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儒、道家色彩观比较研究

2020-10-23 09:10李星星
艺苑 2020年3期
关键词:法家道家儒家

【摘要】 通过对法、儒、道三家原始经典名著的探索分析,描绘出三家的色彩审美观,在比照与参量中,得他们的同中之异、异中之同,从而分析出法家从周的色彩观、儒家的伦理色彩观以及道家的自我色彩观,均对后来产生不同影响;同时对造物色彩的陈述也论证了三家色彩观的关系,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可靠依据。

【关键词】 法家;儒家;道家;色彩观;造物色彩

[中图分类号]J52  [文献标识码]A

“百家争鸣”时期产生很多思想学说,在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史上留下独特印记,法、儒、道三家的思想学说体系,受到原始思想文化影响,逐渐完善成为了独立思想学说,而这三家的学说主张则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的本原。[1]11-15其他学派的变迁发展,最终也归流于这三大学派的思想文化中。色彩作为很直观的因素,在法、儒、道家哲学思想中有一席之地,他们对色彩的独特见解,对中国的色彩观念产生了深远影响,笔者借由三家色彩观的比较研究,以窥探其对中華传统文化的影响。

一、法、儒、道家色彩观异同

(一)法、儒、道家色彩观的相同

首先,用色彩观表达思想本体论。论述色彩观的相同点,自然避免不了思想学说影响,不论何种观点、礼仪制度都是反映其思想本体论。春秋末年社会动荡,一切处在一个混乱的情况下,孔子想要建立井然有序的制度,因此儒家学说的起点就是“礼”制,“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儒家是一种伦理思想,以“礼”来规范社会伦理等级制度。“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孔子以朱色为尊、黄色为贵、紫色为卑,而在齐桓公称霸时,却喜好紫色,不顾周礼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孔子“恶”的原因。色彩也要合乎“礼”,无论是仪表、服饰、器物,无一例外,违背礼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道家以“爱己” “无为” “道”为最高原则,是反思想哲学[2]1-5,“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托天下”(《老子·第十三章》)。道家远离时代,以个人天性、自然之性为标准,这就意味着必然不会与蕴含制约意味的五色产生关系,明确提出了“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老子·第十二章》),以此充分体现了以自我个性为中心的思想。法家作为统治者受欢迎的思想,其最大的特点便是不分轩轾,一断于法,甚至强调以暴力推进法制,利用人欲推动社会发展,是强制的政权思想。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主张“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很明显与儒家伦理思想是对立的,反对与伦理制约相关的统治方式,强调以法治国和权利的重要性。而法家在色彩上却没有做过多明确的规定,从“准也者,五量之宗也;素也者,五色之质也”(《管子·水地》)中能看出一二,拿色彩与准做对比,便是反映着权力制约这一思想本体。以本体思想作为基础准则,制定的色彩体系无不体现着其思想特点,也可从思想反推其色彩观。

其次,受周朝思想影响。“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孔子明确表示了对周礼持肯定的态度,讲究的色彩就是周之五色:青赤白黑黄。阴阳五行说是中国古代用来认识世界和解释自然现象的哲学思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老子之道也是从宇宙生成论开始的,形成了道家黑白阴阳观。法家规范行为也是受了周礼的影响,在五色观上还是有着一致性。但与儒家的礼不同之处在于,儒家是以伦理为基础,法家是以统治者为中心。“衣冠不正,则宾者不肃;进退无仪,则政令不行”(《管子·形式解》),这里很明显能看出,统治者即是权力中心,也是受制约者,作为君主必然时刻合乎礼仪,保持严肃才能向下贯彻政策法令,强调以君主为样推行法治。

最后,三家思想服务不同的阶级,但却都是以人为中心的治国为民理念。[1]11-15他们基于当时社会情况,对社会意识有独特认识,提出了合宜的色彩观,丰富自家学说。

(二)法、儒、道家色彩观的不同

1.以法治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法家色彩观

法家一直是持着积极从政的态度,法家代表人物都是从政,涉及军事的。强调用暴力强制推进社会规范,法“为治之本也”“一任于法”(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采取“循名责实”的政治手腕,将“法” “术” “势”紧密融合为一体,这是其不同于别家、受到统治者青睐的地方。

