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筑美学到建筑师美学思想的辩证研究

2020-10-10 02:51段昕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

段昕

摘 要:建筑本质来说是自然界的物质,建筑师的意识指导物质的建造,随之在实践过程诞生了美学评价,这些美学评价及思想的诞生有着深刻的哲学内涵,因此文章通过运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来探究建筑美学与建筑师美学思想背后的哲學内涵。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建筑美学;建筑师美学思想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它认为这个世界先有物质,然后才有意识,并且意识是物质的产物[1]。从哲学角度来说,建筑是一种物质存在,而建筑师的美学思想是一种存在于大脑里的思维意识,是建筑师的一种观念。研究物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对建筑、建筑美学以及建筑师美学风格的形成有更加直观清晰的了解。

一、研究方法——唯物辩证法

(一)物质与意识

建筑作为物质的一种,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我们可以在自身的意识中对其进行再现和重塑。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个建筑会有不同的评价,有的人认为是美的,有的人认为是丑的,这些不同的评价都是我们人脑的意识反映。由此分析,之所以会产生不同的评价,是因为物质被我们人的意识所反映时,在人脑里进行重塑的阶段产生了变异。不同的人在大脑里对建筑进行重塑时,会因为自身的经历、受教育程度及地域等的影响,对大脑里重塑的建筑掺杂不同程度来自自身意念,最终意识是被我们的大脑按自身的逻辑修正过的,由此形成的印象必然会与自然界存在的建筑有所差别。我们知道建筑美学是人对建筑进行美学上的评价产生的产物,但建筑在人脑中被修改成不同的印象,必然会影响其美学的评价,因此对于同一个建筑来说,可能会有普遍上的一种美学评价,但是不可避免地也会产生其他一些不同的评价。所有共性的意识形象汇聚在一起形成一种主流的建筑美学风格,而个性的一些意识印象则被不同的人保留在他们的大脑中。

(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的运用

在建筑美学领域,建筑及自然界存在的符合建筑师美的标准的物体,决定建筑师的美学思想的底层架构,而建筑师的美学思想依赖于自然界存在的物质,并反作用于建筑本身。

不论是自然界的物质,还是我们人类的意识,都经历了漫长的演变,我们知道意识并不是单独进化出来的,而是结合人以及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建筑师在建造实践中不断获得新的启发,不断修正大脑中的意识,以求得到自身大脑认可的建筑形象,对自然界的物质起到了指导的作用,所以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建筑师建造符合自身审美标准的建筑。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意识的源泉是客观世界,建筑师的灵感或者设计理念都来自于客观世界。人类会自发地学习自然界一切美的事物,包括自然界本身客观存在的事物如植物、动物,也会学习人类主观创造的一些事物包括且不限于建筑本身。建筑师会在大脑里抽象或者具象地提取自然界存在的美的物体,将其作为自身的设计原型。

二、建筑美学与建筑师的美学思想

(一)建筑美学

建筑作为自然界一种人工创造的物质,其美学的评价不可避免地会与设计它的建筑师以及所处地域的文脉历史发生联系。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美学评价因为互联网的存在遍布世界各地,全球的美学潮流不再受地域的限制,无疑会对特定地域的建筑设计产生冲击。从哲学角度来说,意识会穿越地域的屏障,对特定地域的人工物质的营造产生冲击,它可能会在建筑师进行脑海中的物质重塑时,突兀地加入进去,对建筑师最终的脑海中的意识形象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如何处理跨越时空的意识冲击,是当代建筑师应该考虑的,因为人的大脑潜意识总会被外来意识所影响。

在特定的场景下,建筑的一些元素会引起观者的想象或者记忆,如果建筑师在脑海里重塑的建筑形象的原型能和观者的所见所思产生共鸣,那么两者之间就具有相同的美学意境。在同一个地区的人们,可能会有更加相似的体验和记忆,这会让当地的建筑师和观者产生思想共鸣的可能性更高。

曾有研究者认为,物境、情境、意境这三者是进行地域建筑创作的三种境界,是从外在形态到内在气质的渐进过程[2]。这个观点如果用唯物辩证法来探讨,我们可以认为意识虽然反映了物质,但是并不一定与现实世界的物质完全相同,反映到建筑创作上,建筑师从自然界汲取灵感,如果是照搬原样放进脑海,大脑并没有进行加工处理,那么就是取形,这一般被我们认为是不算先进的设计手法,所创造出的建筑一般来说没有真正的美感。如果建筑师提取了自然界存在的物质的构成要素,并在自己的脑海里进行简化重构,加入了自己的阅历、记忆等意识流的限定,那么就具有了场景感,所创造的建筑会让观者产生联想,观者在脑海将该建筑进行重现并且与自身的所有类似记忆进行对比,会发现该建筑与自然界某种美的事物很相像却又有不同,如果该事物达到了观者的审美标准,就会使得观者对该建筑产生正面而又积极的评价。最后,用中国古代山水画作比喻,没有具体的形象作参照,却具有了所有美的事物的抽象特征,就出现了意境。有的建筑会让观者在自己的脑海里找不到可以参照的事物,但能给人以熟悉的感受,如果这种感受的朦胧的源泉正好是观者所喜爱的,或者能引起情感共鸣的,那么该建筑就会得到来自观者正面且积极的美学评价。在笔者看来,美学评价就是一场建筑师与观者之间的意识交流。

