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职事官超迁现象探析

2020-10-26 06:59
关键词:金代官员

张 又 天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超迁是政府不遵循固定迁转品级而对官员进行越级提拔的方式。“超迁”一词最早见于记载是在汉文帝时期[1],自魏晋南北朝创建职官品级制度以来,历代对官员迁转的规定都比较严格。金朝继承了中原王朝的职官管理制度,将职官类型分为实职、散官、勋级和封爵。其中,实职官即职事官,是有实际执掌工作的职官,其品级升降与金朝统治的需要息息相关,且各官职的人员数量有一定限额,故在整个金代官僚体系中较有代表性。而后3者均为官员地位及待遇的“虚衔”,同一官职可以无限设置,且在品级升降中更多受到帝王意志和官场人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关于金代官员超迁,学者在研究金代职官制度时有所涉及,如李鸣飞的《金元散官制度研究》[2]和闫兴潘的《论金代女真人的“超迁格”——民族关系影响下的职官制度变革》[3],武玉环的著作《辽金职官管理制度研究》第十章“金代职官考课制度”对金代职官的考核升降进行了详细论述[4]202-227。相对而言,对职事官品位超迁现象的研究还很薄弱。由于金朝对职事官的迁转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要经历数年才能升迁1个品级。一次性直接升1级已经不易,一次越级拔擢数级的现象就更值得探究。

一、金代职事官品级及其迁转程序

立国之初,金朝就吸收借鉴辽朝汉官官制和封授汉官系统,至金熙宗完颜亶天眷年间除保留了猛安谋克制度外,基本实行中原的汉官制度。海陵王完颜亮正隆年间废除了中书和门下两省,独尊尚书省,金代官制完全确定下来,“是以终金之世守而不敢变焉”[5]1216。因此,金代官制是以唐辽宋官制为蓝本并保留部分女真族旧俗的特色官制。其主体成分直接继承唐宋官制,存在两种类型的官:一种为职事官,一种为虚衔官。其中,散官是虚衔官最典型的代表。《唐律疏议》称:“有执掌者为职事官,无执掌者为散官。”[6]杨树藩认为,职事官在“官府内有定额编制”[7]。与表示官员地位待遇的虚衔官所不同的是,职事官官称同官员所执掌的职务直接相关,通过职事官的名称可以大致判断该官员所处的工作岗位以及所担任的工作。根据《金史·百官制》记载,金代职事官分为正和从各九品,共18级,正一品主要有尚书令、三师和三公等。正一品官职为重臣加衔,主要目的是为提升高级官员待遇,并无实际执掌,不属于职事官范围;从一品主要有尚书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等;正二品主要有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副元帅等;从二品主要有参知政事和御史大夫等;正三品主要有殿前都点检和六部尚书等;从三品主要有元帅左右都监和节度使等;正四品主要有左右谏议大夫和六部侍郎等;从四品主要有左右司谏和诸京副留守;正五品主要有左右司郎中和刺史等;从五品主要有六部郎中等;正六品主要有尚书左右司员外郎等;从六品主要有六部员外郎和赤县令等;正七品主要有剧县令和节度判官等;从七品主要有应奉翰林文字和县令等;正八品主要有赤县丞和赤县尉等;从八品主要有诸刺史州判官等;正九品主要有县主簿,赤县、剧县以及普通县的主簿皆为正九品;从九品主要有诸刺史州司军和知法等。

金代职事官的迁转,需要遵循极为严格的考核程序。“既仕则必循升降之定式,虽或前后略有损益之殊,而定制则莫能渝焉。”[5]1159根据《金史·选举志》记载:“凡官资以三十月为考,职事官每任以三十月为满,群牧使及管课官以三周岁为满,防御使以四十月、三品以上官则以五十月、转运则以六十月为满。”[5]1158若严格遵循常规迁转程序,由正九品官升迁至正八品官就需要经历两考,即5年。若从基层干起,一直升迁至正五品刺史这样的地方大员则需要近30年,数年得不到升迁基本耗尽了政治生命,有才干的官员难免埋没其中,官员才不堪任甚至贪污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金代皇帝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设立巡行和廉察等制度对官员进行考查,金章宗时设置了专门的考课法,以超迁或减磨勘的方式提拔有才干或是为官清廉者。

