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测度及其推进对策研究

2020-10-09 10:45成新轩韩艳林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劳动力流动京津冀

成新轩 韩艳林

摘要:对2011—2018年京津冀地区劳动市场一体化水平测度发现,在总体上,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处于不断提高的趋势,但2017年和2018年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较之2016年有所降低。将京津、京冀和津冀三个区域间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进行比较后发现,京冀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最高,而津冀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最低。对2017年及2018年城镇私营单位与非私营单位劳动市场一体化水平的差距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不同性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因此,应以促进津冀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与弱化不同性质单位之间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为重点,促进京津冀经济和社会协同发展。

关键词:京津冀;劳动力场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流动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101(2020)05-0072-06

来稿日期:2020-03-25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对农民工就业水平影响研究”(HB19GL067)

作者简介:成新轩,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盟让·莫内讲席教授,电子邮箱:13833232682@126.com。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自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以来①,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快速发展。但在京津冀市场一体化过程中,商品市场一体化效果显著,要素市场一体化水平仍然较低[1]。为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四大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要素,其市场一体化程度倍受国家重视。当下许多学者对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为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测度的研究:陈甬军等(2017)、赵金丽等(2017)、赵奇伟等(2009)、杜茂宝等(2018)采用相对价格法对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以及要素市场一体化进行测度[1-4],四篇文章均是借鉴了桂琦寒等(2006)、帕斯理等(Parsley,1996,2001)相对价格方差的计算方法[5-7]。孙博文等(2019)基于“一价定理”原则,运用城乡相对工资变动收入的方差对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进行测度[8];戚晓曜等(2012)、陈红霞等(2016)采用职工工資的平均偏差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行测度[9-10],与戚晓曜等(2012)不同的是,陈红霞等(2016)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当年平均工资进行平减,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得到实际可比的职工工资,这与都阳等(2004)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测度方法一致[11]。周申等(2010)通过构建劳动力供求函数与工资函数,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行测度[12];孙文远等(2010)通过计算工资的标准差来反映长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水平,同时通过面板数据回归模型检验了长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正在加强[13]。

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影响因素的研究: 朱莉莉(2018)通过构建制度性因素、市场化因素以及社会性因素等三个层次的指标,采用判断矩阵和层次分析法等对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的现实影响因素进行分析[14];陈立泰等(2017)通过对长江经济带城市群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实证研究发现,固定资产投资、外资使用以及各城市科技支出差距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存在负相关,而各城市的教育支出和政府其他支出差距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存在正相关[15]。韩帅帅等(2019)通过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对中国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因素做出分析,结果显示政府财政支出、外贸出口能够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外贸进口和市场规模则阻碍了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进程[16]。

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研究:肖潇(2015)认为决定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三要素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选择、制度的约束以及阶层的分化[17];何芸(2015)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我国行业的一级和二级劳动力市场的收入不平等状况进行分析[18];陈纯槿等(201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对次要劳动力市场劳动者的收入影响极为显著,此外,人力资本对劳动力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19];胡建国等(2019)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视角,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能够对不同就业部门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20];李骏(2016)认为,传统的所有制分割已经减弱甚至消失,当下的工作特征分割应引起重视[21];宋锦(2016)认为,当下中国劳动力市场同酬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在同工、社保参与以及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尚存在一定分割,省际劳动力市场分割加剧[22]。钟若愚等(2019)通过研究发现,相较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劳动力不但进入公有制单位更容易,而且在工资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23],由此可见,钟若愚等(2019)与宋锦(2016)对于同酬问题的观点并不一致。

对于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研究,需要在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支撑之下,结合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现状,认清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面临的障碍,提出促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合理政策。

二、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测度

(一)理论基础

萨缪尔森的“冰川”成本模型说明,在两地的货物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冰川成本”,即运输成本。只有当运输的货物在两地之间形成的价格差大于运输成本时,贸易才可能发生。当货物贸易在两地发生时,只要两地运输货物的价格比值在合理范围内,就可以认为两地的市场是整合的。同理,如果任意两个地区之间发生的劳动力流动与货物运输有一定的相似性,就可以基于“冰川”成本模型进行分析[5]。因此,将“冰川”成本模型运用到劳动力市场上,当两地同一行业的劳动力工资比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可以认为两地的劳动力市场是整合的。

(二)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2—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中京津冀19个行业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此笔者有四点说明:第一,数据选取对象为城镇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不涉及农村地区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对于京津冀劳动力市场流动而言,城镇就业人员的流动规模更大,更具有代表性。第二,由于数据获得的便利性,2011—2016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选择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对2017年和2018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选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第三,从2018年开始,《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开始出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这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便利,但由于城镇非私营单位比城镇私营单位多了“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这一行业,为统一计算口径,笔者将这一行业删除,对剩余18个行业进行相对价格的方差分析。第四,数据分析的选取时间从2011年开始,这是因为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必然对促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有积极作用。