其一,从五行五色。“何谓‘正名五?”对曰:“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此谓‘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黄白黑赤也。”(《韩非子·揆度第七十八》)韩非子这里所讲的与周礼五色是一致的。五色与规章制度是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度量不审,衣服无等,不可得也。”(《管子·权修》“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得服长鬈貂。”(《管子·立政》)法家在服装制度上规定标准,在服饰颜色上没有明确说使用什么颜色,但法家思想受到周礼影响,即可延续五色的观点,天子的衣服一定要有文彩去彰显身份,而平民的身份不得着有文彩的衣服,体现的均以统治者为核心的法治思想。“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管子·立政》)虽在原著中鲜有记载色彩的制定,但从“衣服有制”能看出颜色还是要有等级之分,与家族身份无关。“色者所以守民目也”,将其合为“二五”,而“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国”(《韩非子·揆度第七十八》),五色用来控制人们的观赏,是作为统治的手段,若是缺失便会走上亡国道路,即便是颜色,也是用来统治的手段。

其二,从实用色。法家认为:“无用之物,守法者不失。”(《管子·五辅》)这与法家讲究实用、因地制宜的思想有关,不生产无用之物,人民才可富裕,得到治理。“是故博带梨,大袂列,文绣染,刻镂削,雕琢采。”(《管子·五辅》)君主若过分华丽,就会苛求人们,难以使人民亲近。“女事繁於文章,国之贫也。”(《管子·立政》)女红广求采花文饰,国家就会贫穷。这里并不是彻底磨灭人的欲望,断绝任何享用之物,而是提倡欲之有度,从实际社会情况为出发点,减少装饰性,强调功能大于美学,遵循实用主义。

2.以礼治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儒家色彩观

孔子曰:“非礼勿视。”可视不可视的原则是“礼”,伦理便是体现了美之所在。[3]13-15用礼规范人身关系,体现其神圣性和仪节。“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以致敬于鬼神。”(《礼记·礼运》)在道德和自律的基础上,依靠人的自觉性,同时用礼来规范人际关系,“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礼是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左传·昭公五年》)儒家提出的礼核心都是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儒家是积极的入世者,着眼于现实社会,解决实际性问题,在很多思想上是对周礼的肯定。

其一,以色正礼。“天子山冕,诸侯玄冠,大夫裨冕,士韦弁,礼也。”(《荀子·大略》)礼制规定,大夫戴礼帽,而士只可戴皮制暗红色帽子。“练而床,礼邪?”“非礼也。”(《荀子·子道》)“故天子袾裷衣冕,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荀子·富国》)“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论语·乡党篇》)“礼”与服饰颜色上,孔子讲究的是正色所彰显的身份地位,看重象征色,是合于“礼”的象征色,代表着等级秩序。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阳货篇》)“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孟子·万章章句》)紫为间色,是对礼制的破坏和蔑视,是儒家所不能忍的。

其二,以色喻德。孔子的“喻德”多以物为载体,通过对物体色彩描述的解读,以审美的角度体会道德品格。“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诗经·淄衣》)《召南·羔羊》有“羔羊之皮,素丝五紽”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之语。就是说,品行内在与外貌装扮是相称的,只有纯洁的德行才配的上这白色羊羔毛做成的衣物。《召南·野有死麕》有“白茅纯束,有女如玉”之言,有女如玉。德如玉也,可赞誉女子之忠贞品行,也可解义为喻男子的美貌美德,如玉一般高尚洁净,没有受到过污染。

其三,色彩和谐。“缟衣綦巾,聊乐我员。缟衣茹藘,聊可与娱。”(《诗经·出其东门》)“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 “羔裘玄冠不以吊。”(《论语·乡党篇》)“公车千乘,朱英绿縢。”(《诗经·閟宫》)这些都是说在注重仪表服饰、正色正衣冠的同时要讲究和谐之美,不单单是强调某一种颜色,而是在五色相生中寻求统一。“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论语·八佾》)这是在表达建立在“礼”的基础上的色彩,才是美好的。[4]186-194

3.以出世意识形态为基础的道家色彩观

道家是避开现实社会的,以出世为态度,不从政,一切以个人为目的,洁身自好,明哲保身。“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托天下。”(《老子·第十三章》)同时道家也是否定“私”“自”,主张“利他”,“为我”谋求最佳处境。“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存其私。”(《老子·第七章》)。道家从解脱出世俗,同时反思讨论社会与人,这是一种升华了的哲学思想。

其一,淡色观。道家重视精神文明的发展,反对物质至上主义,贪图享乐和财富对人只有消极作用,体现在色彩上就是提出了五色令人眼睛不舒服,旨在反对五色,减淡对颜色的重视。“五色令人目盲”(《老子·第十二章》)就是在反对周礼和儒家的五色观。“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老子·第十九章》)。道家强调还原朴素之美,返璞归真,也是反映道对个人生活和心灵的指导作用。推崇自然色和道家的意识形态很吻合。“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是说希望人也可以完整地保持自己的本能和天性,就像生绢和原木一般,展现最原始的材质和颜色。

