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鲜明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党组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多措并举,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落到实处。
一是推进全员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院党组作出部署,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领导带头学、部门集中学、个人主动学,长期深入坚持学习。组织全员参加《民法典》网络视频培训和“辽检大讲堂”《民法典》解讀专题讲座;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专题网络培训班”学习;在院大厅LED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民法典》相关宣传内容;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在检察干警内部学习、宣传、保障《民法典》实施。
二是延伸检察职能,助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民法典》学习。依托该院“法律宣讲团”,选派熟悉民法专业的优秀检察干警,精心准备课件,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讲解《民法典》,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三是立足办案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法典》。以承担民事检察职能的第三检察部为主,在日常办案活动中加强《民法典》社会宣传。7月中旬,该院第三检察部在进行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处置固体废物现场勘查等办案活动中,分别在就近学校、商超等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结合检察机关相关职能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这一“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进公众,为公众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