2.测度方法

“冰川”成本模型运用相对价格法进行市场一体化测度是众多学者采取的方法。笔者借鉴赵金丽等(2017)的研究方法,通过对相对价格求方差来测度京津冀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2]。具体的测度步骤如下。

(1)构造相对价格公式。假设i和j分别代表具有空间分异的地点(京津冀的任意两个地点),k代表行业,t代表时间,P代表价格,Qkijt代表两地间同一行业的平均工资在同一年份的相对价格,因此,任意两地同一行业在同一年份的相对价格公式为:Qkijt=Pkit/Pkjt。为了使最终的数据变化更加平稳以及消除异方差的影响,现对价格之比取对数。此外,为了避免因两个地区的置放顺序不同而影响相对价格的大小,因此对价格之比取绝对值,最终得到:|Qkijt|=|ln(Pkit/Pkjt)|。

(2)对于|Qkijt|而言,其变动情况有两方面,第一,由于行业和单位性质的不同,劳动力工资水平也会有所不同;第二,由于市场壁垒、经济发展水平等除劳动力本身的原因之外,也能引起劳动力价格的相对变动,此部分是本文需要进行计算的部分。因此,如果不对第一方面的原因进行处理就直接对|Qkijt|求方差,最终结果会导致过高估计方差值。笔者采用帕斯理等(Parsley,1996,2001)的去均值法对第一方面原因进行处理[6-7]。去均值法的原理如下:假设|Qkijt|是由αk和βkijt组成,前一项仅与商品自身有关,后一项则与i、j两地的市场环境相关。消除αk的固定效应,应对固定年份t、固定行业k,对所有的地区组合(京津、京冀、津冀)的相对价格|Qkijt|求平均值|Qkt|,再分别用所有的|Qkijt|-|Qkt|,最终结果记为qkijt。对qkijt求方差,最终结果为当年不同区域组合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该项方差值越小,说明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越低,相应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就越高。为了对固定年份的京津冀区域整体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作出测度,需进行如下计算:

C=[∑Var(qkijt)]/N

其中C代表京津冀三地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C越小,代表劳动力市场越趋于整合,劳动力流动更加频繁。N代表地区组合数,在本文中,由于京津冀组合为京津、京冀、津冀,所以N=3。

综上所述,京津、京冀、津冀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测度公式为:

Var(qkijt)=Var(|Qkijt|-|Qkt|)(1)

京津冀区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测度公式为:

C=[∑Var(qkijt)]/N(2)

3.实证结果分析

(1)2011—2018年京冀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高于京津与津冀地区。利用公式(1)对2011—2018年京津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最终得出京津、京冀、津冀三地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见图1)。第一,从京津、京冀和津冀三个区域的总体情况来看,2011—2018年,这三个区域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下降明显,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第二,在三个区域之间,津冀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最低,而京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程度最高,京津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居中。“冰川”成本模型解释了两个事实:第一,只有当两地同一物品的价格之差大于运输成本时,贸易才会发生。第二,即使两地同一物品的价格变动方向或变动幅度存在差异,市场也有可能是整合的[5]。以上两个事实就能够解释京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原因。相比较天津而言,北京的平均工资、教育水平、就业机会更具有吸引力,北京地区所形成的虹吸效应会将河北地区的劳动力吸引到北京就业,由此使得京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更高。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据显示,2010年,河北和天津流向北京的人口分别为155.901 6万人和8.305万人,河北流向北京的人数约是天津的19倍。同年,北京流向河北和天津的人数分别为7.469 7万人和2.273 1万人,北京流向河北的人数是天津的3倍之多②。 因此不难发现,河北与北京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人数均多于北京和天津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人数。但需要明确的是,在向北京流动的河北省劳动力中也不乏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这两部分群体确实在劳动力流动的数量上为京冀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做出了贡献,但是从质量上来说,两部分群体却面临着就业权益难以保证、就业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更好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下一阶段要做好两个方面的落实工作。第一,在关注劳动力流动“量”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劳动力流动的“质”;第二,要提升津冀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由图1可知,津冀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最为严重,劳动力流动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京津冀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布局应该在北京化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背景下,积极推进津、冀两地的劳动力流动,进而提升两地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

数据来源:(1)2012—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2)2018年和2019年的数据是利用京津冀三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出的一体化水平,之后取平均值。下同

