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艳
【摘 要】标题是艺术思想、艺术形象的具体化产物,对于作曲家来说标题是表现形象的创作界限。因此,标题是对形象、表现力进行展现的手段。而为了体现标题所具有的特性,必须对作曲家的构思进行深入理解。中国的标题音乐也可以成为大学生形象思维培养的源头。这些形象的表现产生于相适应的表现力上,分析提升大学生形象思维的手段以及对一些熟悉的音乐材料进行积极有效的思考对于进一步掌握标题音乐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形象思维;标题音乐;标准;准则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26-0075-03
在我国,高等师范院校是培育中小学教师的摇篮,这些未来的音乐教师们在今后的教学中,如何从演奏、口头等方面体现教学的形象思維影响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艺术思维的培养。当谈到音乐作品的形象时,在钢琴课中,形象思维将会得到对等的展现,事实上在音乐作品中形象思维的展现是非常困难的,因为音乐是综合的艺术,而标题很少有具体化的。在钢琴作品领域,创作的音乐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我在研究中确定了未来音乐教师所具备的形象思维的组成部分,如下:情感成分,这对音乐形象的情感感受具有直观作用;艺术活动成分,显示出思维的综合能力,在比较、引用形象、音乐语义的概念范畴时是非常重要的;认知成分,这对于人们扩大艺术视野,塑造对等的形象、创作的感知意识,以及进行反思都有影响。从创作阐释的角度来看,在创作的方式上对音乐形象进行了不同类型的阐释,如音乐演奏、口头教学,它们同形象思维的功能结构是结合在一起的。
个人的情感作为情感范围的延伸在音乐教学中被当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保证了音乐美学、道德美学的有效形成。个人的情感特性包括内容、品质、展现情感的能力。情感作为对现实心理学某一个方面的显示是以对某个现象实质进行感知的形式而存在的,这被理解为表达需求的一种主观形式。我们正是从音乐形象情感性体验的角度上研究情感表达的水平。我们认为在有明确目的的工作中,对于音乐材料敏锐的观察力、极强的情感力是从事积极的创作活动、体现音乐作品的艺术表现力的极大推动力。通过个人情感指标考虑创作的积极性是完全合乎逻辑性的。研究者尤其注意丰富的艺术情感,因为它们不是偶然的,而是同稳定的具有社会意义、社会历史价值的艺术作品相联系。因此,艺术情感是一个人世界观的综合体现。生活情感是音乐情感的基础,而音乐情感的法则是人的直觉概念体系,这一体系描述着生活情感的结构和进程。大家都知道,情感反映了对某一个人来说某一事件的重要性。这个指标显示,当我们对作品进行理解和创作时,音乐中存在情感反映和音乐形象的体验,其内涵如下:音乐作品的情感体验、意识到个人的情感反映、在进行标题作品的创作中的情感反映。
“任何的活动都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如果这说的是对于艺术形象的认识和理解,那么知识必须是又博又专的。就是说,在进行作品的创作时应该了解艺术文化,通过作品的思想传达艺术信息。因此,艺术行动成为首要的准则。音乐形象的结构并不会催生艺术感知的结构活动,而是具有更高级的功能,即概念性的功能。这是第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同思维基本的功能联系在一起。从哲学的视角来看,我们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思维的三个基本功能上:保持意识与对象和现象之间的重要联系,创造新的思想,运用多方面形象、概念知识。心理学家理论性地确定和阐释了人类思维论据的重要性。正是因为动机涵盖了兴趣、需求、效果、情感,所以动机激起了智力的活动,具有了个人的意义。如果动机存在于构成的过程中,那么对于创造性思维的结果和性质就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考虑到上面所有的论述,我把以下几点归结为标准:
能够对所指出的作品标题进行艺术形象的分析;同音乐表现力独特的手段进行对比;具有广博的艺术视野;能够对不同形式的艺术形象进行对比,进行逻辑方面的对比研究以及进行联想性、创造性的想象;对普遍一定的音乐形象进行对等性分析。
