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霞 副教授
(黄河科技学院商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0)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的加强,消费对经济健康可持续增长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扩大消费不仅能够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同时也能将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全体居民。由于我国长期坚持城乡二元制的发展结构,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较大,虽然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已经释放了一部分消费潜能,但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人口仍然占较大比例,因此开发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消费支出是新常态下我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路径。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普惠金融发展是新时期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重点,普惠金融的目的之一是提高贫困居民收入,这对于缓解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居民潜在消费能力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因此,在这一背景下,研究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消费支出的相关性及其作用机制,对扩大内需、引导普惠金融发展、提高农村消费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金融体系向着更加普惠化的方向发展,自2013年普惠金融理念被国务院政府报告提及之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便进入一个快车道。普惠金融理念自提出以来,便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然而目前我国学者关注的焦点仍然是普惠金融概念的定义、实践的总结、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计量。例如,何学松和孔荣(2017)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考察了普惠金融发展对抑制农村贫困的影响。叶伟超(2017)则从收入差距视角出发,分析了普惠金融对缓解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刘亦文等(2018)测度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并定量分析了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总体来看,目前学术界对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消费实证研究仍然较少。例如董秀良等(2019)研究了农村金融集聚对农户消费的影响,但并未考虑到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也未检验金融对居民消费增长的作用渠道。谭燕芝和彭千芮(2019)仅研究金融集聚对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马建辉(2018)基于门槛模型计量了房价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肖利平和洪艳(2017)基于动态面板模型检验了金融集聚与居民消费支出规模的正向相关关系。总体而言,虽然在现有的研究中,实证模型日趋复杂,但并未揭示普惠金融发展是通过何种途径作用于农民消费支出增长。
总体而言,现有的关于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消费增长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相对缺乏,部分研究深度不足,因此本文基于学者已有研究基础,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在实证检验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消费增长相关性的基础之上,从收入增长和银行竞争机制出发,解释了普惠金融对农民消费支出增长的作用机制,这也是本文的创新所在。
现有的关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大多集中在对农村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包容性增长、农民生计策略以及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对农民消费的相关实证研究较少。事实上,虽然普惠金融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农村金融发展内生活力,减少金融体系发生“金融排斥”的可能性,提高普通群众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普惠金融对抑制贫困具有重要价值,它能够显著平滑受服务人群的收入水平,农民进行贷款的门槛更低。虽然这部分贷款大多流向生产领域,但仍然有较大比例的资金流入教育、医疗、消费等领域,本文认为普惠金融发展能够增加居民的潜在可支配收入,从而促进农民消费增长,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农民消费增长。
收入是消费的决定性因素,尤其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各项社会保障相比于城市地区仍然处于严重滞后状态,因此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的关键在于扩大农民收入。现有的学术研究已经表明普惠金融对提高农民收入、降低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倪超军、王燕,2018)。具体而言,普惠金融有两种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直接渠道在于农民可以通过存款服务及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来提高未来收入,其间接渠道在于在普惠金融理念下,农民享受贷款服务的成本更低,便利了其为扩大生产生活进行投资,增强其未来收入预期。因此,本文认为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提高农民收入,从而扩大农民消费支出的规模,故提出本文的假设2:
假设2:普惠金融发展会通过收入机制影响农民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普惠金融发展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创新。在服务理念上,原有金融部门添加了更多的惠民服务,例如部分银行新增了普惠金融事业部专门用于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在服务空间上,农村地区新设立金融网点的门槛相对更低,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纷纷设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提高了区域银行竞争程度。在有限的客户市场上,银行竞争程度的提高意味着银行扩大收入的难度更大,因此银行不得不依靠技术创新、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人群等方式获得更大利润,而这些举措都会影响到居民的收入及消费能力,因此,本文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会提高区域银行竞争度,从而促进农民消费,故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普惠金融发展会通过银行竞争机制影响农民消费。