其二,黑白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说明“道”是不可分割的状态,是成整体的。“道”无声无形,是自然界中万事万物的运行轨迹,道就是世间万物发展变化的载体。“黑白之朴,不足以为辩。”(《庄子·天选》)知白守黑的色彩观,知白,即知道表象,守黑,即守住内在,要尊重自然内在规律,顺势而为,也可理解为是素淡的“道”之本色,指的是黑白不是视觉上所感知的颜色,也就不属于五色之中,道之黑白内在蕴含着无限的自然色彩。道家很重视黑白这两种自然颜色,站在哲学的高度去认识道之黑白,同时由于道家弱化物质的存在,所以这两种自然颜色处于一个虚空的状态,是万物又不是万物,道之黑色其实是天的颜色,而“天”在道家的思想中是独一无二的。[5]69-78

二、法、儒、道家色彩观互释

首先,从意识形态上来看,道家反对周礼,法儒两家肯定周礼。在色彩上,法儒两家是肯定五色观的,在这基础上两家又发展出了各自学派的色彩观。道家反对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主张取消知识,取消仁义道德。“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此;绝巧弃利,盗贱无有。”(《老子·第十九章》)道家在传统文化上和儒家思想相悖。法家在某些观点上与道家达成一致,均对仁义礼讓秉持批判的态度。儒家所倡导的正间色、“礼”色,对于道家是自我核心以外的事物,颜色甚至对道来说都是无用的,认为这种方位色有限,时空却无限,即反对伦理色、五行方位色,而黑白色是“道”最好的表现。“是故骈与明者,乱五色,淫文章,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而离朱是已。”(《庄子·骈拇》)

法道两家都反对儒家的等级色。《老子·盗跖》指斥儒家观点具有虚伪性和欺骗性,蒙蔽人性,各处强调礼制,是在限制人性,主张一切以原始状态为最佳。《老子·渔父》指斥儒家的思想,并借此阐述了归于自然的主张。法家认为,“准也者,五量之宗也;素也者,五色之质也”,也强调自然的颜色。在这一点上法道两家达成一致,讲求本质色,和自然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孔子也提到“绘事后素”,这个“素”也可理解为本色的和谐,在这个观点上,可认为他们是一致的。孔子认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文质都不可偏废。韩非子认为:“礼为情貌者也,文为质饰者也。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韩非子·解老第二十》)在审美观点上,他们都认为不要过于华丽,文与质应该相对应。

三、以法、儒、道家色彩观为取向的造物色彩陈述

在造物上,中国传统工艺思想重视器物的伦理教育作用,必定包含着特定的寓意,会借助色彩、形制、尺寸、纹饰等规范行为,表达制度观念。以造物的色彩去陈述法家、儒家、道家的色彩观是论证方式,也使造物艺术的特点及其艺术风格形成,在深厚的民族文化背景上得到更深刻的解释。由于缺乏考古彩色图片资料,故部分内容以其形态方面阐述思想影响。

(一)服饰色彩

据考古战国墓中出土的乐舞陶俑研究,长袖舞俑以红色为主,脸部与长袍均为红色,其中一个长袍有白点作为装饰,另一个青灰色与黄色彩条相间,均露出黄色长裙。短袖舞俑也是以红色为主,长袍青灰色红点(图1)。[6]44-59这些舞俑颜色丰富,装饰性颜色也很多,笔者认为可以看出当时在儒家思想影响下,色彩运用方面以杂五色为主,而且搭配和谐、主次分明,达到了华丽装饰性作用;但是,无论多么丰富的色彩,达到和谐统一才算主流审美,这里便是以红色为主色调,辅以其他白色、黄色等,同时还有装饰性,以达到华丽的效果,这种舞俑服饰色彩的表现,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个标志,儒学的伦理等级的体现。

周朝在祭祀这类重大礼节时,着一种用野兽皮毛制成的服装,名为大裘,在此衣外边必须有一件与皮毛颜色相配的罩衣,[7]89-94在重大场合时服饰搭配显得尤为重要。汉代规定冕服除图案不同以外,在颜色上也有所区分,帝王的冕服(图2),玄衣黑色,围裳红色,从服饰颜色、纹饰处理的和谐统一,表达了独特的服饰色彩审美因素和审美愉快的原则,这种审美趣味也是受到儒家思想影响。

