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报分析在街头诈骗类案件中的应用

2020-10-20 06:15顾阳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6期

摘要 当前全国范围内街头诈骗案件频发,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流窜性以及作案团伙化、跨区域化的特点,且目前基层公安机关缺乏相对应的公安情报分析手段,无法及时了解犯罪分子的轨迹动向,导致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的进展十分的缓慢。为此本文从街头诈骗案件发生的特点入手,探索了公安情报分析的价值与意义,探寻公安情报分析在街头诈骗案件实际侦破中应用的可能性,并提出来一定的打击预防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 街头诈骗 公安情报分析 移动平均 打击预防

作者简介:顾阳,泰兴市公安局,在职民警,研究方向:公安学。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9.157

一、街头诈骗类案件概述

(一)街头诈骗案件的定义

街头诈骗,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街道或者商业场所等地点,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以非法手段骗取群众钱财的诈骗活动。

(二)街头诈骗案件的特点

街头诈骗案件的实施一般以团伙形式的方式实施居多,团伙中分工明确,为了掩人耳目,犯罪团伙往往不在自己的所在地作案,这样一来街头诈骗犯罪团伙流动性又是相当大,其中犯罪分子瞄准的人群没有固定的特点,但是根据诈骗手段,各个手段所侵犯的受害人的特点又有明显的不同,比如针对中老年妇女的封建迷信诈骗,针对外来务工的中年男性的“包小姐”诈骗,针对希望保健身体、治疗疾病又生活富裕的中老年人的买卖假冒名贵中药材诈骗,针对富有同情心、社会经历尚浅的青年人尤其是青年女性的乞讨诈骗,设局赌博诈骗针对的是贪婪有赌性的赌徒,假金元宝诈骗以及兑换外币诈骗主要针对的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有一定资产的中老年人,丢包诈骗针对的是爱贪小便宜、缺少足够分析判断能力的人。

二、公安情报分析实际重要作用与意义

为解决目前公安机关在侦破街头诈骗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对症下药,明白公安情報分析在侦查破案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与意义。

公安情报分析就是以公安机关对于侦查破案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相关技术和方法为手段,运用哲学逻辑学、信息科学、管理学、数理统计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学科知识,对于某一犯罪案件尚未发生时的状态与发生过程中乃至发生后的状态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识别、整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事件未来的发展趋势或位置状态做出推测和判断的警务活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公安情报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其任务之上,即运用专业的情报分析工具或手头现有的各类电脑软件运用情报分析的思维,分析出某类案件发生的规律及特点,评估风险预测下一次的发案地点与发案率,为决策者的决策提供依据。

简而言之,公安情报分析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起着鉴别影响案件的关键因素的作用以及预测案件发展趋势的参考价值。

三、公安情报分析在街头诈骗案件中的应用

笔者通过无讼网检索得诈骗案件共计534630件,通过无讼网检索裁判时间统计数据见表1:

表1:审判年份与立案数目表

表2:时间序列分析图 

可以看到从全国范围上讲,从2008年开始至2016年诈骗案件的发案一直呈上升态势,且增长速度正逐步加快,特别是2013至2016年间,诈骗案件发案数高居不下,至2016年达到峰值。对于这些案件大体的发案时间段应用Excel数据透视表进行统计形成时间事件模式图,可以发现街头诈骗的发案时间大多集中在每年的三到五月份以及七八月份之间,季节属于春季和夏季,大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午以及傍晚,正是居民上下班以及外出活动频繁的时间,人流量较大。推测在这一时间段实施诈骗的原因是:首先,人流量大便于寻找作案目标也便于趁着人多逃跑;其次,选择在工作日的上下午实施作案是因为,在这一时间段是中老年人外出买菜、散步、纳凉的时间段,家中的子女以及其他成员大多需要上班或上学,中老年人单独出行被骗后不容易被觉察。

将上述的2008年至2017年诈骗案件立案数导入Excel中,并应用时间序列算法,对其进行二次移动平均(n=3),运算过程见表2:

在二次移动平均(n=3)后,根据模型:

yt+T=αt+btT=131116.6+11115.89T预测模型中T=1,其具体方程为:Y=131116.6+11115.89=142232.4。

因此,预测2018年此类案件的发案数为142232起,故在2018年,对于街头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仍需要加大打击力度。

由于街头诈骗具有流窜性以及涉案金额较小难以处罚的特点,侦破此类案件具有较大的难度,所以在强调警方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群众做好自身的预防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不贪图小便宜。故总体上讲控制此类案件的思路是以防为主、以打为辅。

四、街头诈骗案件的犯罪预防与打击对策

由于街头诈骗具有流窜性以及涉案金额较小难以处罚的特点,侦破此类案件具有较大的难度,所以在强调警方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群众做好自身的预防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不贪图小便宜。故总体上讲控制此类案件的思路是以防为主、以打为辅。

(一)加强教育宣传工作

面对街头诈骗,受害人永远是第一个直面犯罪分子的,所以群众的自我防范作为防范诈骗的第一道防线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与其他诸如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类型的诈骗案件不同,街头诈骗的受害者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也没有被言语威胁,而是处于主动位置,但是由于自身一些贪财好色的心理的影响或者文化程度的限制,导致最终被骗取钱财。因此,作为公安机关首先要加强社区、农村的宣传教育工作,诸如社区民警要经常性的入户走访宣传,及时告诉居民新出现的诈骗类型,编制一些防骗口诀强化人们的防范意识。另外,可以借助新闻媒体以及利用互联网消息传递的高效性,创建微信公众号设置诸如在线报案入口,为群众报案提供便利,也为宣传诈骗手法、营造防范诈骗社会氛围创造条件。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结合,可以逐步增强广大群众识破诈骗犯罪伎俩的能力,使群众对街头诈骗犯罪的各类手段有深刻的认识。

(二)加强各公安机关的交流与协作

街头诈骗案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具有极强的流窜性,但是由于各地公安机之间的案件信息并不共享,导致侦查破案上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所以对于此类案件的侦破进展一直较为缓慢。

因此,对于打击控制街头诈骗案件,在公安层面上应当加强警种与警种之间、各地公安机关之问的协调配合,做到案件信息的快速传递。

(三)增强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的业務能力

通过周期性的统计、总结各类诈骗案件的发案时间、发案地点、作案手段,发现小范围内街头诈骗的作案规律,进而有针对每个季度、每个月份、每个时间段有可能发生的街头诈骗,加以有效的预防,加大路面巡逻警力的投入,主动出击,进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五、结语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素质良莠不齐,加之社会巨大的贫富差距,有少数人产生了犯罪的思想,诈骗类犯罪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街头诈骗案件更是其中的突出代表。因为街头诈骗案件具有流窜作案、团伙作案、犯罪手段多样化的特点,以及一些受害人由于诈骗损失较小,没有及时的报案对街头诈骗活动听之任之,使得街头诈骗犯罪分子越发的猖獗,也给公安机关打击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因此,防控街头诈骗案件、打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首先要做的就是重视公安情报分析所起的作用,培养基层一线民警的分析意识,即便在缺乏专业化情报分析软件的情况下,也能运用情报分析的思维利用简单的办公软件,如Excel等,对案件的发生和发展进行一定的预测,从而有针对性的做好犯罪的预防工作,提前在此类诈骗高发的季节、月份乃至具体的日期加大路面巡逻警力的投入。同时更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面对街头诈骗,受害人永远是第一个直面犯罪分子的,所以群众的自我防范作为防范诈骗的第一道防线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最后,在对此类诈骗的打击上,公安机关要加强各公安机关的交流与协作、增强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