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云 孙健琴
[摘 要]2020年1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对于计时工资可以采取按月、周、日支付工资,对每一个环节严格保障农民工有工资保障并且能够按时支付,并且责令各地市必须为农民工发放薪资卡,通过工资卡按规定定时发放工资,这对于打击恶意欠薪以至于不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这一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拟从当前制度推行的现状入手分析这项制度存在的例如适用性、收入性质所有权确认和保障等,最终透过问题给出比如实行信息化管理、依法管理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关键词]薪资卡;恶意欠薪;信息化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3.121
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总说挣钱的时候都是挣的血汗钱,好不容易打完工名义上挣到钱了,本应是高兴的事情,但一想到要工资就立马变得忧愁起来,拖欠工资较多是真的怕包工头拍拍屁股走人,拖欠工资少也不想放弃索要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但是包工头面对这些比较少的工资有时候会选择恶意赖账不给。近些年恶意欠薪行为时常发生,前些天在网上盛为流传的一个视频关于“讨薪农民工三个馒头吃一天,十人挤在一间屋子睡,兜里仅剩三十元”,最终在经过媒体曝光相关部门介入以后发现包工头所欠薪资并不多,可想而知如果媒体没有曝光的话,那么这十位农民工究竟何时才能讨到工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对于农民工薪资拖欠问题是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国务院的文件还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都可以看出对于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决心,与此同时出台了多项政策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目前而言,多地正在推行农民工薪资卡制度,这种制度简而言之就是要让银行按月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给农民工发工资,从而打破以往由包工头直接给农民工发工资的模式。这种制度对于农民工来说,无疑是喜大于忧的,但是细细思考还是需要对于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
1 薪资卡推行现状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市都在积极推进农民工薪资卡推行,其中不少地市已经实现了境内农民工工资卡全覆盖。推进进度是相对较快的,首先从国家层面来说“三农问题”,每年都是中央红头一号文件;其次从社会层面来说农民工问题,每年都是社会热点问题。有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农民工落户问题、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浪潮,在当前时代通过媒体的作用事情一旦发生便可以最快的速度在社会公众中传播开来。其一般实现机制为通过实现农民工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首先进行花名册,其次通过实名认证工资卡并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最后以达到银行按时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发放工资。
2 推行薪资卡应注意的问题
2.1 薪资卡的适用性
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工作流动性较强,在一个工地干活的时间相对较短,能在一个工地连续干一年左右几乎是小概率事件,那这样来说对于农民工来说每去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即需要办理一张新的薪资卡,而对于每张薪资卡在对应劳务工作期间的报酬的发放就会有很大的延遲性,这是其一。同时农民工频繁去银行办理薪资卡这也是不现实的,也会加重银行的负担,也容易在各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发放工资出现混乱。农民工每去往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就要在当地重新录入用工信息,这样从农民工到用工单位再到录入信息再到银行审批再到银行监督工作打卡记录到最后发放工资,中间这么多环节,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延迟,对于农民工来说都是致命的。毕竟在这种制度下,包工头对于他们报酬的支付基本是不负责任的,此时他们只能把需求投往银行。同时,有一些用工单位对于薪资卡制度只是走流程,个别单位甚至要强迫要求将薪资卡再次收回,这样的行为只会让薪资卡制度流于形式。
2.2 收入性质所有权确认和保障
客观来说,对于大部分建筑企业来说都是合法经营的,但是现在假设用工单位的收入中含有不合法收入,如果在以往的工资发放模式中,农民工直接找包工头拿工资即可,而不必考虑这,若遇到讨薪困难会选择寻求劳动局的帮助。但是如果通过银行的话,一旦存在不合法收入,那么该用工单位的资金就会被银行所冻结,那此时农民工的工资来源何在,如果要等对用工单位调查完毕,那农民工的工资究竟何时能发放。就本质来看,农民工是通过付出体力劳动和脑力活动来获取自己的报酬的,并且从他们取得收入的出发点也是合法的,那么从法律层面是需要保障合法收入的。倘若用工单位的资金冻结的话,那么此时如何保障按时支付工资呢?究竟是通过银行先行付款还是通过政府拿出资金支付呢?这层层代理关系利益如何分配。同时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是两种性质,如果农民工按现行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收入,那么从性质上来说并不能算作是员工,并不能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
2.3 薪资卡的作用
倘若薪资卡只是为了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使得工资能够按时支付,那么薪资卡此时仅是一个转账工具。一般而言,工资卡是单位向银行集体申请的,实际到账金额是扣除掉养老保险、社会公积金等费用后的余额。既然同为薪资卡,如果使得农民工按月支付的话,那么试想若工资按月固定发放,如若在发放时也可以把公积金社保等所扣掉,将农民工纳入一种特殊的普通职工范畴。但这样的问题在于由于农民工大多流动性比较强,并且多随着工期工作量变化而变化。工期一结束,那么便无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可见薪资卡也只是一个工具。从制度设计来说,设立薪资卡的现实原因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但从制度的深层次影响来说,这项制度设计是有重大意义的。一旦农民工的薪资卡制度能顺利推行,是能和现有城市里面职工的工资卡画上等号,那么从收入角度来看意味着农民工正式成为工人的一部分,并且能够享有工人所能享有的同等待遇,这对于破除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有巨大作用。对于农村地区的劳动力来说,如何能让农民成为工人的一部分,可以是农业工人也可以是工业工人,这是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转移问题的。
3 关于实施薪资卡制度的建议
第一,实现农民工工作信息化管理。首先是对于建筑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实名制登记;其次是对于农民工而言要实现持证上岗、打卡上班、落实考勤工资表和工作时间;最后是所有信息报送公安、人民银行备份,以使在发生问题时能及时联系解决问题。
第二,加强监管并完善征信体系建设。首先要严格监管实名制登记过程确保登记完整;其次要对于欠薪行为,做好警告和惩戒机制,要提高恶意欠薪行为的成本,对于恶意欠薪行为,按规定的金额依法直接实行不同的拘留期限并纳入征信黑名单。
第三,发挥好银行代收代发工资的作用。用工单位、银行和劳动者之间要签订三方协议,使得三方能够了解整个流程,并且使得各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用工单位要及时把劳务款项汇到银行,并且要缴纳一定的劳务报酬保证金;银行要落实考勤工资表和工作时长,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发放工资,并且要敦促没有按时足额汇款的用工单位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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