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的地摊经济

2020-10-29 05:40霍小山
党员生活·中 2020年9期
关键词:商贩长安商家

霍小山

地摊经济作为一种传统的买卖交易,已传承千年。地摊集市在春秋战国就已兴起,我们耳熟能详的与地摊经济有关的那些成语,买椟还珠、削足适履、郑人买履等,基本都起于先秦。到了唐宋元明清时期,地摊经济更是繁荣昌盛。宋代街市地摊尤其繁荣,史书、古画上皆有记载,宋代画师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形象地绘制了当时大宋繁华的市井经济。

唐朝的首都长安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都市,其商业繁华有着举世瞩目的风采。

长安实行严格的坊市制度,坊是封闭的生活社区,市是工商业活动场所。商住分离,不得越界。市内的商家按商品种类区分,排列在规定地点,因此,摆摊这种没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模式,就难以大量存在。而且,唐朝为了保证农业劳动力和农业生产的稳定,禁止农民自由出入城市,这也使长安不可能出现大量售卖农村土特产的小摊贩。

那个时候也有“城管”,即“司市”。他们要巡查各店铺,看有没有商家不按规定价格卖货,因为政府不允许商家自己定价格;他们还要看街上有没有王公贵族,在唐朝,这些人不允许上街购物,逮到就罚款。

唐朝后期,政府对经济的统制逐渐放宽,甚至直接下令,“有无须通,所在州县,不得闭籴”。在长安、扬州这样的大城市,出现了很多摆摊售货的小商贩。在城市之外的广大乡镇,集市贸易普遍发展,什么草市、野市、墟市,应有尽有。这样的集市自然不可能有太多正规的商铺,绝大多数都是摆摊。

但是,此时的唐王朝由于国库空虚,便开始与民争利。唐德宗贞元年间,政府甚至派宦官到民间市场强行低价买物,美其名曰“宫市”。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一首揭露宫市危害的代表作:一位衣物单薄的卖炭老人,刚进城就被两位官吏用“半匹红绡一丈绫”的低价强行买走千斤木炭,直接断送了老人维持冬天生活的经济来源。

宋朝是中国古代商业最为发达的朝代。北宋统治者自立国之初,便采取了一系列惠商、恤商措施,“一切弛放,任令通商”。城市既没有坊市制度,也不禁止农民进城卖货,甚至还有了夜市。没有了诸多限制,小商小贩大量出现。只需去看看《清明上河图》,就可知城市里的地摊经济有多么发达。

此时,政府还设置了一个叫做街道司的机构,专门负责管理城市里的摊贩。他们丈量街道后为商贩规划出可以摆摊的位置,商贩必须在自己固定的位置里叫卖,不可越界经营。

宋代的税务所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2%的“过税”,对城镇摊贩收取3%的“住税”。当遇到自然灾害时,政府还会减税。没有苛捐杂税,没有强行摊派,使得很多平民通過摆地摊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记载,一个叫秦重的小贩,通过摆地摊卖油,只用了一年时间,便赚到了整整十三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铜钱,《水浒传》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大概是3文钱一个。也就是说,秦重一年赚到的钱,可以买4333个炊饼。对了,武大郎也是个小摊贩,只不过在阳谷县这种十八线小城,他赚的钱不可能跟京城里的商贩比,但也足够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历史上,这些有活干、有钱赚的地摊小生意,背后却承载着一家人的柴米油盐、喜怒哀乐。古龙说过这么句话:“一个人如果走投无路,就放他去菜市场”,菜市场、夜市的烟火气、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最能抚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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