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兴树 钟文佳
摘 要 近年来,广西岑溪市农业农村局逐步构建了由市政府主导、农业行政部门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基于此,就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 农产品;种植管理;质量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0.24.045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抓手,通过建立比较健全的监管检测体系,推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逐步构建了由市政府主导、农业行政部门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治理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存在,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
1 岑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者和种植业主主体责任问题
1.1.1 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业主问题
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经调查统计,岑溪市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店共有216家,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经过植保、农学等农业知识培训,部分人员仅有小学文化水平;年轻从业人员容易接受新技术、新知识,五六十岁从业人员大多难以接受新技术。农户在购药时,有的销售人员盲目推荐高毒、高残留农药,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1.1.2 种植业主主体责任问题
经调查统计,岑溪果蔬种植面积0.8万公顷左右,其中农业种植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367家,种植散户2 136户。在367家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中,有的企业能够按照现代农业标准进行生产,制订有种植技术操作规程、基地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及完善的生产记录;有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没有制订完善的生产技术规程、基地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手册,生产记录不健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重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2 000多户种植散户的种植面积少且分布散,种植从业人员以五六十岁老年人为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深刻,对高毒、高残留限用农药认识不到位,对用药安全间隔期概念不熟悉。这部分种植散户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1.2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存在问题
1.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不健全
岑溪市原农业局在2012年分别成立了市、镇两级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站。但是目前,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尚未建立独立编制机构,市级监管检测工作人员从原农业局各部门借调,工作人员没有归属感。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虽然明确有2个工作人员,但是近年来镇农业站工作量相当大,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地力补贴等工作都由农业站来承担,占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大部分时间,难免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虽然有1名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但是协管员没有任何物质待遇,仅是形式上的存在。
1.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套经费尚未完善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只有1辆公务车,平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用车非常困难,难免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人员相应的津贴福利待遇没有落实到位,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评,但是激励机制尚未完善,还没有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2 提高岑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措施
2.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岑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作为全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落实编制机构和人员编制,使得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当中。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監管工作人员应实行专职固定,把日常工作重心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当中。村级协管员(一般是村干部)应由当地镇政府任命,并进行适当经济补助,明确工作责任,使其积极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如此形成县、镇、村三级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县级监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镇级监管部门具体执行,村级协助管理,按照辖区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镇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店以及水果蔬菜种植业主的联系电话、种植品种、种植面积、种植地点等整理存档,进行网格化日常监管[2]。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宣传和培训
1)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条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2)组织全市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条例以及植保专业知识,提高经营从业者的素质,从源头上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3)农业种植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植规模相对较大,产品以上市销售为主。对这部分种植业主要不定期地组织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条例,让种植业主深刻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要承担的相关责任,从生产源头上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2.3 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
1)市镇两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店进行检查监管,严把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关和规范农药销售经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如发现有违法经营的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2)市镇两级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主要果蔬基地进行日常检查监管,主要检查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是否完善。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同时,实行网格化巡查监管,形成全市辖区内种植基地的无盲区监管,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2.4 对即将采收上市农产品抽样检测农残
市镇两级监管检测部门根据不同季节对辖区内主要产出水果品种和当季销售量大的蔬菜品种在采收上市前抽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采收上市销售,检测发现农残超标的产品,要马上发放延迟采收通知书,符合用药安全间隔期经复检合格后才能采收上市销售。
2.5 明确主体经营责任
1)农业行政监管部门年初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业主发放农资销售诚信告知书,并签订农资经营主体责任书。明确经营业主主体责任,规范农药销售。从源头上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2)农业行政监管部门年初对辖区农业生产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种植业主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目标,违法生产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使种植业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敬畏之心,从生产源头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患于未然。
2.6 落实保障经费和激励机制
1)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多方筹集资金,保障经费投入,特别是本级政府应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必需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经常走村进户,深入田间地头,工作量大,当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原则性问题时,经常得罪种植业主,工作压力大。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实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3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廣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明确由政府主导,行政首长责任制,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监管检测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检测体系,形成县、镇、村三级监管机制,实行网格化巡查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保障经费,充分调动监管检测人员工作积极性。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在全市推行产生示范效应,加强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推行农产品产地合格证准出制度,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方明星,黄康伦,李颖慧,等.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分区——以泰州市为例[J].江苏农业学报,2019,35(6):1476-1483.
[2] 致公党安徽省委会.产业支撑聚焦特色农产品[N].江淮时报,2019-12-27(3).
(责任编辑:刘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