形象思维中包括标题音乐的思维形成的过程,所有这些过程都是通过对音乐活动的理解而结合起来的。音乐活动被看作是在艺术美学活动中音乐价值的表现,也被直接看作是美学活动。在音乐形象中,可以展现主体新的思想、感受,音乐演奏的阐释一定由形象所决定,这个形象出现在演奏者的想象之中,形象被认知和深深地感知。在教学工作中,老师给学生设定如下的目标:听完音乐后对作品的形象进行理解分析,之后进行讨论。这对掌握作品口头阐释的技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使得创造性思维活跃起来了,具有鲜明形象思维的老师通常会使用比喻、寓言、诗意的形象进行描述,在语境中产生指向性。
所有的这些准则和标准都是试验的基础,其目的是确定大学生、未来音乐教师形象思维形成的水平。在研究的基础上体现了教学观察方式和与大学生进行交谈的方式。
形象思维形成的最高水平是:存在着确定的情感经验。这使得大学生们能够充分地体会到音乐形象,准确地感受到同标题相符合的情感体系,他们情感性地反映作品的所有信息,反映课堂中感兴趣的艺术形象和作品标题。在艺术领域,大学生对于艺术有着一定的熟知水平,这使得他们在充分意识到表现力手段的特性的过程中能够对比以及积极地使用所掌握的知识,在创作和演奏的过程中灵活地进入到作品的形象中。
形象思维形成的中等水平是:具有确定性,但是情感经验有限。它们并不是非常明显地反映在音乐形象上,更多的是体现在技术创作活动和记忆活动中,对作品形象的理解分析或多或少缺乏想象、联想以及情感和自我分析的能力。无论是对于中国还是欧洲的标题音乐来说,中等思维水平的人的了解认知都是有限的,演奏活动显示出其形象思维活动的不灵活性,不能够抓住艺术形象的本质,使得他们不能够全面地了解作品。
形象思维形成的低水平是:音乐形象情感理解的缺失,非常枯燥、机械地展现音乐。在课堂上,学生非常消极地完成老师的任务,不能显示出创造性能力,缺乏培养能力的技巧,同时这也是专业知识不足、艺术视野狭窄造成的后果,不能够对中国和欧洲的标题音乐进行举例分析。由于缺乏相关的技巧,这一类人演奏作品的特点是:机械且静止,缺乏口头的阐释能力。
我选取了某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10名二年级学生进行调查,主要的手段是问卷调查、谈话等。每个问题是用三分制来考核,那些得到3分的学生表示能够完全符合这些标准,2分的学生是部分符合,1分的学生要么是没有标准要么是表现得非常糟糕。
调查表如下:
1.在大学中学习几年了?什么专业?
2.你最喜欢什么:乐曲或者是练习曲?
3.你最喜欢什么:奏鸣曲或者是乐曲?
4.什么是标题音乐?
5.哪种音乐更加具有标题性:古典音乐还是浪漫主义音乐?
6.巴赫有没有标题音乐?举例说明:
7.贝多芬有没有标题音乐?举例说明:
8.练习曲的题材是具有标题性的吗?
9.舒曼有没有标题音乐?举例说明:
10.没有具体名称的作品能不能成为标题作品?
11.在文学情节上写出来的作品是不是标题音乐?
12.在中国的音乐中有没有标题作品?
13.在中国的音乐中有没有在文学情节上写成的標题作品?
14.在中国的音乐中有没有在历史情节上写成的标题作品?
15.在音乐中怎样传达深思熟虑的标题?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显示出大学生的专业素养水平。
第二个问题大学生们的答案如下:10个人中的6个学生喜欢演奏乐曲,两个人认为对于他们来说都可以,另外两个人喜欢演奏练习曲。我们可以很快得出结论,练习曲更加能够吸引那些对演奏技巧很熟练的人。对于都可以的人来说,他们对于作品、艺术形象、标题音乐的分析态度都是非常冷淡的。大多数人都选择演奏乐曲,这表明他们更多的是用心去演奏音乐。在这个问题上,评价的尺度如下:3分给那些选择练习曲的人,2分给那些选择乐曲的人,1分给那些选择都可以的人。
第三个问题的分析如下:奏鸣曲的形式要求演奏者具备极强的演奏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大多数奏鸣曲的标题都不会具体化,但是充满了形象和形式性,这一点学生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10个学生之中只有两个学生愿意演奏奏鸣曲,因此,我们给他们3分。
针对第十个问题,有一半的学生认为,如果作品没有名称就不能成为标题作品。
最后一个问题对学生们而言是最难的。实际上没有人能够得到3分。那些能够得到2分的人回答如下:选择相适应的速度,明确地完成作品、听完旋律,完成动态过程等等。20%的人没有回答。还有20%的人回答如下:像老师所教的那样完成。
培养形象思维的教学工作所使用的手段如下:
