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视域下的舞蹈田野调查研究

2020-10-23 09:08王超
南方文坛 2020年4期
关键词:身体语言人类学田野

一、基于人类学的舞蹈田野调查研究

田野调查又称为实地调查法,是研究者进入某一社区与当地人一起生活,进行半年到一年,或者更长时間的田野工作。通过参与观察、生活体验和深度访谈等方式,通过获取第一手资料并加以研究,从而对当地文化建立一定的认知和理解。舞蹈的田野调查,又称为“采风”,无论舞蹈表演、创作,还是舞蹈教学、研究,都离不开这种调查方法,可以说,深入的田野调查资料能够为舞蹈实践与研究奠定扎实的学术基础。自1950年起,中国舞蹈的田野调查工作拉开帷幕,几十年来,老一辈舞蹈工作者深入田野,进行田野采风,不断丰富、繁荣中国舞蹈理论研究和教学创作。但以往的舞蹈田野调查多是聚焦于舞蹈本体研究层面,田野调查也经常会出现调查时间短、调查计划不明确、访谈不够深入等问题,从而使舞蹈研究陷入狭隘的困境。那么,人类学视域下的舞蹈田野调查应该是什么样呢?本部分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早期的人类学舞蹈研究,主要聚焦在田野民族志描述中涉及有关舞蹈的时间、地点、过程等内容。20世纪中期美国人类学家格特鲁德·普罗科施·库拉斯(Gertrude Prokosch Kurath)提出舞蹈研究中田野调查的重要性,探讨总结出田野调查中描述、观察和记录等方法①。从而为舞蹈的田野调查研究奠定了基础。舞蹈人类学研究者艾德丽安娜·L.克普勒(Adrienne L. Kaeppler)人类学视域下的舞蹈研究,旨在透过舞蹈的表征,将身体动作进行标记、阐述,以此来研究和解读社会、文化观念,完成跨文化的比较②。

在人类学视域下舞蹈作为社会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并非孤立存在。因此,舞蹈田野调查不应只聚焦在舞蹈本体,而应强调文化整体观,将舞蹈作为一个整体的结构,以舞蹈动作与技术层面为起点,扩展到整个文化系统,包括宗教、仪式、社会关系等,以此来把握或还原社会文化系统中的舞蹈,从而更深入地挖掘舞蹈背后的文化意义。在王建民教授看来:“通过身体动态的捕捉和有关身体动态的解释,抓住理解并翻译这些文化表达的概念意义和情绪情感,在研究中注意舞蹈的概念意义和情绪情感在跨文化场景中的差别。”③

由此可见,扎实且细致的田野调查对舞蹈研究来说至关重要。调查者可以以舞蹈的身体动态为起点,运用参与观察、访谈、“深描”等人类学研究方法,对调查地区的语言表述、分类体系、行为模式等展开调查,将舞蹈置于社会系统中,多维度地认识理解寻找探究与之相关的风俗习惯、社会生活、文化艺术、宗教信仰等,以便准确地把握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避免研究的局限性或片面性,为舞蹈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翔实的资料。

二、重视“身体层面”的参与观察

20世纪60年代,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Kaspar Malinowski)开辟了“参与观察”田野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现代田野工作的基础。时至今日,参与观察法依然是田野工作中运用得较为广泛的重要方法。掌握运用这一方法,要求研究者具备一定的洞察力、同理心、想象力、亲和力等。

舞蹈是一门以身体为物质材料的艺术,舞蹈的身体如何表述与书写?以往的舞蹈田野调查中很多调查者仅聚焦于舞蹈艺术形态和技术层面,例如:向当地民间舞蹈艺人学习几天的舞蹈动作,便可以称之为参与观察。或是在舞蹈田野调查过程中,机械地套用人类学的理论,将舞蹈简单地嵌入到社会文化中加以理解,这些肤浅的舞蹈田野采风式参与观察和文化决定论都会造成对所调查舞蹈及其文化的偏差与误读。

“当代艺术人类学研究较以往更为重视激情(passion)和情绪情感(emotion),文化规则本身就包括了情感表达的形式渠道程度和场合,人们在文化儒化(acculturation)过程中,不仅习得了概念系统和意义体系,也掌握了情绪情感表达的模式因此,提倡一种‘体验式的参与观察。”④人类学视域下的舞蹈田野应重视“身体层面”的参与观察,将身体的动觉、直觉和情绪情感投入到整个参与观察过程中,关注身体在特定的情境中言说了什么。