二、职事官的超迁及其原因

职事官的超迁是指一次性将官职的品级提升1级以上。职事官考核中的减磨勘只是减少官员升迁所需要的时间和程序,不是越级提升,故减磨勘不属于超迁,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在金代的典籍和碑刻中,与“超迁”具有相同意义的术语还有躐迁、升职几阶、进几阶、超授、超拜、超登和擢等,但这些术语在分别表述官员的实职和虚衔提升时往往不太相同,需要作简要分析。

官员立功后,常常会受到实职和虚衔的双重提拔。如兴定三年(1219)十一月,“泰安军副使张天翼为贼张林所执以归宋,絷之楚州,至是逃归,授睢州刺史,超两官,进职一等”[5]348。据《金史·百官志》载,节度副使为从五品,而刺史为正五品,张天翼由泰安军副使授睢州刺史为进职一等,而“超两官”显然是其虚衔的超迁。《金史》在记述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双重提拔时,时常会表述为实职由某官迁转为某官和散官升几阶。由于实职的品秩为时人所熟知,所以实职究竟升迁了多少品一般无需赘述,散官等虚衔用于表示官员的地位待遇,在表述虚衔升迁时,直接写明其提升数量即可,这样叙述组合可以简明扼要地说明官员的升迁状况。如“贞祐二年,(乌古论庆寿)迁元帅右都监,以保全平州功进官五阶,赐金吐鹘、重币十端。顷之,宣宗迁汴,改右副点检兼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5]2238。元帅府右都监和殿前右副都点检均为从三品,如果乌古论庆寿所进之官为职事官,那么其提升五阶之后的官职断然不会在不久之后仍然改为从三品,并且元帅府是金代临时设置的军事机构,而乌古论庆寿之前所担任的官职为从三品的兴平军节度使,从兴平军节度使到元帅府右都监再到殿前右副都点检,在品级上正好一脉相承,此处的“进官五阶”当为散官。《金史》中所用的进官几阶和迁几阶指的都是虚衔的超迁现象,如金宣宗完颜珣贞祐三年(1215)十二月,“诏临洮路兵马都总管陀满胡土门进官三阶,再任”[5]316,否则实职提升三阶不可能再任。在《金史》中,经常可以看到“迁官升职”这样的表述,可见虚衔官和实职官的升迁经常是并存的。

探讨职事官即实职官的超迁现象,侧重于“职”字。由于职事官有一定员数限制,故职事官超迁相对来说较少较难,职事官一旦超迁说明该官员确是立下大功或是统治者有某种特殊需要。关于金代官员职事官超迁的原因,可以归纳为政治、军事和社会经济等3个方面。

(一)政治原因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维护统治和维护皇权两类。其中,维护统治方面有以下7种具体原因。

1.为官清廉

为官清正廉能是金代考核官员的重要标准之一,皇帝十分重视对地方官员的考察。武玉环指出,“金朝对职官考核的标准,首要的是品德,即‘廉’”[4]215。自金熙宗开始,皇帝多次对地方官员展开廉察。如章宗完颜璟时期,张维垣“迁穰县令、沧州观察判官,寻召补省西曹掾。居五年,河南宪臣察公在穰廉勤,超授同知河北西路转运使事”[8]473,就是因为他的“廉勤”。

2.建言献策有功

金代重视广开言路,官员因进言有功得以超迁。如金世宗完颜雍大定年间,马惠迪因进言受到世宗赏识,世宗赞其:“人之聪明多失于浮炫,若惠迪聪明而朴实,甚可喜也。朕尝与论事,五品以下朝官少有如者。”[5]2117马惠迪由正五品的左司郎中超迁为从三品的御史中丞。金哀宗完颜守绪正大年间,张公理针对“贞祐以后,武臣以战功往往至将帅,置员既多,而不相统摄”的问题,提出“以都尉易将帅之号”[9]的策略,得到哀宗采纳,由正五品的京东路司农少卿超迁为正四品的户部侍郎。

