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民族发展繁荣的“根”和“魂”。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从传统文化中提取民族复兴的“精神之钙”,“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主阵地是学校。传统文化中精华与糟粕共存,既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抱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理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规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进精神,也有“别尊卑,明贵贱”的错误等级观,“三从四德”的落后女性观,裹小脚、跪拜礼的封建习俗,等等。作为实施传统文化教育的学校,我们要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进行取舍,把真正的优秀文化传授给学生。
扬,就是在继承的同时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乐于助人、诚信敬业、勤劳节俭、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追求和谐等等的品质,都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表现,应该被传承和发扬。弃,就是对传统文化中的歪风恶俗,对有伤国格人格的观念、做法要大胆地摒弃,如算命风水、摆酒敛财、索要高额彩礼等不良民俗,传统文化中的“无为而治”“三纲五常”“逆来顺受”“男尊女卑”思想等等。
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仅做形式上的模仿是不够的。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形式化和极端化。穿汉服、学国学、祭孔热,都只是一时兴起,是形式上的渲染,难以真正触及人的思想和情感。我们的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几千年生生不息,成为民族的基因和底色,是因为传统文化更注重于践行。有的人会背几句国学名言而做人做事却与传统文化提倡的为人处世之道相悖,这样做只会成为令人厌恶的伪君子。只有将那些具有进步意义、能够传承正能量的思想觀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得到真正的继承和弘扬。如“孝”文化的传承,需要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学校可开设孝敬感恩课,亦可采取学科渗透、主题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活动形式。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通过“乐其心不违其志”的方式。在小学阶段,可以通过故事讲解、播放相关视频以及家庭实践活动等方式,让孩子感受传统文化,并亲身实践。比如,学校可以大力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学生背诵古诗词,为学生开设格律诗词社团,让学生学习写格律诗词,满足他们多层次的文化需求,营造出学诗词、用诗词、赏诗词的良好氛围,让读诗、写诗成为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于无形中将厚重的文化积累传承下去。
再如,我们要弘扬传统戏曲艺术文化,可以开展京剧进校园、进课堂的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京剧交流,让学生接触经典作品、了解京剧常识,培养学生欣赏戏曲的兴趣,引导学生体验戏曲艺术的魅力。
总之,让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校园,是给中华民族打底色的工程,应覆盖教育的各个学段。如何做好这项固本工程,应该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议题。
(作者单位: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