有关“身体层面”的参与观察,可以说是对调查者融入和体验进行的深度要求。首先要目标明确:我们进入田野调查点后怎样融入当地的舞蹈活动中,参与到群众的生活中,我们要观察舞蹈的什么、调查什么?其次是融入要深:如何一步步地深入,获取有效信息,这是对田野调查者最大的考验。如果漫无目的或只了解一点舞蹈的动作、概念和理论,那么,参与观察的结果必然会不尽如人意。田野调查者应尽可能学习当地语言,通过长期和当地人共同居住生活,感受当地人的喜怒哀乐,理解其思维模式。最后是体验要广泛:某种程度上,舞蹈田野调查者做不到完全的客观视角,而是应以一种浸润的心态进入当地的社会生活、舞蹈活动之中,这是进入田野的关键一步。

接下来,作为舞蹈田野调查参与观察至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调查者必须身体力行地参与到舞蹈仪式、活动中,通过学跳当地的舞蹈,感知身体的动作、舞姿、力效、调度等构成要素,体味舞蹈活动或仪式中的动觉、直觉,以及表演中双向的情绪情感和多感官体验的表达,包括面部表情、心情、状态、听觉、嗅觉等,并与之产生情感共鸣。尤其要关注当地人每天或经常重复的活动,或是习以为常的舞蹈表演环节和生活细节等,这些细节和行为中通常隐藏着某种深层次的意义。反之,将身体“置身事外”的参与观察只能停滞在理论的假想与空谈。

再者,调查者将“身体层面”参与观察所获取具身化知识(embodied knowledge)加以表述、书写。在此过程中,重视身体所处情境的多感官体验,以及同一场景下特定群体所孕育的共同情感共鸣。与此同时,根据“身体层面”的参与观察进行深度访谈,注重记录报道人使用所处地区或自己的概念、舞蹈术语和舞蹈分类来描述舞蹈现象。由此,更进一步理解当地群众的思维逻辑和行为模式进行理论反思,探究其深层次的概念体系和文化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观察中调查者应避免出现以自身的文化价值观念、舞蹈审美标准来衡量当地舞蹈文化事项。调查者应立足于当地实际情况,尊重不同民族和地区在文化意识、价值观念、审美情趣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尽快与当地民众建立亲密的关系。

笔者有着二十多年的舞蹈专业表演与教育经历,身体经过专业学习、系统规训,学习了汉族、少数民族等不同地域、民族的民间舞蹈,在此基础上,又从事舞蹈教學与研究工作多年,因此,具备一定的“身体层面”的参与观察能力。在左权小花戏田野调查过程中,笔者向上参与左权县官方和民间举办的各类花戏培训、排练、比赛、表演,向下融入村民的喜事表演、广场舞、“串火盘”等实践活动,并拜师小花戏传承人学跳小花戏。由此,在自下而上的参与观察中,将自身置于不同的场景和情境,重视身体层面的体验、实践,洞察身体有关的动作、动律、舞姿、步伐、扇花、调度、表现形式等各要素的差异,并延展至动作所引发的情绪情感。与此同时,对于左权小花戏的调查不仅停留在身体层面,而是透过身体实践与感知解读蕴含其中的社会文化意义,力求探讨从街头到国家化表演的身体表述,当地各种力量的较量与互动,以及文化实践者的能动性。

由此可知,依托人类学视域下“身体层面”的参与观察对于舞蹈田野调查有着重要的价值,由“身体层面”的亲力亲为,扩展到身体所处的社会情境、艺术审美的范畴参与观察,使参与观察既有融入的深度,也有体验的广度,有助于将舞蹈在文化整体观视角下进行微观地解码,使得舞蹈研究解读具有更为广泛、深层的社会文化意义。

三、“深描”身体语言

舞蹈动作是文化的加工品,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转瞬即逝的特点,因此,对于舞蹈语言的记录与解读显得尤为重要。舞蹈的记录和描绘可以适时静止正在进行的活动,从不同角度反复观察、分析舞蹈的动态过程,不同的舞者和研究者可以对舞蹈这种以非文字为基础的符号展开深度的阐释,探寻动作后背的深层次意义。

有关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浅描和深描的讨论、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符号论美学为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dr Geertz)“深描”奠定了理论基础。格尔茨更进一步提出“文化是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⑤。

在舞蹈的田野调查中,依托人类学“深描”理论可以对舞蹈艺术进行深层次阐释,解读舞蹈所处“场景”中舞者的行为、活动。需要强调的是,虽然舞蹈具有非语言文字特征,但是舞蹈的运动系统会反映出人类的语言思维模式。也就是说,舞蹈的田野调查,要做到深层次阐析,就不能将语言思维和非语言思维两者分离,必须在身体“说话”的基础上,关注到语言文字的表述,并进行话语分析和身体解读,以此来阐释舞蹈蕴含的社会文化意义。