建筑美学是一种体验的美学,和建筑师的脑海里的意识经验有关,也与观者的经历有关,只有双方的审美观或者情感经历产生共鸣时,建筑才会得到积极的美学评价。自然界的物质同时被建筑师和观者的脑海里的意识所反映,具有较高的美学修养的建筑师会不自觉地选取具有客观美的原型在脑海里进行重塑,更甚者只抽取那一瞬间的感觉来进行重塑,达到此种境界能更加深刻地将生活场景中的感觉赋予建筑,进而引起观者的共鸣。说到底,建筑美学是建筑师和观者的脑海中意识形象的创造与评价,它有深刻的哲学内涵:自然界的物质被人类脑海的意识所反映,进一步在脑海中加工,意识反作用于自然界,产生新的人工的物质——建筑,这个物质背后有自然界的物质原型,其美学是自然界的原型和建筑师意识思想碰撞的火花。

(二)建筑师的美学思想

本文分别以建筑大师贝聿铭以及勒·柯布西耶为例,运用唯物辩证法来解析建筑师美學思想形成的规律。

有研究者认为,贝聿铭先生形成自己建筑风格的因素有三点,其一是受到了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滋养,其二是结合生活实际去设计建筑,其三是不断超越自我的创新精神[3]。贝聿铭大师的文化底蕴深厚,在其所设计的建筑上能看到中国悠久文化的影子,为什么贝聿铭大师可以将其真正地运用到自己的设计中?前面已经讨论过,建筑美学的第三层境界即为化境取意,这可以在贝聿铭大师所设计的建筑上看到。那么如何有意境呢?我们在在哲学层面进行探究,首先人的脑海意识里要有其原型的形象,并且能够磨碎化为意境,一种原型在笔者看来是不足以磨碎撑起一种丰富多彩的意境,贝聿铭大师广泛吸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并且慢慢地消化沉淀下来,才能在设计中突发灵感,而这实际上是以往积累的原型磨碎重组成为的一种意境。

纵观勒·柯布西耶的美学思想的发展与演变,我们可以发现他在第一个阶段“工业美学时期”,将现代工业技艺和艺术审美融入到了建筑当中,而在第二阶段“粗野主义时期”,回归了生命、历史及自然[4]。勒·柯布西耶在不同阶段的实践中获得了不同的积累和感悟,不能说哪个阶段的美学思想更胜一筹,但总的来说,前一阶段为后一阶段奠定了基础,而回归自然在笔者看来更加符合生命的真谛,因此建筑美学和其他艺术的美学是可以相通的,其他艺术上的实践同样可以给建筑美学增加灵感。

我们在学习到新的知识或者有新鲜的体验时,总会潜意识地往我们的脑海里添加该记忆的碎片,记忆越深刻,在脑海的影子越深,在一些特定的场景下,就会无知觉地触发它们,往往那些揉碎的记忆碎片就会成为设计的美学源头。这些美学源头会迫不及待地迸发,希望我们能用到它们,因此我们去实践,去把脑海里的意识形象呈现在物质世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不断进行纠正,会受外来因素的干扰,其中包括甲方的干预以及建筑落地后来自观者的评价,最后成型的建筑与建筑师脑海的形象有所差距,然后建筑师进一步反思,并且在脑海重塑,重新开始新的流程,周而复始。两位大师的建筑美学思想是在实践中成长起来,并通过实践来反思自己,再进一步升华。

三、结语

本文以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建筑美学与建筑师美学思想的哲学内涵,以哲学范畴中的物质对应建筑,以哲学范畴中的意识对应建筑师的美学思想与观者的评价,力求弥补在建筑美学领域绝大多数学者仅对建筑美学流派或者只对单一建筑师美学思想分析的空白,这是本文的创新点,但也存在相关不足之处。建筑美学有多个领域,在本文没有详细运用唯物辩证法进行讨论和分析,建筑师仅以贝聿铭和勒·柯布西耶两位大师为例进行简要的分析,学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比古今中外展开更详尽的分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6.

[2]钟灵毓秀.当代地域建筑美学观念和艺术表现手法[D].天津大学,2007.

[3]李想.贝聿铭建筑的美学风格及成因探析[J].美与时代(城市版),2019(7):6-7.

[4]韩萍毅.“现代建筑的旗手”的当代意义:勒·柯布西耶的美学世界[J].美术教育研究,2019(21):58-59.

作者单位:

吉林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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