从而导致农业生产的低效率问题。舒尔茨[21]在改造传统农业中指出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可有效实现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但这一要素是外生决定的,忽视了农业内部分工的可行性。罗必良[2]从农业横向分工和纵向分工两个视角进行研究,揭示农户通过服务外包参与分工的可行性。农业横向分工和专业化发展创造了更多市场容量,为纵向分工发展提供前提条件,纵向分工环节的不断细化和外包市场的发育均对农业经营效率的改善提出更高要求。在改善农业经营效率这一过程中,机械化的发展发挥巨大作用。但作为专用性资产的农机具,由于水稻生长的长周期性和生产环节的异质性导致农业机械的利用效率较低,由此产生投资锁定和沉淀成本。此时,尚未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户可能会选择将资产专用性较高的生产环节进行服务外包,卷入社会分工之中,从而推动水稻机械化服务的发展。由此可见,农业横向分工、纵向分工深化与水稻机械化服务发展关系密切。故而提出本研究的第一个研究假说:

H1:农业分工深化影响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发展。

1.2 农户分化与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原本同质的农户内部逐渐出现分化,兼业和离农现象所引发的务农老龄化、女性化及粮食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究其根源,农户分化的本质是农户为追求家庭效益最大化而做出的行为选择。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依据资源禀赋和家庭需求差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农业与非农就业之间作出合理选择。当非农就业的边际收益大于农业就业时,农户可能会选择以农业生产为辅或非农就业。反之,农户可能会选择以农业生产为主或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由此,农户逐渐分化为纯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兼业户、非农户4 种类型)[22]。由于水稻种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农户如何应对“农忙”与“农闲”的劳动力需求差异,以实现家庭资源的最优化。此刻,不同类型的农户会根据自身需求做出“自购机械”或“服务外包”的决定。本研究主要考察农户分化对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的影响,结合已有实践不难发现,随着农户分化的不断深入,为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农机社会化服务已获快速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由此提出本文的第二个假说:

H2:农户分化影响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发展。

2 数据来源、变量设置与模型构建

2.1 数据来源与检验

2.1.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粮食主产区职业粮农形成机理与政策优化研究——以江西为例”。课题组于2016 年12 月—2017年3月对江西省10个县的抽样调查,每个县随机选取2 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2 个村,再根据每个村实际情况选取一定数量农户。发放问卷共计1300份,回收有效问卷1237 份,其中小于3.33 hm2(不含3.33 hm2)的小规模农户1080户,3.33 hm2以上农户157户,问卷有效率达90%以上。调查问卷主要涉及村域基本情况、农户禀赋与收入、粮食生产、经营行为与经营意愿调查、补贴、政策需求及评价5部分。本研究主要从农业分工、农户分化的视角,研究农户水稻种植主要生产环节是否采用机械化服务以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主要运用农户禀赋与收入、粮食生产、经营行为与经营意愿调查、补贴、政策需求中的相关变量来进行研究。

表1 数据来源

2.1.2 数据检验 为检验问卷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运用SPSS17.0对问卷进行信度、效度检验。(1)信度检验结果:克朗巴哈系数为0.766,基于标准化的克朗巴哈系数为0.883,该结果表明问卷的信度是可接受的。(2)效度检验结果:KMO 值为0.626(>0.5),Bartleet 球形检验概率为0(<0.05),说明尚可做因子分析。问卷提取10个主成分,其解释总方差为70.276%,问卷的准确性较好。

2.2 变量设置

2.2.1 被解释变量 对于农户而言,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存在两种决策行为,一种是采用机械化服务,另一种是不采用机械化服务,本文将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记为1,而未采用机械化服务的记为0。由于本研究在机播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的占比少,所以在研究农户是否采用机械化服务时主要聚焦于机耕和机收2 个环节。同时,通过借鉴《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年鉴》中关于农业综合机械化率的公式:U=0.4C1+0.3C2+0.3H,将C1定义为水稻外包机耕面积占总耕地面积比例,C2为水稻外包机播面积占总耕地面积比例,H为水稻外包机收面积占总耕地面积比例。计算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

