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先于调查组入津,查什么?

2015-09-10 07:22
廉政瞭望 2015年9期
关键词:责任事故渎职调查组

8·12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还未成立时,最高检就宣布介入,将严查事故所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8月27日,最高检宣布,已将天津市交委主任武岱等11名官员和高管依法立案侦查。

按规定,对地方的安全事故调查,检察机关除了加入调查组外,也可以第一时间独立成立调查组,如此有助于提高调查的权威性,避免“先行政后司法”可能出现的渎职、包庇。两类调查组相比,事故调查组重在查清“谁来负责”,检察机关则重点发现失职渎职问题。

事实上,最高检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成立以来,已介入3000多起安全事故的处理。2014年7月湖南邵阳境内沪昆高速危化品爆燃,事后发现长沙市质监局产品质监处处长朱楚才等人玩忽职守;2014年8月江苏昆山粉尘爆炸造成146人死亡,事后发现昆山市开发区管委會副主任陈艺等人严重失职渎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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