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卓越成效。民进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应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认真学习借鉴执政党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思路,建设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宣传思想工作是民进全会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在加强民進自身建设、发出民进正面声音、最大限度凝聚人心、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规章制度制定条例》,民进中央将《中国民主促进会宣传思想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民进中央规章制度建设五年规划(2018—2022年)》及《2019年民进中央规章制度建设计划》。经民进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12月18日正式印发。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宣传、信息化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立足于《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定,认真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管理、宣传思想、舆情引导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与重要文件精神,充分吸收民进各级组织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与做法。
《条例》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总结规律和解决问题并重、规范工作和倡导创新并行,坚持体现民进特色,提高了《条例》文本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条例》更加符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现实需要。
《条例》是民进宣传思想工作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法规,为民进全会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对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