2.2.2 解释变量

(1)农业分工。通过借鉴相关文献,并结合问卷内容,选取两个变量作为衡量农业分工的变量。第一是运用水稻商品化率来衡量农户参与农业分工程度,亚当斯密[20]认为分工源于交换,而自给自足则是与分工相对立的概念,故而用于交换的农产品比例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度量农户参与农业分工的变量[23]。该变量是取值在0~1 之间的连续变量,数值越大代表农户参与农业分工的程度越高。第二是用农户采用雇工方式以减少农户自身参与农业生产环节的数量,来衡量农户在生产环节参与分工的程度,即用生产环节外包数量来衡量农户生产环节参与分工的程度。亚当斯密[20]认为劳动分工是人们将社会经济活动的划分以及专业化和独立化。本研究将水稻生产划分为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由专业生产者负责,当农户生产环节外包给专业人员的数量越多,表明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环节分工程度越高。该变量为取值大于等于0的变量,0代表农户在农业生产环节未参与分工,取值越大,表明农户在生产环节参与分工程度越高。

(2)农户分化。关于衡量农户分化的指标,本文主要参考孙蕊[24]的标准,将农户实际水稻种植面积<3.33hm2的定义为小农户,实际种植水稻面积≥3.33hm2的定义为规模农户。同时,为更精准的衡量农户分化程度,本研究还参照黎翠梅等[25]关于农户分化的衡量标准,用非农就业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来衡量农户分化程度。

(3)控制变量。通过阅读相关文献,选取以下变量:农户个体特征(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土地禀赋(地形、土地细碎化程度)。以此来控制其他可能会影响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的因素。

2.3 模型构建

本文主要研究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对农户在水稻生产的耕地和收割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以及其对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的影响,而农户是否采用机械化服务主要包含两种情况:采用机械化服务(1)与未采用机械化服务(0)。可用Probit 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故而本文通过构建Probit 模型来研究农业分工、农户分化相关变量对其产生的影响。模型形式如式(1)。

Y的取值为0 或1 的两点分布概率为式(2)。

上述模型中y表示农户在耕地(y1)、收割(y2)环节是否采用机械化服务的变量,而x表示包含农业分工和农户分化和控制变量在内的变量。

第二类模型中,由于因变量(y3)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是是取值在0~1 之间的数值型变量,属于双边断尾数据,用OLS 可能会出现估计偏误,通过建立Tobit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其结果可能更为稳健。其具体形式见式(4)~(5)。

表2 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关系预测

3 实证分析与结果

由于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本研究对变量进行VIF 检验。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VIF 均值为1.30,其余变量VIF最大值为1.681,均小于10,故而认为本研究所用变量基本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运用Stata12.0,通过构建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实证分析农业分工、农户分化相关变量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和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的影响,具体结果如下见表3。

3.1 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对农户水稻主要生产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的实证分析

3.1.1 农业分工变量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的影响 由表3 可知,在耕地和收割环节,生产环节外包数量与采用机械化服务呈正相关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1。这说明水稻种植环节外包数量越多,分工程度越高,采用机械化服务的可能性便越大。这是因为随着机械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机械效率会逐渐高于人工操作效率,这便激励人们在生产环节采用机械来替代人工劳动。

在收割环节,水稻商品化率与采用机械化服务呈正相关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1。这说明商品化率高的农户对作业质量和效率皆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收割环节农户更倾向于购买农业机械化服务。但在耕地环节,水稻商品化率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其可能原因是较收割环节,耕地为事前环节,对作业及时性要求并不高,所以并未对其产生显著影响。