在汉武帝时期摈弃了道家学说,独尊儒术,改正朔,易服色尚黄,也是尝试通过规定服饰颜色来彰显权威性。据记载山东博物馆中馆藏东平后屯汉墓壁画,一号墓为东汉早期,绘在门楣、墓壁上的以人物画像为主,描绘的大多都是宴饮、舞蹈等娱乐性的内容,汉成帝时规定青绿是作为民间常服的颜色,“红衣为上服, 青绿次之, 吏卒衣黑, 平民衣白, 罪犯衣赭”[8]96-98,颜色作为文化的象征符号,以此区分身份等级是最为直接,最容易被感受到的方式。

(二)绘画色彩

迄今为止的楚地帛画,以《人物龙凤图》《人物御龙图》最具代表性。两者皆以白色丝帛为载体,设色以平涂为主。《人物龙凤图》中女子身着平常燕居的便服,脸部施墨,唇袖施朱,缘衣为黑色,道家追求的质朴体现的很明显;《人物御龙图》仍以墨线造型,而这种以金、白粉彩的绘画颜色搭配方式初步奠定了工笔重彩画基础。[9]116-119在颜色上主要以墨色为主,这里值得说明的是两幅帛画所表达的人物神情与氛围,均是闲逸状态。当时楚地文化底蕴深厚,同时宗教崇拜丰富,庄子的个人意识充分体现在楚地美术作品之中,以表达个人的浪漫情怀,有着自然宇宙的宏大意识。由于这种思想的影响,在这段时期内我们看到的楚器物造型,大多是清奇、独特的美学特征。[10]66-67

北宋时期推崇以文治国,确立“儒家思想”为实现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与当时的以华丽为特点的青绿山水艺术风格相比,道家以其追求自然质朴的行为,受到关注,同时黑白观影响下的水墨画便受到了文人偏爱。色彩不只是形式美,当它与心灵、权利相联系,就有了特别的人文内涵。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无法入仕建功立业,最终只得退隐以求静心的文人画家,大多以水墨黑白之静抒发心中之压抑感,表达对自由的向往。如画出《驴背吟诗图》的徐渭、《木叶丹黄图》的龚贤、《深山秋水图》的石涛等等都是黑白文人水墨画的代表。

(三)器物色彩

汉代青铜灯对功能的重视必然是受到汉代思想文化的影响,汉代“独尊儒术”,使得更多的手艺人愿意去尝试制作新形式的青铜器,随着手工艺人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实践,对各种灯具的常用尺寸、造型美感、颜色搭配等等都有着不同的见解,而这些便是他们对器物的美感认知,从而构成了汉代青铜独有的丰富造物美学[11]24-29,出现了长信宫灯、雁鱼灯、错银铜牛灯等一系列供皇室、贵族阶层,及有身份地位的人所用的照明器具。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道德经》)老子主张回归自然之道,必然要对拘谨的陈规、压抑本性的礼制进行坚决的否定,这种思想便影响着日常器物的制作中,创造出了很多看似怪诞的形象,道家不为道德伦理所束缚,超脱于现实规章制度下,在此影响下的器物都是以自然事物状态为原型,加入手艺人自身的想法和审美,但即使在百家思想繁荣的大背景下,中原也没有出现如此“出格”的艺术作品。[12]87-91

春秋战国时期,青铜器作为祭祀等宗教功能减弱,而实用性要求便得以强调,它们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法家实用性主张的影响,在色彩上没有过多华丽装饰,在设计上少纹饰、重实用。比如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的骆驼人形灯,该灯具为战国中晚期创制,以骑着骆驼的人为座,这样合理的造型,没有过多的装饰性设计或者抽象处理,手艺人的个人特点并不明显,仅仅作为一种灯具而使用,没有其它明显的附加意义。

四、总结

法、儒、道家思想在经济、文化、政治上的影响各不相同,但又有着共通之处,深入了解各学派的思想主张,就能对传统色彩的认知更清晰,其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都同时存在。儒家思想让传统色彩一直禁锢于五形五色之中,以至于长期以来都会对某些颜色一直带着偏见;道家补充了儒家所没重视到的自我价值,丰富了水墨画;法家支持摈弃过多的色彩,受到此影响便只重视器物实用价值,不强调艺术性和颜色的丰富性。但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思想学说的影响,才能形成独特的东方色彩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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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设计人类学理论与实践范式研究”(项目编号:18YJC760015)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星星,北京交通大学2019级艺术设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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