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生 郏 建
(作者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233001)
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是淮委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中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的组成部分,也是构成国家防洪工程数据库的重要单元。它按照国家防洪工程数据库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形成规范、完整的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为淮委各类应用系统提供防洪工程基础信息,以满足流域防汛抗旱中信息查询、会商研判和调度决策的需要,进而提升流域防汛抗旱的管理能力。
按照国家防洪工程数据库的建设方案,在一期防洪工程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水利普查成果与防洪工程数据库数据分析对比,整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以15 类工程作为主要建设对象,由流域机构和省级单位按各自管辖范围分别填报。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涉及河流、湖泊、水闸、堤防(段)、蓄滞(行)洪区、机电排灌站等六类直管工程,通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建立淮委本级防洪工程数据库,同时汇总和审核流域五省的填报成果。
二期工程防洪工程数据库建设将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工作成果,包含20 类防洪工程,其中河流、水库、控制站、堤防(段)、海堤(段)、蓄滞(行)洪区、湖泊、水闸、机电排灌站、灌区、圩垸、跨河工程、治河工程、险点险段和墒情监测站等15 类工程作为主要工程对象进行了统一设计,而橡胶坝、桥梁、管线、倒虹吸、渡槽等5 类工程不作统一建设要求。具体到工程名录,则以相关普查对象为基础,根据工程最新情况进一步复核确认,形成基准名录。
按照《防洪工程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对15 类工程进行了统一设计,整合8 类水利普查对象的基本数据项,形成原始的基础数据库。数据库设计时,考虑到当前各个不同等别防洪工程数据指标完整性的实际,设置重要数据项作为必填和考核指标。完成重要数据项的收集填报,即视为完成规定任务;重要数据项之外的指标,各承建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收集、录入。
重要数据项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区别对待,如河流、水库、堤防等7 类工程进一步划分为重点工程对象和其他工程对象,分别设置两类指标项;蓄滞洪区、湖泊等8 类对象不作细分,统一设置重点工程对象指标项。通过重要数据项分类设置,确保数据填报的可行性和完整性。
图1 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续建工作流程
图2 基础资料优先级顺序
本次防洪工程数据库建设由水利部项目办统一组织,淮委作为参建单位之一,在资料收集整理的基础工作上,利用在中央节点统一部署的“防洪工程数据库数据录入更新维护系统”软件,完成淮委本级数据填报、审核,形成本级防洪工程数据库;同时全面利用多种基础资料,综合采用软件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并完成流域五省填报成果的汇总审核工作;将淮委本级和流域五省数据汇总,形成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初步成果后,上报至国家项目办。再经国家项目办审核,形成统一的国家成果数据库,再分切下发至流域机构和省级单位,还原生成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具体工作流程如图1 所示。
在淮委水利普查成果数据的基础上,补充收集相关工程的基础资料,用于直管工程数据的补充、更新,同时作为省级防洪工程数据库审核的参考资料。
本次工作主要收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手册》《淮河流域水利手册》《沂沭泗防汛手册》《沂沭泗河道志》《中国河湖大典》(淮河卷)等资料,以及专项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技术文档。多种来源的资料时效性不同,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对收集资料整理归类,综合考虑到资料时效性、权威性等因素,确定不同来源资料的优先级顺序,如图2 所示,优先采用高等级资料的数据。
以水利普查数据为基础,参考淮河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报告,结合流域内各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完成流域内水利工程名录的确认。根据部项目办统一安排,流域内跨省工程也纳入到淮委的工作名录范围。
与水利普查成果相比,堤防(段)工程原来按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进行填报,本次续建工作考虑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组合归并后按照起止桩号重新划分和确定名录;另外,水闸工程中对于很小或废弃的工程,也未纳入工作名录。经调整和复核确认,最终淮委本级的工程名录总表见表1,涉及6 类工程,共336个对象,其中包含170 个重点工程。
利用“防洪工程数据库录入与更新维护系统”,结合收集整理的基础资料,通过系统的录入界面,手工录入数据完成填报工作。录入前需进行工程名录登记,经部级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填报时,注意区别重点工程和非重点工程,对于重点工程尽量完成重要数据项和其他数据项的完整填写,而一般工程主要关注重要数据项的指标。经统计分析,淮委本级数据库的完整性指标基本达到100%。
作为流域机构,除完成流域直管工程与跨省工程的数据录入更新,还需汇总审核流域内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江苏五省防洪工程数据库成果。本次流域五省上报成果涉及16 类防洪工程(无圩垸、跨河工程、墒情监测站、渡槽4 类工程)共46.5 万个防洪工程对象。数据汇总审核主要采用软件审核方式,进一步结合人工重点复核,以保证数据成果质量。
(1)软件审核
防洪工程数据库数据填报系统提供了软件审核功能,利用该功能完成淮委本级和流域五省上报数据的表内关系和表间关系校验,实现合理性与强制性审核。
(2)人工复核
在软件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人工方式,结合专家经验进行人工复核工作。
综合检查。采取重点工程全覆盖、结合非重点工程采用抽样的审核方式,进行多轮次的检查确认,逐项核查指标项。通过人工审核控制数据质量,进一步补充缺失数据项,经过多次复核、补充、确认,基本保证委本级和各省数据成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专家复核。运行管理单位专业人员熟悉具体的水利工程,对于工程位置、属性数据项等能快速、准确地判断。在综合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专家复核提高数据成果质量。
表1 淮河流域水利工程名录总表
数据审核完成后,形成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的初步成果,通过软件系统上报至国家项目办。国家项目办进一步完成数据复审,形成统一的国家防洪工程成果数据库。再进行流域和省级的分切,导出成数据库文件进行下发。获取淮河流域下发文件后,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还原生成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实体,为淮委防指二期工程综合信息查询提供服务。
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续建实行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双重机制,保证了整个项目高效、有序进行。在国家总体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管理实际,适当调整了工程名录,使防洪工程数据库更贴合实际管理工作;完成多类资料收集与整理,确定资料优先级,确保填报指标一数一源,避免出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数据库建设的重点是数据质量控制,按照“准确优先、宁缺毋滥、多方确定、兼顾习惯”的原则,在数据收集、整理、填报、审核、验收等环节逐层把控,采用软件审核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成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淮河流域防洪工程数据库,涵盖了淮委本级和流域五省15 类水利工程,可为淮委各类应用提供防洪工程基础信息。考虑到数据成果服务和运行管理的要求,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软件系统功能仍需完善。防洪工程数据库数据录入与更新维护系统提供批量上传和数据审核等功能,但填报操作中会出现上传不成功或识别错误的情况;数据审核设置了合理性与强制性检验,仍缺少适当的表间关联校验等高级检验;多用户同时登陆操作时,系统运行缓慢,出现数据保存失败等情况。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提高稳定性和实用性。
(2)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机制。水利工程并非一成不变,数据库建设也非一劳永逸,应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数据;项目建成丰富的数据成果,可应用于淮河流域多项管理工作中,应加强数据的广泛应用,确保数据常用常新,形成良性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