首先,将身体动态转换为文本描述。格尔茨指出“阐释的使命并不是回答我们那些最深刻的问题,而是使我们得以接近别人——在别人的山谷中守护别的羊群时——所给出的回答,从而把这些回答归记于记载人类曾说过什么的记录中”⑥。由此可知,舞蹈的田野调查中注重对身体语言的记录与分析是“深描”的前提,可以为舞蹈的分析、阐释提供数据,从而更准确地把握所调查的舞蹈及其文化。关于舞蹈身体语言的记录有一些方法,如拉班舞谱、东巴舞谱、敦煌舞谱等。这些方法中以拉班舞谱最具代表,运用拉班舞谱通过空间的三个维度描述人类动作的方向、持续时间以及强度,从而对舞蹈动作展开深入地分析。但是舞蹈的记录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舞谱记录标准不统一、不普及等。因此,舞蹈田野调查过程中,身体语言的记录与分析应强调以下两方面:第一,对于舞蹈动作,或身体行为的记录与分析需放到具体情境中,关注该舞蹈所处的社会文化系统。第二,应认识到动作记录与分析存在的主观性、差异性,这与表演者、记录者的社会阅历、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研究方向等都有密切的联系。第三,我们不应只聚焦于身体动作表征,还需要考察与之相关的情绪情感,旨在还原不同情境中舞蹈的动态过程。由此,尽可能做到身体语言的记录与分析,进而理解舞蹈所处的文化系统。

其次,“深描”——舞蹈身体语言研究的重要途径。在舞蹈田野调查的过程中,“深描”可以为身体语言或舞蹈动作的解读、分析提供有效的途径。所谓的“深描”,是在深度描绘舞蹈艺术表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文化的阐释,揭示舞蹈身体语言中蕴含的意义结构。也即是说,由“身体层面”的局内体验与观察,到舞蹈身体语言的记录分析,再到寻找、甄别其舞蹈运动的规律、内涵,并通过细微的舞蹈动作和普遍的生活行为进行更进一步的阐释,从而探讨更大范围的社会运行的规则、文化的差异性。与此同时,格尔茨将舞蹈艺术形式看作是一种地方性知识,特定的情境是地方性知识生长的土壤。因此,对该艺术的阐释需要与一些有关人类状况的普遍命题相联系,或依据人类社会的一个比较模式来进行,以此探求特定的舞蹈艺术与社会文化体系间的复杂关联⑦。人类学视域下的舞蹈研究强调将特定的舞蹈置于产生该舞蹈的社会情境中,具体而言,调查者以舞蹈动作为切入点,聚焦具身体现(embodment),考察舞者、观众或参与者、舞蹈作品或表演所处的特定社会文化“场景”和“情境”,以及实践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延伸至其与之相关的情绪情感和多感官体验,从而深度描绘围绕舞蹈所建构的符号体系与文化意义。

笔者在左权小花戏的田野调查过程中,参与了不同时空与场域的小花戏艺术实践,发现在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小花戏不断建构、书写,其表演形式、舞蹈动作、曲调唱词等会紧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不同场域的花戏表演也存在着差异,以至于出现艺术形式的“变异”现象。若舞蹈的田野调查仅仅对小花戏艺术表征本身展开调查,只能流于历史渊源的追溯,音乐、动作、舞姿、唱词、表演形式的描述,难免会掉入“本质主义”的研究困境。因此,笔者从历时、共时的角度入手,梳理小花戏不同时空的艺术形式,并将其放置于村落与县城、街头与剧场等特定的文化情境中,对细微的舞蹈动作、行为模式和情绪情感等进行记录与文本阐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层次的阐释,探究不同场域下身体语言背后的意图、当地人的价值观念、各种力量对于身体的介入、艺术实践者的能动性等,以此寻求身体语言的深层次意义。

舞蹈研究经常会对某一地域的传统舞蹈进行田野调查。实际上传统舞蹈的认识是基于现代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谓“传统”舞蹈并非只是对过去到现在的复制,文化的本质也决定了其不可能以复制的模式来传承、发展。因此,人类学视域下舞蹈田野调查,身体语言的“深描”尤为重要。通过对舞蹈动作表征进行深度描绘,揭示舞蹈身体语言中压缩的深层结构和文化意义,探求舞蹈在变迁过程中的维持与更新、发明与建构,以此来说明某一地域舞蹈在文化实践过程中是如何实现动态的传承与发展。

四、有关伦理与权力问题

(一)伦理问题

伦理问题作为研究者的重要考察要素之一,贯穿于舞蹈田野调查的各个阶段,尤其对异文化的研究中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人类学视域下田野调查的伦理观可以为舞蹈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

