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集群发展模式是一种既能充分调动学校个体又能使多个个体联动发展的区域教育发展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将一个区域内的各种教育资源汇集在一起,提升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学校集群的“共振效应”,提高薄弱学校“聚力成势”的后发效应,从而实现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谐有序”地发展。近年来,我们针对区域内,特别是农村学校存在的资源不丰富、特色不明显、管理各自为政、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灵活构建了多层次、动态发展的学校集群模式,有效推动了县域学校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
一、学区化办学是学校集群发展的实践模式
周彬在2019年8月的《教育学报》《学校集群发展:理论突破与实践选择》一文中认为:
学区化办学主要想解决区域内不同学段学校之间的对接问题,避免同年段学校间的恶性竞争和不同年段学校教育之间的脱节。由于我国的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政策,除了少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之外,往往几所相近的小学对口一所或者两所初中学校。在区域范围内,尽管高中学校招生具有竞争性,但普遍的依然是几所初中学校对口区域内的高中学校。从大趋势来讲,邻近的几所小学都是对口同一所初中,自然小学间的合作应该大于竞争,小学与初中学校间更应该是有机对接。既然初中学校为区域内高中学校输送生源,那么初中学校与高中学校的合作也是应该的。可是,我们长期奉行把学校个体作为办学主体,于是小学间的竞争,小学与初中学校间的脱节,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进而导致小学教育与初中教育有不同比例的重叠。初中与高中之间,由于有了竞争性的中考,使得初中只对中考负责,不对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学习负责,从而导致初中教育与高中教育难以对接。为了解决小学、初中与高中学校之间的竞争以及相互之间的脱节现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导下,普遍推行一所初中学校带动区域内若干所小学,或者在高中学校的主导下,带动整个区域内若干所初中和小学共同发展的学区化办学模式。学区化办学从管理与统筹来看,由于都隶属于同一区域内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所以容易实施和推进,只不过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区域内教育发展有着更系统的顶层设计,从关注个别学校的发展,到通过学校间的合作与统筹来推动学校个体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内学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区域教育环境的整体优化。
二、集群发展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实践路径
赵丹在2019年3期的《教育研究》《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基于集群发展视角》一文中谈到:
(一)促进集群学校平等发展,建立积极合作关系
乡村小规模学校大多地处偏远、与外界隔离程度较高,在办学形式、资源配置、教学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同质性,这类学校组成集群,具有共同的发展愿景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共同责任,这为校际平等合作创造了天然的有利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上述条件,推进平等合作。
首先,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邻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组成集群,根据学校区位、服务范围、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由各学校共同选出一所资源较充足、可达性较好的学校作为资源共享的集群中心。同时,推选出集群中心校长负责协调各学校平等发展。其次,各学校共同制定清晰可行的发展目标,明确学校责任,通过常态化交流构建信任关系,在此基础上创造多元合作机会、在合作中巩固、优化校际合作关系。再次,构建创新性团队组织,可以由集群中心学校牵头,按照工作特点,将每一个集群内部的学校校长、各学科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不同的专业委员会,由各自委员会围绕学校管理、教学改进、教师发展等工作展开深度研讨合作。
(二)建立集群学校管理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学校管理
组织发展和变革需要各级员工、相关利益群体主动参与管理决策制定和实施,学校集群也不例外。其一,由县级政府牵头,制定学校集群发展管理制度,包括总体发展目标、管理机构及责任界定、配套支持政策等,提供制度保障。其二,确定管理机构,包括县域集群管理部门(由教育督导、咨询专家、集群中心学校校长等组成),其职能在于组织、协调各学校集群的合作发展,并提供相应的督导、评估服务;各集群内部建立管理中心(集群中心学校校长统筹领导,由各学校校长及教育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教育质量监测、资源配置等各项具体事务。其三,促进集群内各学校教师组成学科教学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实际参与本学科课程的开发、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督导、教育质量监测等事宜,激发教师积极性。其四,充分吸纳乡村社区中的乡村能人、退休教师、村干部、手艺人、新型职业农民及学生家长代表参与集群管理决策中,激发社区力量提供必要的办学资源。其五,公益组织具备教育管理的先进理念和专业水准,能够调动社会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引入公益组织的资源,为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创新性方案。
(三)强化多级政府责任,为学校集群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小规模学校集群发展需要必要的资源支持,其一,应在确保每所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足额划拨的基础上,突出省级政府责任,中央政府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进行补助。其二,集群中心学校基础设施如校舍建设、实验室、体育、文化活动场馆、教师用房、食堂等大型建设、购置项目应由省级政府负主要责任;教学设备如打印复印机、电视电话、计算机、体育器材、图书资料等由县级政府负担;此外,乡村道路、交通状况及教师走教所需的交通工具也应纳入县级政府责任范围。其三,人力资源方面,应增加配置集群中心学校部门主管、办公室秘书及相关教辅人员,以促使集群学校之间高效沟通。同时,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的技能培训,特别是行政人员合作管理、教师协同授课、ICT技術应用等技能的提升,促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发展需求。
(四)引入科学的技术和程序,优化小规模学校集群网络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小规模学校被撤销或因生源减少而自然消亡,导致其可达性逐渐降低;而且,县域内多以原有乡镇为单元构建学区,小规模学校地处偏僻,无法与其他学校形成合作网络。因此,学校布局合理、集群规模适度及校际合作网络,是构建小规模学校集群发展模式的关键。首先,应引入GIS技术,综合考虑区域内人口分布、行政区划、自然地理环境、学校服务范围、资源承载力等多个指标,对小规模学校集群网络进行统筹设计。从国际经验来看,各集群学校离集群中心的距离应在5~6公里范围之内,集群学校数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加以控制(通常最大不超过25个)。其次,应组织县乡教育行政人员、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村民召开听证会,告知小规模学校集群网络的详细规划及其政策影响,充分听取各方群体意见。再次,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宏观指标应包括学龄人口变化、地理环境、交通情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等;微观指标应包括各集群学校办学成本、学业成绩、课堂保持率、学生适应性等。管理者应对每一指标设定分值和具体要求,监测小规模学校集群网络规划的合理性。
(责任编辑: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