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士鹏
很多时候,我们在网络上面红耳赤地争论,其实并不是为了争出个理來。
前些日子,在群里有人炫耀道,《小说选刊》《意林》《故事会》他都发过了,颇有些王婆卖瓜之态,自卖自夸完后,话锋一转,抱怨在小县城里没人看得起他,于是总结道,文学不值几个钱,“写诗有用吗?穷一辈子,让人笑话一辈子?”还说,他准备写网文,“纯文学没意思”。
不出意外,这番叫嚣成功掀起了群友的怒火,一番争论也就铺展开来。
网络上的争论很有意思,因为它往往不是为了争出真相,而是为了满足胜负欲。当两个人的意气都被引动时,争论就成了一种催化剂,附带着令人上瘾的麻醉感,让人在唇枪舌战中,同时沉浸在愤怒与激情中——它让人的理智变得萎缩,不计后果,不顾矜持,悍然出击;却保留了思考的能力,灵感横溢,口若悬河,迅速刷屏;而它让人的感性又变得极为旺盛,于是风助火势,怒火直达沸点,手上所有的事都先放下来,一定要“怼”得他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既然不是为了真理,那自然各种手段齐出,不必讲究“对事不对人”。不久,就有人爆出,他是花钱进了写作班,请别人帮忙修改、推荐才能发表。“原来如此”,恍然大悟的同时,一股乏味感也瞬间席卷而来。
这样的争论经常发生。它由情绪引发,在情绪中发展,却不能在情绪中结束。因为无论最后谁赢谁输,双方都是被意气支配,在情绪中发酵的人,即使已经结束,肚子里也有满满的郁气,很容易就让半天的心情灰头土脸。
当然,这种争论还是和理沾边的,有些争论则像任性的孩子一样,蛮不讲理。
有人总结过这样一个循环,你和他谈道德,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人情。他必然不会和你在同一个维度里争论,这样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但同时,这样的争论就失去了意义,只剩下口舌之快。
面对这种人,置之不理是最好的应对之道。因为你如果和他争论,就必须要把你的水准降低到他的层次中去,而一旦被卷进了他的胡搅蛮缠的旋涡,那你就很难脱身了。因为他们往往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练就一张利嘴,能比你更快地爬上制高点,然后把脚面朝向你,使劲地蹬。而如果他们像个斗牛一样,以誓不罢休的姿态冲过来,屏蔽或者拉黑是最简单的制胜法宝。
此外,还有一种争论,它的出发点则是“想当然”。今年汛情严重,网上出现了大量水利术语,比如百年一遇,万年一遇等。很多人都以为是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或者只从字面意思去理解,于是嘲笑专家学者道,“万年一遇,多么可笑”。实际上这是从统计学的角度定义的洪水发生的概率。这本是网上一搜就可知道的答案,甚至有人已经告诉了他们,但他们却不听,继续陷入自己的臆想,仿佛自己想的才是真理一般。
其实对他们而言,事实与真理如何并不重要,“不吐不快”才是目的。而与这种人争论,自然也是对牛弹琴。
这些争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缺乏谦逊的姿态。或许,在生活中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性格,有不同的身份、背景、学历等,但在网上,我们只有一个网名。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接受指点,但不接受指指点点。”在现实中,我们以礼待人,含笑奕奕,令人如沐春风,为什么到网上,玫瑰花就收起了花朵,只露出刺了呢?
我想,如果所有的争论都能出自并回归理性、保持克制,那么网络泥沙俱下的生态就能得到修复,再冲浪时,我们应会感到清风拂面,如若春天常驻人间,那该是一桩何等的美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