在本文的实证研究中,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规模,采用农民实际人均消费作为代理变量并对数化处理。解释变量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参考刘亦文等(2018)的做法,分别构建渗透性、可得性以及效用性指标,并采用变异系数法进行定量统计。此外,本文也利用北京大学公布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赫芬达尔指数以及空间基尼系数进行稳健性检验。在结构变量中,收入增长变量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量计算得到,银行竞争度指标参考董秀良等(2019)的做法,采用区位熵指数计算得到,具体见式(1):
其中i表示地区而t代表时期,Finait、Bankit以及GDPit分别表示i地区t时期农村地区银行竞争程度、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量以及地区生产总值。
此外,考虑到其它因素对农民消费的影响,本文将经济发展水平、农村贷款规模、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水平、医疗水平、对外开放作为控制变量,变量的表示、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具体见表1所示。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及合理性,本文选取2004-2018年我国30个省市区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发展年鉴》以及Wind数据库。
表1 变量的表示、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表2 回归结果
考虑到本文使用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因此,本文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作为基准模型,模型具体见式(2):
在式(2)中,Consumeit代表i地区在t时刻农民人均消费支出;IFit代表i地区在t时刻普惠金融发展程度;β1为估计参数;Xit为控制变量,λi为控制变量的估计参数;ui、λt和ε分别表示个体固定效应、时间固定效应及误差项。
在机制检验中,本文认为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主要通过收入增长机制及银行竞争机制实现。为验证普惠金融发展通过何种途径影响农民消费支出,本文参考Baron & Kenny(1986)的做法,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其中W为中介变量,包括收入增长与银行竞争度指标。
表2为本文的基准回归及稳健性检验结果,仅考虑普惠金融发展变量可以发现,普惠金融与农民消费支出规模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这与本文的假设1相吻合,即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消费支出规模。在加入控制变量后,普惠金融IF的估计参数为11.138,仍然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表2的第3-第5列分别以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赫芬达尔指数以及空间基尼系数替换普惠金融系数,得到的结果仍然显著为正,这验证了本次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同时也证实了本文假设1的推断。
在其它控制变量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涉农贷款规模的扩大以及医疗保障水平的改善均有利于扩大农民的消费规模。这说明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以及强化社会保障均有利于促进农民消费增长。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第一产业比重与农民消费增长呈现显著负向相关关系,可能的解释是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对农民消费存在挤出效应,而第一产业比重过大意味着当地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效率低下。
进一步的,本文基于中介效应模型对普惠金融如何影响居民消费进行机制检验,检验的结果见表3所示。在基准回归中,普惠金融发展IF变量的估计系数为11.138,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从收入机制来看,在中介效应模型回归中,以居民收入为被解释变量,可以发现普惠金融发展IF变量的估计系数为2.084,并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在二阶段回归中,IF变量的估计系数为6.891,仅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而中介变量的估计系数为0.513,且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收入机制存在部分中介效应,普惠金融发展会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的消费支出规模,这与本文的假设2相吻合,即普惠金融发展可以通过收入渠道影响农民消费。
表3 作用机制检验
从银行竞争机制来看,以银行竞争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IF的估计系数为0.16,在二阶段回归中,IF的估计参数为7.785,也仅通过10%水平上的检验,而中介变量Fina的估计系数为1.099,且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普惠金融发展会提高区域银行竞争程度,具体的表现就是银行网点数量增加,银行服务内容更为丰富,进而促进了农民消费增长,这与本文的假设3相吻合。
本文选取2004-2018年我国30个省市区的宏观经济数据,基于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消费增长的关系,并借助中介效应模型探讨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消费支出规模;普惠金融发展会提高农民收入,从而促进农民消费;普惠金融发展会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竞争程度,从而作用于农民消费支出规模的增加。本次研究所带来的政策启示如下:
首先,要健全现有金融体系,提高普惠金融发展程度。普惠金融是对农村金融的补充,也是现代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要改变传统金融服务的理念,提高金融服务的广度。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高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覆盖程度。
其次,要提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深度。这就要求要有目的地降低部分地区设立银行网点的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同时加快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引导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变,以提高现有金融部门的服务效率。同时鼓励新设诸如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兴金融服务机构,提高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供给强度。
最后,要加强普惠金融的监管力度。当前我国普惠金融仍然处于探索时期,一些探索性尝试如P2P网贷平台也曾出现诸多违约问题。因此,需要加强普惠金融的监管力度,使其真正服务于三农地区,合理高效地融入普惠金融体系,避免因发展金融普惠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