3.有特殊才能

金世宗完颜雍大定年间,右司郎中王元德由正五品被拔擢为正四品的大理卿,对于此次官员任命,世宗解释为:“朕为天下,往往有冤狱,故授卿此职。”[10]196金世宗时期社会承平日久,狱案较多,金世宗从国家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官员进行越级提拔。

4.政绩卓著

金政府十分重视基层工作,对于治理地方功绩卓著的官员予以超迁奖励,并快速提拔到更合适的岗位。如世宗嘉奖益都府盐使曹浦,“帝嘉其能,超授知滕阳军事”[8]201。再如张万公“大定四年(1164),调辽阳府路辰渌盐司判官。课最,超淄川长山令”[8]648。金代著名文学家,有“魁然一時文士領袖”[11]5之称的赵秉文,在明昌初年“以课最”[5]2426由正九品的安塞主簿越级升迁为七品的邯郸令。

5.招抚羁縻部落有功

据《金史·白彦敬传》记载:“立三省,选为尚书省令史,除都元帅府知事。招谕诸部,授以金牌,行数千里,有功,超迁兵部郎中。”[5]1891都元帅府设置知事,为正七品,而兵部郎中为从五品。金朝是一个以女真人为统治核心的少数民族政权,在统治中心向中原拓展之际,招抚后方的各部族便成为十分关键的工作。白彦敬表现出色,为国家的后方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凭借此次大功得以超迁。

6.同僚举荐人材

同僚的举荐也是官员得以升迁的一个重要途径。章宗时期的许安仁,因个人品质优秀而得到其他官员的举荐,侍御史贾铉称其“守道端悫”,同知济南府事路伯达称其“立己纯正,宜加显任”[5]2132,由从六品的翰林修撰超迁为从五品的礼部郎中。

7.补偿因特殊情况未能正常升迁的官员

官员因特殊情况未能担任朝廷正常授予的官职品级,为对其仕途予以补偿,朝廷会将职事官进行越级提拔。如孙德渊因“刚正干能,可任繁剧”[5]2766留任从六品的大理寺丞而未得升迁,在为母丁忧后直接升迁为正五品的恩州刺史。

在维护皇权方面有以下3种具体原因。

1.揭发谋反

金熙宗和海陵王两帝被弑而亡的结局时刻提醒着后来的帝王,故他们严惩谋反行为,并对揭发者予以官职上的嘉奖。金宣宗时期,统治危机四伏,各种不稳定因素时刻威胁着皇权。兴定五年(1221)五月,“庚子,纳兰记僧伏诛,告人赵锐升职四等”[5]357,赵锐因告发谋发行为获得超迁。

2.拥立新君

金前期,统治集团内部纷争不断,新君登基会通过超迁褒奖“功臣”,如金世宗继位后,国舅李石“以定策功为户部尚书”[5]1912,李石因协助金世宗登基,从正品超迁至正三品户部尚书。

3.与君主有旧

“(蔡)松年前在宗弼府,而海陵以宗室子在宗弼军中任使,用是相厚善。”[5]2716蔡松年在文坛声望较高,“百年以来,乐府推伯坚与吴彦高”[12],伯坚是蔡松年的字,海陵王有文才,爱好作诗,两人在文学上志趣相投。海陵王继位后,蔡松年凭借同海陵王旧日的交情,由正六品的左司员外郎超迁为正四品的吏部侍郎。

(二)军事原因

金朝以武立国,朝廷对维护军队战斗力非常重视。因此,军事也成为朝廷对职事官品级进行超迁的重要方面。

1.立有战功

以军功超迁多出现于战争密集的金前期和金后期。朝廷对于战功的褒奖除了金钱上的赏赐外,给战将的政治待遇也十分优厚,超迁是对功臣嘉奖的重要手段。根据《刘中德夫人王氏墓志铭》记载,墓主人王氏之父——“世为名家大族”的汉族士人王梅,在“辽主失道,众叛亲离”之时率领部众降金,因屡立战功而“超拜靖江军节度使”[10]175。金后期战争不断,因战功而对实职进行超迁的例子也非常多。如宣宗兴定三年(1219),“攻破武休关,资禄功最。诏比将士迁五官、职二等外,资禄更加官、职一等”[4]2670。