在舞蹈研究中,我们有时会以自身文化和语言体系内使用的结构种类,去认知、评判“他者”的分类体系。例如,将民间的部分民俗活动简单地划分为舞蹈、音乐或歌舞艺术,由此,容易造成文化的误读。美国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提出文化相对论的文化观。在他看来,每一种文化都是不同的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是独特的、自足的、完整的,因此,我们不能拿一個文化的价值标准去判定另一个文化的优劣,只能在一个文化体系内部来判断⑧。因此,基于人类学的舞蹈田野调查还应重视文化相对主义,尊重不同地域的文化、艺术和舞蹈,以及当地人的价值观、宇宙观等,从而运用不同的方式加以解码。

在田野调查中,研究对象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调查者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尤其是舞蹈的田野调查中,有时需要研究对象进行肢体表演或舞蹈操作流程的展示,因此,调查者应该把握好调查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互惠问题。譬如:若专门邀请当地艺人表演该地区的舞蹈或进行访谈,调查者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酬劳或研究结果共享,或是为研究对象提供某一方面的支持,或扩大艺术影响力等。

此外,舞蹈的田野调查,需依据情况对被调查者进行保护,重视研究对象的隐私权知情权、自愿参与权和研究成果的收益权。例如:访谈的内容、舞蹈技术层面等需要得到被调查的允许才可公布于众,尽管有些田野材料具备较高的研究价值,但是仍需要调查者遵守田野调查的伦理道德。调查者在离开田野点时,应提前告知研究参与者,并可以保持联系,信守承诺。由此可知,我们应充分认识伦理问题的重要性,并在调查的各个阶段去遵守、完善,保证研究的顺利进行。

(二)权力问题

权力研究是人类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对场域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描述。有关权力研究理论,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等代表针对有关权力各个层面展开了深入探讨。其中,吉登斯指出权力具有的一种转化的能力,即权力可以借助各种文化、行为等加以表达、展现⑨。在此基础上,赵旭东进一步讨论了权力的文化表达⑩。自1980年之后,舞蹈人类学逐渐重视舞蹈与政治的探讨。舞蹈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人们借助舞蹈可以传达某种信息或意义,理解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社会结构、政治诉求等,甚至可以助力巩固或更迭某一权力。舞蹈并非静止在某一个空间内,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变迁,其会受到不同阶段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同时其表现形式与内容、表演风格等又会体现这种意识形态,甚至会对某些政治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舞蹈田野调查过程中,我们应关注到权力的文化表达,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无处不在,它贯穿于田野的筹备、进驻田野、后期整理与研究、论文撰写等各个阶段。但是,这一权力只是所有关系中的一个方面,并且权力关系是双向存在的,也就是说,权力是多层面的,在权力关系中任何一方都拥有权力。因此,在舞蹈田野调查的研究中应多维度地将权力立体化,不仅要关注到国家在场对于舞蹈艺术的影响,还要看到地方各个层面权力的渗入。例如:某一舞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是否受到不同层面权力的影响,致使艺术表征发生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渗入包括了有意识和无意识两方面。譬如:舞蹈的表现形式、身体记忆、文献资料是否会受到权力的渗入,在这一过程中,舞蹈与权力是如何建立起关系,从而产生出新的表述方式或文化意义。与此同时,切忌忽略所调查地区文艺工作者、民众等主体性与能动性的发挥,关注实践主体对于该地区舞蹈的建构、再生产。

结论

综上所述,文章从人类学视域分别对舞蹈田野调查的着眼点、“身体层面”参与观察、“深描”身体语言、伦理与权力等关键问题进行阐述,旨在为舞蹈田野调查研究提供有效的途径与方法,避免舞蹈本体论研究的单一性。舞蹈田野调查是基于身体体验的科学研究,通过参与观察、身体动作记录与阐释等,从舞蹈动作、肢体语言、情绪情感等技术层面扩展到整个文化系统,多维度地考察舞蹈艺术参与者,关注与舞蹈相关的文化事项,准确把握调查中有关伦理、权力等问题,从而更深入地挖掘、理解舞蹈背后的文化意义和概念体系,为舞蹈实践与理论研究奠定扎实的基础。

【注释】

①Kurath,Gertrude P. Panorama of Dance Ethnology,Current Anthropology,1960.

②Buckland,Theresa J. ,ed. Dance in the Field:Theory,Methods and Issues in Dance Ethnography,New York:Macmillan Press LTD. ,1999.

③王建民:《舞蹈人类学的概念辨析与讨论》,《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5期。

④王建民:《人类学艺术研究对于人类学学科的价值与意义》,《思想战线》2013年第1期。

⑤⑥[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第5、39页。

⑦霍华德·墨菲:《艺术即行为,艺术即证据》,李修建译,《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⑧[美]博厄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刘莎、谭晓勤、张卓宏译,华夏出版社,1999。

⑨Giddens,Anthony. 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London: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82.

⑩赵旭东:《人类学视野下的权力与文化表达——关于非暴力支配的一些表现形式》,《民族学刊》2010第1期。

(王超,北京体育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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