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民
摘 要:理论界通常都认为,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先秦儒家重义轻利。即使有人对此提出的反对的意见,其理由也不是十分的有力,本文拟从人格角度对重义轻利不等同于先秦儒家义利观提出新的论证。
关键词:人格;先秦儒家;义利观
重义轻利的一般意义是指重视道德的价值而轻视功利的价值,强调仁义道德而轻视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理论界通常都认为,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先秦儒家重义轻利。即使有人对此提出的反对的意见,其理由也不是十分的有力,本文拟从人格角度对重义轻利不等同于先秦儒家义利观提出新的论证。
一、小人、君子和圣人对义利关系的处理
人格指人的道德品质。先秦儒家明显提及的人格有三种:小人,君子,圣人。先秦儒家往往将君子与小人并列,君子重义轻利,而小人唯利是图,不顾道义。以下是先秦儒家对这一问题看法: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1]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
“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3]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以。”[4]
“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计其功。”[5]
“唯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6]
那么圣人对于义利如何处理呢?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而圣乎,尧舜犹病诸。”[7]宋代邵雍对圣人的义利观有一注解:“义利兼忘者,唯圣人能之。”[8]儒家所标榜的尧舜周公就属于圣人,在义利问题上可谓大公无私的典范。
二、中人对义利关系的处理
从人们对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可以划分为五种类型,即极端自私自利、重利而不弃义、义利并重、重义轻利、大公无私。把五种类型与先秦儒家提到的人格类型相比较可以看出:小人对应极端自私自利,君子对应重义轻利,圣人对应大公无私。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重利而不弃义或义利并重对应那种人格,先秦儒家是否有关系这种人格的看法,答案是肯定的。论据如下:
子张问:“何谓惠而不费?”孔子回答:“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9]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10]
“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故天下不言多少,诸候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通货财、有国之君不息午羊,错质之臣不息鸡豚,家卿不修币施,大夭不为场园、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产业;乐分施,而耻积藏、然,故民不困财,贫者有所鼠其手。”[11]
《周易》云:“利物足以和义。”[12]利是义得以顺利推行和维护的保证。陈亮云:“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尔。”[13]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行义必以功利为前提。《系辞》说“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14]理财即追求经济效益,正辞即公平理狱,禁民为非即加强社会治安,明白地将理财列入义的内容。
民指普通老百姓,先秦儒家要求统治者重视民的利益,因民之利而利之,民的利益指什么呢?从以上的引言中可以看出,无非是物质之利而已。民求私利的之心,先秦儒家不但不擯弃,而且大力提倡统治者去满足民的物质欲望,富民之后应加以教导,以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
这说明,先秦儒家承认民重利是合理的,又强调对民的道德教化,先秦儒家对民的要求是重利而不弃义或义利并重。这一点还可以从反面来证明,如果对民提倡重义轻利,不维护他们的物质利益,不提倡他们从事生产,占人口大多数的民不从事物质生产,这会产生什么后果?作为儒家的哲人,不会连这个问题都不明白。因此,对民普遍要求重义轻利是行不通的。
对于民应具有的义利观,在先秦儒家中没有提到对应什么样的人格。孔子云:“中人以上,可以语以上,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以上。”[15]中人本指学习能力一般的人,民对应的义利观也不高不下,我们正好可以借用中人这一概念对应于民,即是说,理想中的民的人格应是中人。
三、君子的主体
君子是先秦儒家提出的理想人格,君子重义轻利,何谓君子?“孔子提出君子,作为人生的模范。君子本义为君之子,乃是阶级社会中贵族一部分的通称。古代君子与小人对称,君子指士以上的上等社会,小人指士以下的小百姓。……后来封建制度渐渐破坏,君子、小人区别,也渐渐由社会阶级的区别,变为个人品格的区别。孔子所说的君子,乃是道德高尚的人,乃是有道德,至少能尽一部分人道的人。……君子是一种模范的人格。……孔子的根本方法,……在于指出一种理想的模范,作为个人及社会的标准。使人拟之而后言,仪之而后动。他平日所说君子便是人生品行的标准。”[16]
君子是既然是理想人格,那么,哪些人必须成为君子,成为重义轻利必然的践行者,先秦儒家重义轻利的观点主要是对哪些人提出来的?统治者的道德与国家的存亡兴衰紧紧捆绑在一起,重义轻利并不仅仅是个人修养问题。孔、孟、荀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统治者的贪婪之心也往往毫无顾忌的暴露出来,见利忘义的邪恶之风也就难免随之蔓延开来。许多统治者见利忘义,人民冻饿而死,怨声载道。先秦儒家非常重视仁义,就是特别针对统治者而发的,而并不是一般性地否定利益。
先秦儒家认为,重义轻利的主体就是君主、辅助君主治理国家的人以及儒家学者。或者说,君主、辅政者和儒家学者应成为君子。
君主: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 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 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17] 君主只需以义治国,不用考虑利害,国自然会大治。
辅政者: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18]子产为相于郑国,因其重义轻利,得到孔子的赞扬。
儒家学者:子谓子夏曰:“汝为君子儒,勿为小人儒。”[19]儒家学者以济天下为己任,必然以重义轻利为人生准则。
参考文献:
[1][2][3][4][5][6][7][9][10][11][13][14][15][17][18][19]国学备览·周易.[M/CD],北京: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5.
[8][12]转引自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2.394,397.
[16]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