2.褒奖归降官员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统治时期,对辽作战节节胜利,大量原辽官员投到太祖麾下。为安抚新归附官员,使之竭诚效命,并争取更多观望中的辽朝官员,金太祖对降官的官职予以越级拔擢。时立爱在辽朝官至太子少师,太祖兵临城下时,时立爱力排众议,率众归降金太祖,故“武元嘉之,超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诸行宫都部署”[8]46。

3.镇守一方立功

金宣宗贞祐三年(1215)八月庚子,“赏前冀州教授粘割忒邻,集义兵,出方略,遏土寇,兵后摄州,复立州治,积刍粮,招徕民户至五万,特迁三官,升正五品职”[5]311。州教授为正八品职事官,粘割忒邻用个人努力实现冀州大治,为地方局势的稳定作出重要贡献,职事官也因此得以大幅度超迁。

4.表彰阵亡将士及亲属

在蒙古强大军事压力下,为表彰阵亡将士并激励更多将士报效国家,金朝予以他们官职上的超赠。如蒙古军兵临城下时,作为守将的女奚列斡出和王谨宁死不降,金廷为表彰这种气节,“诏斡出、谨各赠官六阶、升职三等”[5]2665。

金代通过赠官制以嘉奖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其中死节者是重要的表彰对象。死节将士的父祖也往往被推恩赠官,实现官职上的超迁。如金宣宗元光二年(1223)四月,为了表彰死节的完颜丑和,金廷赠予其怀远大将军,其父亦得以“迁两官,升职二等”[5]366。

5.提高人质品级

金哀宗正大九年(1232)二月,蒙古军逼近南京,朝野震动。为应对危局,哀宗不得不将宗室作为人质派遣到蒙古军大营,并“擢应奉翰林文字张本为翰林侍讲学士从以北”[11]123,由从七品超迁至从三品。

(三)社会经济原因

金朝占据中原后,出于维护稳定的需要,重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官员对社会经济作出贡献会获得超迁的机会。

1.兴修农田水利事业

金占据中原汉地后,吸收借鉴宋代的农田水利经验,发展水田。尤其是金宣宗迁汴之后,河南地区成为国家中心,朝廷对于此处的农田水利事业十分重视。“兴定五年(1221)五月,南阳令李国瑞创开水田四百余顷,诏升职二等,仍录其最状遍谕诸道”[5]1122,李国瑞因在南阳开垦水田获得超迁。

2.主持修缮新京有功

金太宗完颜吴乞买时期,张浩于“天会八年(1130),赐进士及第,授秘书郎。太宗将幸东京,浩提点缮修大内,超迁卫尉卿”[5]1862。秘书郎为正七品,张浩因主持修缮东京大内有功,直接越级升迁为从三品的卫尉卿。

三、职事官超迁的特点

作为金代职官制度乃至整个金代政治的缩影,职事官超迁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性。

(一)职事官超迁重视行政效率

通过对《金史》《大金国志》和《归潜志》等典籍以及金代碑刻进行搜集整理,共找到63例职事官超迁的例子,其中有20余例是由于该职事官政绩卓著和才干过人而得以超迁。职事官相较于虚衔官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有实际工作内容,故职事官的超迁与其说是对有功之臣的褒奖,不如说是降低了官员的升迁难度,使官员尽可能快地迁至更加适合和更能为朝廷作出重要贡献的官职上去。若严格遵照程序,恐怕许多人才会被长时间埋没。因此,超迁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更加注重实际效益。

(二)职事官超迁具有时代特点

通过钩沉典籍和碑刻,搜集到金代各时期的职事官超迁共63例(表1)。

表1 金代超迁职事官一览

表1(续)

由表1可见,太祖在位11年,超迁1例;太宗在位13年,超迁3例,其中1例为伪齐官员;熙宗在位14年,超迁2例;海陵王在位12年,超迁4例;世宗在位29年,超迁16例;章宗在位20年,超迁15例;卫绍王在位5年,超迁1例;宣宗在位11年,超迁12例;哀宗在位14年,超迁9例。