3.1.2 农户分化变量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的影响 由表3可知,农户非农就业人数占比和水稻种植面积均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产生显著影响,验证假说H2。在耕地和收割环节,非农就业人数占比与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呈正相关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家庭非农就业人数越多,农户更倾向于采用机械化服务,以缓解农业劳动力不足所带来的用工荒难题。而农业劳动力人数占比越多的家庭,有充足的劳动力进行耕种和收割,可有效进行水稻生产。

在耕地和收割环节,水稻种植面积与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呈负相关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2。这表明规模农户更倾向选择自购机械以进行农业生产,而小农户更倾向采用机械化服务以进行农业生产。其可能原因是由于农机具具有资产专用性,小农户更倾向选择服务外包,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而规模农户由于种植面积较大,通过自购机械来进行农业生产不仅能弥补劳动力不足所带来的弊端,更易降低生产成本,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此外,还可以利用购置的农机具为他人提供农机服务,以创造更多收入。

3.1.3 控制变量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的影响 由表3 可知,在耕地环节,农户的身体状况和土地细碎化程度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分别在10%、1%水平上显著,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地形因素对其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在收割环节,农户的身体状况、地形和土地细碎化程度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分别在5%、10%、5%的水平上显著,而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因素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未产生显著影响。

表3 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影响的实证结果

3.2 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对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影响的实证分析

3.2.1 农业分工变量对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的影响 由表4可知,生产环节外包数量与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1。这表明生产环节外包数量越多,分工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促进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水稻商品化率与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1。这既表明水稻商品化率越高,农户便更有可能选择机械化服务外包。同时,也表明当农户商品化率越高时,机械化服务的优势便彰显出来。

表4 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对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影响的实证结果

3.2.2 农户分化变量对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的影响 由表4可知,非农就业人数占比与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1。这表明非农就业人数占比越多,农户在水稻生产的耕种收环节选择机械化服务的可能性便越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也越高。同时,以种植面积分化的小农户和规模农户与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呈负相关关系,在1%的水平上显著,验证假说H2。该结果与耕地、收割环节采用机械化服务的结论一致。小农户更倾向于选择机械化服务,而规模农户在比较成本收益后更多的选择自购机械以进行农业生产。

3.2.3 控制变量对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的影响 由表4 可知,农户的身体状况、土地细碎化程度与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呈负向相关关系,并分别在5%、1%的水平上显著。农户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与地形尚未对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产生显著影响。

4 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本研究以江西省水稻种植户为例,运用1237份农户调研数据,通过构建Probit、Tobit模型实证分析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对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变量显著影响稻农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但在机耕和机收环节影响有所不同。其中,生产环节外包数量和非农就业人数占比在两个环节均显著正向影响稻农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水稻种植面积显著负向影响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但在机耕环节,水稻商品化率尚未对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产生显著影响。在收割环节,水稻商品化率显著正向影响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行为。

农业分工、农户分化变量显著影响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其中,生产环节外包数量、水稻商品化率和非农就业人数占比显著正向影响水稻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水稻种植面积显著负向影响水稻综合机械化服务水平。

4.2 对策建议

(1)有效推进农业分工深化。通过增强生产环节的可外包性,扩大外包市场容量,促进农业纵向分工不断深化。通过“异地交易”的区域专业化、“现场交易”的连片专业化以及多个农户的同向专业化,以实现横向分工的不断深化。并对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和生产特性进行合理改进,提高产品商品化率,拓展市场的交易范围和交易半径,从而提升农业分工深化的可能性[2],为农业机械化服务发展提供巨大动力。

(2)合理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国的国情表明小农户将长期存在,持续分化。对于不断分化的农户群体,需采取针对性的决策措施。针对小农户,需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决策体系,努力创造公平和谐的农机服务环境,将过去传统的小农户转变为现代小农户,让小农户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规模经营主体在宏观层面需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微观层面需努力提升规模农户的经营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要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向农业现代化稳步前进。

(3)完善农机服务环境。要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机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提高农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农机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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