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阳 李德光 周菲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魏禧辰 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志鑫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农村地区农户承包的土地较为零碎,其依靠精耕细作带来的收益较低,同时农民个体要独自承担农地经营耕作的风险,其耗费在其中的劳动无法得到同等程度的补偿。与此同时土地的经济生产效益并没有被个体农户全部开发出来,土地的生产潜能被严重忽视,造成土地利用率低下等问题。怀远县地区也在不断推进农村地区土地承包权流转,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使得土地能够大规模地集中于同一生产个体,通过生产经营要素的等同控制以及增加生产要素的投入与集中,优化投入要素组合等方式来调整增进种植收益。
实际考察多地发现,在怀远县土地承包流转经营过程中,当地实施了很多种方案,包括转包、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而当地也形成属于自己特色的流转经营模式[1]。通过农户自行流转,农民积极性不断提高;村组牵头统一流转,可以提高村组整体的利益;委托乡镇服务中心流转,可以简化服务流程,对乡镇村民更加友好[2]。怀远县主要的形成的特色流转模式共有四种:种植大户模式;土地股份合作模式;集中托管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办基地模式,这些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都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益,而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从怀远县政府了解到,在2017年怀远县农村土地流转中总计流转土地56.96万亩,这在安徽省大部分地区中属于中等偏上的流转亩数,而较高亩数经营主体的个数也提高至近一百多个,为下一年所要再进行的土的流转提供了榜样带头作用,与此同时怀远县在部分村组已经完整地实现了整村流转,取得了建立了全市万亩流转示范片4个的好成绩[3](见表1、表2)。
怀远县第一产业于2012-2017年间,实施了不少鼓励土地正确合理流转的措施,其GDP增速平均保持在2.83%左右,这得益于土地流转后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带来的成效。
为维护土地承包管理关系的平衡稳定,我们国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中给予了详细说明,结合前面的相关建议,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未来土地承包管理关系应充分遵循双方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提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当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4]。针对现阶段可能存在的少数强迫性土地承包权合同的签订,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在怀远县地区设置相关机构,应当充分考虑杜绝这类“强买强卖”现象,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民承包与半承包的需求。在新政策推出时,加大宣传力度,缩小农民与承包商之间的信息差,以确保双方都是在谨慎思考后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保障农民的合法经济权利。
2.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快速解决相关问题的管理体系
表1 怀远县流转亩数与规模经营主体个数统计表
表2 怀远县第一产业GDP2012-2017年度产值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统一管理,统一生产,使用现代化器械与科学的耕种知识,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民可以获得更丰厚的利润回报,降低因遭受各种自然风险等而蒙受损失的风险,也可以推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据此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去,相应的我们也应该具备可以快速解决相关问题的新管理体系。
3.严格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
大多农民阶层受教育程度不高,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诱惑而签下损害其个人利益的合同,因此我们应该在怀远县设立相关审核机制,严格把控农民签署相关合同,确保其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依照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果来看,该制度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可以利用科技优势,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缓解农村就业与劳动力流失问题。与此同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国家土地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国家为了更高效管理土地资源的必经之路[5]。
在农村地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过程中,与农民的沟通尤为重要,政府部门允许自行流转,同时各个部门应引导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指导土地流转的进行,为农民搞好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使农民自愿进行土地流转,防止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有强迫、欺骗的行为发生,切实为广大农民服务,保障农民的既得利益,推进农村地区就业水平的提高,社会也将更加稳定、和谐,为有序推动土体流转进行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落实各项政策,合理规范推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利益,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农民对土地承包流转的认知程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空间有了不小的提升。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经济建设,增加农民收益发挥了积极作业,但是土地流转也容易发生问题,在一些地方进行流转土地时,强行将土地转给城商企业,以低价租用土地等以流转不规范引发纠纷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相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保护农民合法利益,促进其规范有序进行。
2.依法规范流转行为
想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要依法规范流转行为,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采用法定的方式进行流转,保护好流转的农田,不得随意改变基本农田性质,在农田上从事的活动不得影响以后农田的耕作。另外政府还要加强引导、管理、监察,保护好农民的权益,严格管理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和强行改变土地性质等一系列问题。
3.建立健全流转工作制度和规程
在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发布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完善合同要素,加强管理。对流转合同就行宣传,让农民了解流转文本内容、要求、流程,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同。在农村相关部门建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签证制度,对土地流转进行监察,防止一些流转存在改变土地的性质,对一些不规范的合同要帮忙纠正,对流转的合同妥善保管,办理备案登记。[6]
4.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建设,积极引导市场环境良性发展
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建设,积极引导市场环境良性发展。首先设立试点区域,为农民搞好流转服务,提供流转的政策、流转信息等服务,积极服务农民,积极维护农民的合理权益,维持市场的有序运转。
5.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
设立乡、村土地流转委员会,及时解决因土地流转引起的矛盾纠纷,提高基层人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健全仲裁制度,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水平,同时各部门加强合作,积极配合,提高调处流转纠纷能力,一起推动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6.统筹风险分析与预防机制
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时,政府应该加强管理,给予农民一定的扶持,重点扶持一些具有规模化的农业基地,同时下达一些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收益大于之前的收益。
7.推进土地流转模式创新
推广一些地方已经实行的有效的土地流转模式,创新丰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如增加股份合作、互换重组等,满足广大农民的不同需求,使土地流转更加有序顺利进行。
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土地的集约规模化经营来带动,通过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流转政策,灵活调整各方面扶持力度,不仅仅可以解决农村地区的经济问题,更能够带动农村地区人民的就业,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