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翻转课堂 高职法学 改革 运用
作者简介:马瓅,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0.073
翻转课堂强调对传统教学模式的颠覆,改变了以往教师单向灌输知识的形态,让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人,利用教师课前准备阶段发送的教学视频进行自主学习,在课堂上完成和同学老师的讨论,进行知识的摄取。目前翻转课堂的教学形式已经在我国多所高校被采纳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表明,翻转课堂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在高职法学教育当中翻转课堂模式存在着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翻转课堂的运用进行讨论和思考。
(一)拓展了教学空间
将翻转课堂应用在高职法学教学当中有利于拓展教学的空间和时间,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带来的教学空间的限制。翻转课堂主要是由学生根据教师发送的课前预习视频完成自主学习,对即将要讲授的知识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在脑海中形成概念。法学是一门包含内容较广且内容较为复杂的学科,如果单纯依靠教师的讲解,学生就会对知识产生一种生疏感,不利于法学知识的掌握,会使课堂教学效率下降,质量降低。因此,高职教师应当重视课前准备环节,将教学的重难点以视频和音频的形式制作成文件发送到班级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学生点击下载之后自行观看。翻转课堂的课前视频通常时间较短,因此便于学生随时进行观看,不会受到课堂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教学形式得以拓展。跟陈旧的法学教学模式相比,翻转课堂模式在运用当中体现出高效便捷等特征,大大提高了高职法学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二)有利于课堂互动
翻转课堂还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增加法学课堂上师生之间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1]。甚至可以说翻转课堂就是利用相互沟通的方式展开教学的。学生可以采用观看视频的方式对知识点进行浏览,在观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及时暂停或截屏,将问题在纸上誊抄记录下来,当堂与教师进行交流,如果在课下观看视频时遇到了问题也可以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及时询问教师的意见。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改变以往教学的弊端,在陈旧的教学方式当中,学生必须要跟紧教师的讲课节奏,一旦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后面的知识也无法听懂,翻转课堂视频就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学生可以及时暂停、继续听讲,避免应为思考耽误了后续学习,提高了学习效率。另外一方面,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对知识点产生深刻的印象,做到学习过程当中不遗漏任何一个知识,保证学习的全面性和深刻性。总体来说,翻转课堂大大提高了课堂交流的频率,有利于教学互动,营造活泼积极的讨论氛围,使学生积极的参与到课堂教学当中。
(三) 有利于家校联合
翻转课堂还有利于增进家长和学校之间的互动,教师可以通过翻转课堂将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及时的反馈给家长,家长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知学生的在校表现,架起沟通的桥梁。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价值观念未成熟,受到外界的诱惑较多,如果仅仅依靠学校和家庭的力量,很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須采用家校联合的模式,共同帮助学生抵御不良诱惑的干扰,也有利于家长和教师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加以劝导。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给了学生在家学习的机会,家长就能够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表现,与教师积极沟通,当发现学生遇到困难时可以及时伸出援手,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
(一) 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
在当前的高职院校法学教学当中,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很多高职院校在开设法学课程时,往往参照了本科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模式,甚至沿袭了本科法学教育的课时分布,没有体现高职院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特色。作者认为,高职法学教育的教学对象是高职的学生,他们大多数文化课基础较为薄弱,如果采用本科的方式进行法学教育可能会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2]。并且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与本科院校培养目标上存在差异,高职院校可以借鉴本科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但不能够拿来主义,导致法学教育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相脱节,也使学生无法完全接受相关的知识。在实际教学当中,高职院校对本科法学教育的照搬照抄导致了高职法学课程安排的不合理,片面重视理论教学,却忽视了法学实践,学生无法采用所学的法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不利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导致人才的培养与社会的需求相脱节,也不利于学生增加职业竞争力。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建设相对完善的法学教育体系。
(二) 法学教学方式存在问题