从金太祖至海陵王的金前期,职事官超迁的例子远少于世宗和章宗朝。究其原因:其一,前期政治斗争和战争频繁导致社会动荡,使得这一段时期留下的资料较少。其二,金代职官制度到海陵王时期才正式定型,先有职官制度的创立,才会有超迁现象的出现,制度运用相较于制度创建有着相对的滞后性。其三,职事官超迁的重要目的是提拔合适官员。金前期,国家政策重心尚未放在维护内部社会稳定方面。海陵王时期的4例超迁现象均是由于官员与皇帝有特殊关系,受帝王个人意志影响较多,如萧永祺与海陵王“特见亲礼”,蔡松年与海陵王“相厚善”。

从金世宗至金章宗的金朝中期是金代最为稳定繁荣的时期,刘祁评价金世宗大定时期称:“不烦扰,不更张,偃息干戈,修崇学校,议者以为有汉文景风。”[11]136金宋大定议和之后,政策重心转向维护金代社会的内部稳定,朝廷常常利用超迁来提拔有才干的官员。金章宗继承了祖父的文治政策并将其推向顶峰,史称该时期“正礼乐,修刑法,定官制,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5]286。章宗建立考课制度,并设置提刑司查访地方官政绩,对政绩卓越者予以提拔,一时间能臣良将辈出。“神功圣德三千牍,大定明昌五十年”[13],身为金朝遗民的元好问曾用这样的诗句来抒发其对金世宗和章宗在位时期“盛世”的怀思。若从建章立制和选贤与能的角度来看,此句可谓恰如其分。

从卫绍王至金哀宗金朝后期,蒙古大军压境,政局动荡,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官员的正常迁转程序遭到破坏,超迁成为帝王奖励功臣和笼络官员的权宜手段。其中,卫绍王“身弑国蹙,记注亡失”[5]298,资料较少,故只有1例。金宣宗在位期间是官员实职超迁最为频繁的时期,达11例,全部发生在贞祐南迁之后,其目的在于维护日益崩溃的统治。如贞祐四年(1216)冬十月,金宣宗“命内外官採访有才识勇略能区画防城者具以闻,得实超任,仍赏举主”[5]320。金哀宗时期的实职超迁数量有所下降,且大多由于应对危局或褒奖战功,此时金廷已无暇顾及内部官员的合理选任。金后期超迁执行混乱,反映出此时纪纲的废弛。

(三)职事官超迁具有民族特点

金朝是以女真族为主体,包括渤海、契丹、奚和汉等族的多民族政权,63例超迁官员中,按照民族成分,有女真14例、渤海4例、契丹1例和汉44例①。从人数看,汉人是超迁的“主力军”,似乎金代并未在职官制度上实行优待女真族及歧视和压迫其他民族的政策。其实,这是由职事官自身的特点决定的。职事官与其所担任的工作内容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根本目的是为了快速提拔官员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金朝仍是以汉族人口占多数的王朝,在各级政府任职的官员,汉人也占多数。相较于女真人,汉人更擅长处理繁杂的政务,从而更容易获得超迁机会。此外,从超迁幅度以及超迁原因来看,女真人和渤海人明显受到优待,金政府为女真人设置超迁格,对女真人在散官等政治待遇上的优待应属于常态,而汉人超迁的原因无非是该官员才干突出,提拔汉官本质上是为金朝的统治服务。最后,职事官的超迁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代的民族特点。金代职事官超迁主要在金中后期大行其道,反映出这一时期汉族官员的地位和国家认同感逐渐增强,也从侧面反映出女真人在治国能力方面的逐渐弱化。

与官员实际执掌的职务直接相关,是金代职事官最显著的特点。职事官超迁的主要目的是打破现有较严格的迁转程序,从而快速提拔官员,起到奖励官员、提升工作效率和收服人心等积极作用。如果皇帝凭借个人喜好对职事官进行随意超迁,就会出现由于官员能力有限而无法满足职位要求的现象,从而对职官制度造成负面影响,加重社会危机。金中期,政局稳定,社会繁荣,职事官超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金后期,阶级矛盾、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面对江河日下的国家政局,超迁在更多时候已经属于皇帝所采取的临时激励手段,目的是想扶大厦于将倾,结果却造成滥授,最终无法挽救金朝的覆亡。

注 释:

① 马惠迪在世宗时期获得两次超迁,张公理在宣宗和哀宗时期各获得1次超迁,在文中共记作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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