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路径选择

2020-10-12 14:33张豪杰
艺术科技 2020年18期
关键词:发展路径文化产业

摘要:新常态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本文对美国和日本的文化产业政策进行梳理、对比,结合新常态的国内经济背景,指明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要完善法律、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并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以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加大财税支持、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走出去,打造中国特色文化品牌。

关键词: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0)18-00-04

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已经发生转变。若文化产业能及时优化升级,则会在新常态背景下发展壮大;若文化产业沿用过去的产业发展路径,则必会走向衰败。现阶段,我国必须及时洞察国际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情况,在新常态背景下寻找机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1]。文化产业政策是各国对本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制度及具体管理措施的总和[2]。我国文化产业受国情影响带有明显的中国特征,也有国际文化产业的共性特点。美国和日本是欧美国家和亚洲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佼佼者,与二者的文化产业政策进行比较,有利于为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1 新常态给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新常态要求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现阶段发展经济不仅依靠投资和出口,更依赖消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是新常态背景下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现阶段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新的机遇。首先,文化产业具有低消耗、高产出的特点,是新兴的绿色产业。文化产业完美地契合了新常态对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其次,新常态背景下,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是文化产业优化升级的新机遇。最后,我国文化产业应顺应全球化浪潮,洞察国际文化需求,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我国文化产业在新常态背景下遇到了新的挑战。首要挑战是文化企业能否激国内的消费潜力。2015年,我国人均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8%,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跳出传统路径、不断创新。我国文化产业走的是国内发展道路,缺乏对外交流合作,文化产业出口规模较小。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文化产业能否担当起稳定出口的重任也是一项新的挑战。信息技术对于文化产业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如网络盗版等侵权现象损害了文艺创作者的权益。

总体而言,新常态要求文化产业转变内循环式的产业发展方式,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质量,注重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要求文化产业优化升级,以更好地契合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以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2 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

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遵循两条主线。一是受自由主义传统的影响,美国限制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干预,主张文化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平等发展;二是美国不断扩大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步伐,在国际上主张文化产业在各国之间自由贸易。

2.1 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美国有自由主义传统,主张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系统性不强,也不存在類似我国文化部的专门的文化管理机构。具体而言,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比较分散,其在宪法中虽然有所体现,但主要存在于文化产业各行业的专门法律之中,其他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法律则从另一方面展现了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

美国被视为第一个对文化立法的国家。美国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在宏观环境上保障了文化产业的自由发展。美国在文化产业的各行业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如针对图书馆博物馆业制定了《图书馆服务和技术法》,针对出版业制定了《版权法》,针对网络内容业出台了《数字千年版权法》,针对艺术表演业出台了《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针对广播电视业出台了《国际广播法》等。文化产业各行业都有专门的法律,相关法律也较为健全。总的来说,美国文化产业政策虽然分散,但其涉及的内容却很全面。

2.2 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特点:

一是政府有限干预。美国政府支持文化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平等自由发展,政府的职责在于维护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如反垄断法的制定正是为了防止文化产业落在少数企业的手中,阻碍市场公平竞争。同时,美国反对各国保护文化产业发展,主张文化产业自由贸易。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美国虽然没有一部统领文化产业的专门性法律。但是各个行业都有明确的法律出台。美国文化产业政策是不断更新完善的,如美国为应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及时出台了《数字千年版权法》。

三是鼓励社会各界向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美国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来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向文化产业进行投资。在非营利性文化企业方面,美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如基金会对其进行扶持。扶持手段主要是美国政府资助非营利性文化企业部分经费,其余经费由非营利性文化企业自主筹集。事实上,和其他企业、个人对非营利性企业捐赠的经费相比,美国政府的资助只占小部分。

四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最早在1789年宪法中就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规定文化作品的发明者有一定期限的专有权。美国在新兴的信息技术领域出台了《数字千年版权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五是财政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美国通过设立基金会来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对文化企业进行投资。同时,对促进历史文物保护、手工艺发展的团体及学校等给予免征所得税的政策优惠。除此之外,美国还鼓励个人对文化产业进行捐助。

3 日本的文化产业政策

日本从“军事立国”到“经济立国”,再到80年代以来的“文化立国”。每个时段的文化产业政策都有不同。对日本文化产业政策的演变历程进行梳理,可以看到日本文化产业政策发展的两条主线:一是从国家战略高度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突出国际导向。

3.1 日本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二战之前,日本严格控制国民的言论自由。二战之后,日本受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结合国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逐步放松对言论自由的管制,并形成自己独特的产业政策体系。

日本文化产业的制度安排非常注重系统性、衔接性与可操作性,包括立法、战略规划、财政政策和具体的产业政策[4]。与美国不同,日本在国家战略层面出台了多部专门的文化产业政策。其中,《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方针》对发展文化艺术的重要性、尊重创作、培养人才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规划。除此之外《文化艺术立国中期计划》《内容产业振兴政策》《e-Japan战略》等均是日本对文化产业制定的发展规划;针对整个文化产业的法律有《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具体的产业政策则涵盖了《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字、印刷物文化振兴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3.2 日本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