当前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法学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法学理论较为凡陈冗杂,但是并不意味着教学模式繁杂枯燥。高职院校着教学任务是为社会培养具有法学应用能力的专业人才,因此教学的重心应当是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可见法律实践能力也是法学教育本身的目标。然而,当前的高职院校法学教学偏重于理论引导,导致整个课堂被长篇大论的法学概念所充斥,课堂气氛沉闷呆板,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无法积极地参与到法学学习当中,认为法学学习不过是对理论的背诵[3]。这不仅背离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任务,也与法学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另外一个方面,高职院校不注重对教学方式的改革,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设备已经在教育领域被广泛推广,但是当前高职法学教育,往往还是采用大班制教学,教师在黑板上抄写板书,学生在台下记笔记。这种方式限制了课堂气氛的流通,教师无法接收到学生对教学结果的反馈,也无法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手段,长此以往导致了高职法学教育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 学生缺乏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当前法学教育当中学生缺乏学习的热情也是影响法学教学效果的关键原因之一。除了上文所述的教学方法的原因之外,学生本身问题也是一个因素。高职院校的教学对象普遍是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生,他们很多人并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缺乏学习主动性,认为学习是一种负担,学习态度不端正。这种情况使得高职院校法学教学的对象条件较差,学生的学习方式较为刻板,对教师做布置的学习任务片面机械地完成,并不会结合课外知识展开案件调查与分析,用完成任务的心态在进行学习,导致整体学习质量较低;另外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学生缺乏一定的自律性,抵御外界诱惑的能力较差,甚至出现了逃课上网等情况,即便在课堂之上,也不认真听讲,会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还有一些学生因为缺乏学习兴趣也没有得到教师和家长的及时引导,导致其在心理上较为自卑,情绪上容易出现焦虑等问题,更加无心学习,导致学习效果下降。
(一) 改革教学方式
将翻转课堂运用在高职法学教育当中,首先应当改变以往的教学方式。教育工作者应当结合高职院校的教育现状和自身情况,形成具有高職特色的法学专业教育模式,吸取本科院校成功的法学经验,对高职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减少理论课的占比,增加实践技能的培养,教师应当树立新的教学思想,在课堂上增设案例举例等教学环节,或者带领学生去律师事务所感受真实的办案氛围,增加学生对真实案例地了解,引导学生将所学的法学理论运用到实践当中。在课堂上教师应当提前制作好翻转课堂的视频,并向学生下达学习任务,要求学生按时观看,并提出问题。在课堂教学当中,教师应当确保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对问题当中存有疑问的部分[4]。可以和学生一起参与到案件学习当中,利用真实的案例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另外一方面,在翻转课堂法学教学模式之下,学生应当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应当作为领导者,把握好课堂教学的节奏,设置科学的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可以利用翻转课堂当中的聊天室和留言等功能,积极与学生进行沟通,学生也可以将学习当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老师,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二) 加强课堂交流
首先,教师应当树立因材施教的观点改变传统的教学思想,开展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和长处,增加师生之间的互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拉进师生之间的距离。在翻转课堂的法学教学当中,教师可以集中学生普遍在理解上存在难度的问题进行集中讲解,节约课堂教学的时间,对于少部分人存在疑问的知识点可以课下单独讲解。在课堂教学当中,教师应当贯彻合作学习、教学相长的原则,采用小组学习的模式教学生进行科学分组,为每个小组下发结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引导学生进行积极讨,化繁为简,以团队的力量促进问题的解决。在教学当中,更应当将法学概念和法律条文渗透到具体的案例当中,使理论知识能够在案例实践当中得到解;另外一方面,一定要培养学生独立解决法学问题的能力,在翻转课堂开展的过程当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布置一定的法学探讨课题,要求学生利用可利用的资源收集真实的案例资料,最终获得问题的答案。
(三) 拓宽教学渠道
利用翻转课堂进行高职法学教育,教师应当拓宽自身的教学方式,结合多媒体教学等先进的教学设备,扩充翻转课堂所需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打造现代化的法学教学氛围,构建高职个性化法学教学的模式。例如,教师可以利用互联网收集整理资源,将优秀的法学课程教案录制成视频或者在其中截取重难点,制作成班级教学的翻转课堂视频,学生可以及时观看视频,在下方的留言区域写下学习当中的问题,教师应当给与及时解答,这种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另外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法学教学应当强调教育过程的客观性和公平性。教师不应当在讲解案件的过程当中掺杂进个人情感,而是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给予公平的解答,也可以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调动社会资源,为学生创造法学实习岗位,增加法学学习的实用性。
综上所述,翻转课堂对于高职法学教育来说大有裨益,教育工作者应当结合高职院校法学教学特点,对陈旧的教学模式进行改进,利用翻转课堂的优势和法学学科自身的特点,提高高职法学教育的质量,为社会输送具有实践技能的高职法学人才[5]。
参考文献:
[1] 陈华丽.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翻转课堂在法学教学的改革探析——以“中国法制史”课程为例[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9(7):48-50.
[2] 袁周斌.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公安专业基础课宪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高教学刊,2019(10):110-112.
[3] 刘荣.冯淑兰.翻转课堂模式在《刺法灸法学》教学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J].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2019,27(2):328-330+343.
[4] 于歆悦.论新媒体模式下的民航法律案例教学改革——以“剧”教法[J].智库时代,2019(11):201-202.
[5] 于定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的SPOC实践与探索——以法学专业课程为例[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19,18(1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