1.音乐作品活动的过程可以构建在激活形象思维的基础上。学生们认识到提升作品表现力的手段,可以更好地完成标题作品的情景中音调、曲调、旋律、和声的构建。这一过程可以逐步地实现,从复制到独创性地显现。学生们自己应该学会这种认知的手段,获得将所理解的东西具体表现出来的能力。
2.音乐作品的阐释(无论是演奏还是口头教学方面的)都要求大学生必须形成形象思维。阐释的过程是以理性的情感和认知为条件的,任何艺术形象的阐释对于学生来说都是创造性的任务,形象思维形成的规律可以具体地表现在音乐创作活动中。
3.中国的大学生在反映欧洲的标题音乐特别是浪漫主义时期的标题音乐时情感经验非常有限。这迫切需要拓宽大学生的艺术视野,因此在钢琴课中应该进行一些具有艺术认知性质的课程的讲授。
4.中国的钢琴音乐也可以成为培养形象思维的基础。在形象思维培养的初期阶段,可以使用中国的钢琴音乐。因为它们的主题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主题基本包括:历史主题、爱国主题、民间主题、自然主题、抒情主题、肖像主题等等。
5.积极地使用思维的手段,可以应用于作品活动所有的阶段,例如标题分析、形象分析、表现力分析等等。不同的作曲家,对同一标题或形象以及不同艺术作品的标题或形象都可进行自我分析。
当我们对作品进行研究时,应该讨论作曲家构思的形成过程,举出对于自然现象、生活中的事件、人的性格有影响的例子。现实对于演奏创作具有重要影响。为了创造一定的条件,在钢琴课中,应该考虑到演奏者和作曲家的构思同现实之间的联系,这些联系是生活的动机。艺术作品对人个体的影响是以艺术家所表现出来的心理体验机制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产生了把自己和作品中的主人公等同起来的效果。联想机制告知了人的某些感受,同时也激发了这种感受。读者、听众、观众好像可以了解到作品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对于形象产生更加深刻的理解,把主人公的情感体验和自己的情感体验进行对比。
那么我们如何催生独立的创作活动呢?在音乐的表演过程中,尤其是在器乐的演奏过程中,应当遵循下列的原则:
第一,在学习的早期阶段,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按照乐谱进行演奏的规范性上,这可以更好地了解作品标题的实质,更加准确地表现音乐的形象和作品的艺术思想。
第二,必须培养阐释作品的兴趣和增强演奏作品的意愿。老师应该预先演奏作品,但是也必须要考虑到对音乐形象的准确阐释。
当然,在学习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营造交流的氛围。在教育学中有这样的规律:老师个性影响着学生个性的形成。在钢琴课中,学生们无一不受到教师艺术修养的影响,因此,老师是以个人的形式在传递着他们自己的艺术价值观、艺术理念、艺术标准等等。为了正向引导学生,必须要遵守一些教育学上的原则,例如不应该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友好地交流自己的思想、感受等。这种友好的、信任的氛围有助于促进精神上的交流,对于学生而言是非常有益的。
使用浪漫主义类型的音乐也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因为浪漫主义类型的音乐被当作是为培养学生形象思维的音乐教学而储备的能量。为了方便理解,我对浪漫主义标题作品进行了区分,这些作品都可应用于钢琴课的教学之中,如西欧的浪漫主义:舒伯特的“林中之王”,舒曼的“儿童画册”、“幻想曲”、“林中舞台”,圣-桑斯的“动物的狂欢”;乌克兰的浪漫主义:斯杰帕沃伊的“摇篮”,舍甫琴科的“记忆前奏曲”,雷先科的“欢快日子的印象”,尼让科夫斯基的“华尔兹”、“给她的信”等等。
我通过对未来音乐教师形象思维模式的发展需求进行探究,得出了对大学生形象思维水平进行评价的标准和准则,这些标准是情感、艺术认知活动、创造性的阐释等的准则。在最初的研究阶段,我确定了大学生及未来音乐教师的形象思维形成应具备的前提。艺术情感表现标准对于形象思维的形成来说并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艺术活动、艺术阐释标准对于形象思维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分析和研究大学生形象思维建立的方法,培养他们对一些熟悉的音乐材料进行积极有效的思考的能力,对于进一步掌握标题音乐、更好地诠释作品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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