一是文化立国战略。20世纪末,日本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并连续出台了战略规划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在日本越来越受重视,并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

二是关注传统文化,以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日本文化产业的发展靠的是吸收外国文化的精华,也在于日本人民重视本国的传统文化。在政府的引导下,在日本国内形成一种热爱、尊重传统文化的氛围。将传统文化应用到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如日本文化产业与传统木质建筑的融合,推动了旅游业和建筑业的发展,同时也赋予文化产业更深刻的内涵。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文化产业与科技相融合,生产出诸多优秀的动画作品,如《千与千寻》《龙猫》等。

三是重视行业协会的发展。日本文化产业领域每一具体的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有自己的存在价值。这些行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制订行业准则、维护成员利益、对行业发展进行数据统计等[5]。行业协会直接与文化产业内的各文化企业对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是重视产权保护。日本同美国一样注重产权保护。日本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推进计划》为基础,倡导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院。在应对信息网络技术的负面影响方面日本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五是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财税支持。日本国内成立了基金会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美国的发展方式相似,日本对文化产业的扶持资金,既包括政府提供的资金,也包括企业、个人的捐赠,日本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向文化产业投资。

4 美日文化产业政策比较

两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相似之处:两国都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虽然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较为分散,但是各行业的专门法律颇为全面;日本的文化产业政策则较为系统。美日两国都鼓励社会各界向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并用财税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美国对向文化产业经营投资的个人提供税收优惠;日本则出台系列政策鼓励个人或企业捐助文化产业。两国均以政府提供部分资金、社会各界捐赠筹资的方式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两国都很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在应对信息技术冲击版权保护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两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不同之处。第一,政府参与程度不同。美国对文化产业的干预是极为有限的,主张文化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平等自由的发展,虽然在非营利性文化产业方面,美国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扶持,但对于整个文化产业,政府干预程度很低;日本政府则在战略层面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全面的规划,其文化产业可以说是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的。第二,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不同。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更倾向于快餐式文化,如好莱坞电影;日本则更注重对传统文化挖掘,如动漫《火影忍者》是对日本道教文化的展现,日本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的融合赋予了文化产品更加深刻的内涵。

5 新常态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路径选择

对美日文化产业政策的比较让我们看到了两国文化产业政策各有侧重点。我国文化产业可以借鉴其中的有益经验,以求我国文化产业在新常态背景下能有所突破。

第一,重視法律法规建设。美国和日本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美国对文化产业范围内的各行业出台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日本在文化立国战略的引领下,对文化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地更新完善。相比之下,我国文化产业方面的法律建设略显落后。几年前我国将文化产业促进法提上议事日程。截止到今天,依旧不见相关法律出台。面对信息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我国应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做法。针对信息技术的冲击,我国应及时更新版权保护法,应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第二,政府角色合理定位。美国政府极少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干预。而日本文化产业的发展则主要依赖政府的宏观战略规划。我国文化产业既具有经济效益,也具有社会效益。本文认为,我国应参考日本的做法,对政府角色进行合理定位。政府在宏观层面上对文化产业进行规划,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就交给市场,运用好宏观调控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我国还须深化改革,促进政府政企分离,解决政府角色越位的问题。

第三,以科技推动文化创新。通过注入传统文化助推文化产业的特色发展。美国和日本都很注重科技与文化产业的融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我国应鼓励文化产品研发,以科技的力量推动文化产业的创新升级。与美国的快餐式文化不同,日本重视传统文化,而我国也有着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在新常态背景下,传统的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已经落伍,合理利用并深度挖掘传统文化,是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特色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四,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财税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向文化产业投资。美国和日本都成立了基金会,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各界向文化产业进行捐助。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落后,更需要财税支持,可以通过财政补助引领文化事业的发展,通过优惠政策支持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培育大型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地位,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

第五,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走出去,打造中国文化品牌。美国和日本都很注重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并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文化品牌。美国和日本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文化产业只有着眼于世界,才能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我国文化产业要走出去,要借鉴各国先进的文化发展理念,学习新的管理手段,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主动与国际接轨。同时,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利用好中国的传统文化,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品牌。

参考文献:

[1] 石建平.经济新常态下重构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的战略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0):5-14.

[2] 李宁.“自由市场”还是“文化例外”——美国与法-加文化产业政策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6(05):106-109.

[3] 焦斌龙.新常态下我国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考[J].经济问题,2017(05):10-14.

[4] 庄严.日本文化产业制度安排及其创新[J].经济纵横,2013(11):102-109.

[5] 金晓彤,李茉.日本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分析[J].现代日本经济,3013(04):69-76.

作者简介:张豪杰(1994—),女,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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