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莹雯
摘 要:国有施工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力量,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尤为重要。本文梳理了国有施工企业的廉洁风险点,分析了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为国有施工企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提供参考。
关键词:施工企业;廉洁风险;防控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兴国的依靠力量。随着国企改革深化,触及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利益调整,腐败行为趋于复杂化、隐蔽化,特别是工程建设企业的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控不严就容易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是国有施工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企业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促进国有施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有施工企业存在的廉洁风险点
国有施工企业廉洁风险主要集中于“三重一大”决策、工程分包、资金管理、设备与材料采购、选人用人等“权、财、物、人”管理、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一)“三重一大”决策环节。可能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暗箱操作;或是决策程序不规范,有的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或是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缺乏监督,导致实施过程中可能擅自变更或执行不到位等。
(二)工程分包和管理环节。企业相关领导干部可能利用权力,不履行招投标程序,肢解工程,把工程分包给自己的亲属和有特殊关系的分包单位,从中获取利益;或在工程分包招投标中利用职务之便,泄露重要信息给利益相关方;或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投标资质条件和废标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为有利益关系的投标人创造投标条件;或将工程非法转包谋取私利。在结算时,可能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结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三)资金管理环节。相关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可能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通过“小金库”为腐败行为“买单”。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规使用大额资金,私自拆借资金,违规报销,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
(四)设备与材料采购环节。国有施工企业设备、材料采购环节是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可能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推荐、选择有倾向性或不合格的供应商,导致不合格的商家顺利进入企业供应商库。在招标环节,相关人员可能收受投标人好处,泄露信息,或是授意、暗示、影响评标人员公正评标,或以权谋私不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或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五)选人用人环节。可能存在不按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领导个人指定考察人选,或干部考察未经充分酝酿,流于形式,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召开会议讨论决策干部任职,出现“圈子文化”,任人唯亲,违规提拔等问题。
二、国有施工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机制不全。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未针对容易发生廉洁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防控制度,对工作程序、时限、标准无明确规定,制度“笼子”扎得不紧,企业经营管理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导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发生。
(二)排查流于形式。部分企业把廉洁风险排查作为阶段性工作,没有作为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系统工作统筹抓好,导致工作落实“虎头蛇尾”,趋于形式化;有的企业总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抓得严,但基层对廉洁风险排查认识不到位,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应付了事。
(三)监督合力不足。施工企业多采用“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运营管理模式,管理链条长,关键环节多,人员较分散,防控难度大,有的企业没有整合力量和资源统筹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未形成各业务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合力,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防控效果较差。
(四)防控手段单一。未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存在“救火式”防控现象,没有剖析风险发生的根源,未建立针对性防控机制;对强化员工防控意识方面,手段比较单一,以教育为主,问责力度不足[1]。
三、国有施工企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措施建议
国有施工企业要从制度约束、风险排查、监督管控、强化问责等方面入手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
国有施工企业要健全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一是压实国有施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量化,分解到每一位领导干部,逐级压实责任,形成权责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从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等环节入手,认真分析权力事项、用权方式及其运行轨迹,明确界定权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要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划分和明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具体事项和范围,规范决策程序,监督决策落实。三是要完善与廉洁风险防控密切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小远散企业监督制度等;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决算、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后评价等制度。四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问责办法、明确问责的情形、程序、重点和整改办法等。
(二)全面排查摸底,准确识别评估,动态管理廉洁风险。
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首要工作是对廉洁风险进行排查识别、评估。廉洁风险排查识别可以从岗位职责、执行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员工自己提、部门核、组织审的方式识别廉洁风险。对于内部监督检查、巡视巡查、信访举报、内部审计反馈的问题线索,要深入剖析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对带有普遍性、共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预警和防控。对廉洁风险进行识别后,按照风险发生概率高低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将风险按“高、中、低”等级分类,提出防控重点和要求。制定廉洁风险排查、识别、评估、预警、防控的操作流程,形成完整的制度规定,编制廉洁风险管理手册。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排查出的廉洁风险及评定的风险等级实施动态管理。
(三)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手段,织密严实立体监督网。
国有施工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手段,织密全方位、全过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网。一是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实行业务、职能、执纪“三位一体”的监督,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业务部门在规划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结算、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个业务流程严格履行程序[3];职能部门实施过程监督,根据管理领域对施工项目和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审计部门对重点施工项目进行过程跟踪审计,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等。二是创新监督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对“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全流程监督和监察,建立工程建设“一体化”管理系统,对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全过程进行管控,实现业务全覆盖、过程全监控、责任全追溯。
(四)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的问责机制,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出现腐败案件的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积极推动内部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堵塞漏洞,积极化解风险。同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高悬问责利剑,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参考文献:
[1] 吴晓玲.国企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现状及实践探索案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3):198-199。
[2] 王国平.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国企发挥六个力量提供保障[J].中国煤炭工业,2017(11):44-45。
[3] 丁一.国有企业抓住“三个关键”强化廉洁风险防控[J].国有资产管理,2019(11):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