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煜
摘 要:个人所得税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扩大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公民,要树立起高度的纳税意识,严格按照现有的制度进行纳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仍存在公平缺失的现象,这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安定。本文将从税收公平观的角度出发,并基于税收公平的原则,就个人所得税的完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发挥出其本质的功能与作用,主要取决于在制度本身的公平性。税收公平是指国家在征税过程中,按照纳税人实际的收入情况来设定其要承担的税款,使得纳税人所负担的税款可以适应其经济状况。税收公平对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收入和竞争有一定的影响,也是保证国家税收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税收制度都是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的,但由于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还是会出现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问题。因此,基于税收公平的原则,深入探索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十分有必要。
1 税收公平观
从权利公平的角度来看,权利主体的地位和保护应该是平等的。平等机会确保人们有平等的权利了解信息并从中受益。制度的平等包括法律制度、社会规则以及其他规则对不同人都具有同样的适用性。至少在权利的分配和利益的分享上照顾每个人,使他们能够平等地获得利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社会公平的一般概念有许多内涵,比如税收的公平和司法公平。法律作为对社会关系调节最重要的手段,每个人都有享受法律保护的权益。税收同样也是每个公民共同参与的,并且要做到公平、公开、透明、平等。个人所得税是与公民关系最直接的,这无疑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税收公平原则意味着所有纳税人在税收中应享有平等地位,税收负担应合理分配给每个纳税人。随着全球经济交流的深入和人才交流的日益频繁,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代表了经济发展趋向一体化背景下税收公平原则的及时性。
税收的横向公平原则,是指拥有一定收入的人要承担其相同的税收负担。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可以达到绝对的收入平衡。横向公平原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可以从个人的消费水平、拥有的财产、收入水平等角度衡量其经济能力。除了特殊群体需要免税之外,税收是国家中的每一个公民都要履行的义务,这也是体现税收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重要原则。目前,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不仅要在一个国家内实施税收公平原则,而且税收负担也不应因国籍的不同而不平衡,所以在法律的规定下,对外对内都要保持同一性。
税收纵向公平原则,是指根据公民获取经济的能力来缴纳相应的税额。纵向公平主要体现在面对经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进行收入分配时,要如何进行干预和控制体现公平性。以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为例,在累进税率的模式下,经济收入较高的纳税人缴纳的税额,要高于经济收入较低的纳税人缴纳的税额。通过税法,调整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群的初始分配格局,调整税法的结果是形成一种新的再分配格局。然而,比例税率模式将使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承担相同比例的税收,并且不会改变初始分配期间形成的模式。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居民的收入分配等观念也逐渐转变为公平地进行分配。税收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政策工具,并且肩负着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职责。此外,中国的市场经济还没有很好地发展,需要一个公平良好的税收制度维护现在和谐公平的市场环境。
2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的缺失
2.1 个人所得税法在税制模式上的缺失
随着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个人收入的分配也发生了微妙的變化。在11类所得税中,尽管不同类别的收入价值相同,但费用扣除和适用税率的差异所造成的税收负担也不同。显然,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在收入形式上是有限的,这使得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时很难减少税源。此外,在应纳税所得范围内,也违反了税率差异所能负担的税收公平原则。
2.2 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上的缺失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抵扣制度进行纳税计算,但由于群体的特殊性,征税的公平性是不够的。基于税收公平的角度,我国现如今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上仍存在公平缺失的现象。比如,A的月薪是5000元,但是他的妻子、孩子和父母都没有收入。五口之家需要他来养活他们。而B的月薪也是5000元,但他的妻子、孩子和父母收入很高。根据目前的所得税起征点,他们都需要纳税。然而,A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家庭生活,让他纳税似乎有点不合理。
2.3 税收征管不力,导致公平缺失加重
由于相关部门的税收征管不力,也会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公平缺失加重。现行的税法并没有要求自行申报纳税,所以会有人不愿意主动申报纳税。即使在主动申报的情况下,他们的纳税申报质量也不高。隐瞒和不报告是很常见的。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一些扣缴单位的领导缺少重视,导致一些应税项目的代缴责任也难以落实。如此一来,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就无法公平。近年来,税务机关已经在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重点税源管理,并初步建立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的制度。但是,这与建立严格的个人收入监管体系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个人的财产登记和收入制度还未建立,而且还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互联网的监督机制也没有发展完全,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不够高,使得一些人的偷税漏税行为严重,尤其是收入较高的群体,他们的收入不够透明,无法做到精准的监管,大量逃税已经成为许多不工作的高收入人群致富的重要原因。相反,工人阶级的工资相对透明,从其所属单位就可以进行查阅。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个人所得税中的公平性缺失更加严重。
3 税收公平原则下个人所得税的完善策略
3.1 完善费用扣除制度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政策照顾到某些群体的税收,反映了个体差异的公平性,如对老年人的赡养作为评估标准纳入费用扣除制度。但是,制度的设计仍然需要对当前的社会状况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以完善合理的制度。以家庭为基础申报税收更为公平,这样收入相同的家庭可以尽可能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