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凌志
针对近来西方一些反华政客和智库频繁发表报告宣称“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以污蔑中国的治疆政策,新疆发展研究中心20日发布《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调查报告》,通过深入调查和严密论证得出结论:新疆完全不存在所谓“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报告指出,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呈现明显的自愿性、自主性和自由性,新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千方百计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充分劳动就业,群众实现了最大程度的体面劳动。
这份报告提到,调查组实地走访了新疆伊犁、克拉玛依、喀什、和田、克孜勒苏、阿克苏、石河子,以及北京、天津等地的70多家企业、农村劳动合作社和个体创业点,与800多名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个体户和少数民族群众座谈访谈,研读了2016年以来26份政府文件和2005年以来48篇相关学术论文。报告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包括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疆内就业和内地就业三种途径。调查组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座谈了解到,近年来,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各项产业快速发展,但仍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就业需求,越来越多城乡富余劳动力将目光投向了工资收入更高、工作条件更好、生活环境更佳的北疆城市和内地发达省市。报告也提到,在过去一个时期里,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自发性就业存在质量低、收入低、稳定性低“三低”问题,少数民族群众希望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他们实现劳动就业。
对于群众高涨的就业热情,新疆各级政府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充分劳动就业。调查组了解到,新疆构建并严格实施劳动就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各族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保障措施。政府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劳动就业始终以自愿为前提,事先征求群众就业意愿,包括就业地区、行业工种和岗位、培训需求等,群众自愿报名后对岗位所需技能再进行培训,这样的工作流程在政府文件中都得到明确阐述和强调。
报告指出,新疆积极响应国际劳工组织倡议,有力促进少数民族群众最大程度实现体面劳动,主要体现在:外出劳动就业收入较高、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享有有尊严的生活、帮助少数民族妇女解放思想以及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等。报告综合分析认为,新疆和内地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有关企业积极帮助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充分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各族群众自愿劳动、自主择业、自由创业,完全不存在所谓“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