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系统化的数据治理体系,能够避免数据治理的碎片化和不一致性,发挥数据治理多维度、多层次、多关联、多学科的特点。
—大数据產业生态联盟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数据有了新的历史使命,数字资源的资产性质和生产要素角色日益凸显,全球正在加速从工业经济时代迈入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数字经济时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数字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重塑国家竞争优势以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合理的数据治理体系的建立。在当前数据治理的研究和实践中,仍然存在认识不深、概念不清、责权不明、工具缺失等问题,亟待构建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促进数据价值有效释放,助力数字经济高水平发展。
数据治理具有多维度、多层次、多观点、多学科等特点,需要构建系统化数据治理体系,从而避免数据治理的碎片化。基于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我们认为构建数据治理体系须围绕国家、行业、组织三个层次展开,涵盖数据的管理体制机制、共享与开放、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当前,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已成为国策,各个行业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网络化重构及智能化提升。数字化、网络化和智慧化融合发展已成为时代特征,构建合理的数据治理体系是提升优化各行业数据能力,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打造数据驱动下的新常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数据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共同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确保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自2016年成立以来,始终关注大数据产业生态的发展,未来希望联盟继续积极推动产需对接和业界交流,深化数据治理相关研究和实践,助力数据资源融入经济价值创造过程,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