(2)2011—2018年京津冀整体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利用公式(2)对2011—2018年京津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最终得出京津冀区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见图2)。2011—2018年,京津冀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不断下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得以提高。自从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得以快速整合,三地区劳动力市场流动的壁垒不断被打破,京津冀地区的劳动力流动更加频繁,整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面向好。在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背景下,河北省和天津市要依托北京优势,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機遇,不断推进京津冀地区劳动力流动朝着更加自由、充分、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3)2017—2018年三地城镇私营单位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差异明显。利用公式(1)对2017—2018年京津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最终得出京津、京冀、津冀三地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见图3)。图3显示,两年间三地城镇私营单位与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差异明显。

对于京津和京冀地区来说,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较之2017年有所加强,而同时期城镇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却有所减弱。究其原因,应从劳动力流入和流出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从劳动力流出方面分析。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更多在京企业将疏解到津冀地区,而这些企业又多为北京的非核心企业,非核心企业也往往多集中于城镇私营单位部门。因此,两年间北京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流向津冀两地的人数必然增多。第二,从劳动力流入方面进行分析。由于北京地区非首都核心功能的疏解,随着大量的城镇私营单位外迁,北京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机会也会进一步减少,与此同时,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就业机会不会增加,此种性质单位的就业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来京就业的津冀两地的劳动力会更加难以进入北京地区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

对于津冀地区来说,无论是城镇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还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2017—2018年,两地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水平均较高,同时2018年两种性质就业单位的分割水平进一步加强。这种分割水平的加强一部分原因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使得本来劳动力流动水平较低的津冀地区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进一步加深。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天津和河北各设有40个和“1+11”的承接平台[24],承接平台的确定也意味着为津冀当地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津冀两地的劳动力流动进一步减弱。

利用公式(2)对2017—2018年京津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最终得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京津冀总体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见图4)。图4显示,两年间,京津冀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均低于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一方面,由于城镇非私营单位自身福利待遇水平较为稳定,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三地区间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力的流动。另一方面,由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原因,进一步加深了原本就存在的不同性质单位之间劳动力流动较弱这一程度。此外,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与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的差距较之2017年有所提升,这也充分说明了2018年的劳动力流动更加倾向于城镇私营单位。京津冀地区不同性质单位的劳动力流动性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数据来源:2018—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城镇非私营单位的高工资、高福利对劳动力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稳定性,最终导致了该性质单位劳动力流动性较弱的事实。就吸引力而言,高工资和高福利加剧了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因此,进入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往往具有更高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就稳定性而言,高工资和高福利使得在职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倾向于长期在该单位工作,较少发生离职现象。因此,这部分就业人员进入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很小。当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进入到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劳动力市场,使得该性质单位的劳动市场趋于饱和时,城镇非私营劳动力市场的承接能力有限,劳动力更加难以进入该市场。长此以往,就形成了当下京津冀不同性质单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状态。

三、推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对策分析

为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可以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为突破口,推进京津冀要素市场一体化。通过对微观的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研究,为宏观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现创造机遇,是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重要研究价值。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面临着一体化水平持续推进的问题,诸如京津冀地区劳动力流动的质量不高、京津和津冀地区劳动力流动规模较小、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之间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差异明显等,这均需要我们在未来的战略部署中加以解决。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思考。

(一)重视“质”的发展,提升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质量

在劳动力流动的部分群体中,有两类特殊群体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作出了“数量”上的贡献,这两类群体即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群体。由于北京地区高工资的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往往会有意或无意地忽视自身的就业权益而选择在北京就业。不难发现,这两类群体尽管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作出了“数量”上的贡献,但在某种程度上其就业权益难以保证。因此,对于这两部分群体而言,要在保证其融入北京地区就业“量”的基础上,提升其就业质量。

在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业群体就业质量中,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力三方的合作机制,重视劳动力就业质量的提升。首先,政府应针对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群体的就业权益问题制定相应政策,诸如完善灵活就业和农民工群体的失业保险制度,改善两类群体的就业环境等。其次,企业应负起社会责任,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群体的就业权益,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等。最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应积极参加国家和企业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就业权益的维权意识。

(二)科学引导劳动力流动,促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重视引导北京的劳动力向津冀两地合理流动,既需要北京制定完善政策加快不易疏解部门的疏解进程,也需要津冀地区加强自身产业转型升级和教育水平的提升,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疏解,为北京劳动力流出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加强津冀地区劳动力流动需要津冀两地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因此,要不断出台相關政策,减少津冀两地劳动力流动的市场化障碍。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津冀地区的人才引进政策等,进一步提升津冀地区的人力资源储备能力,为促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可持续提供动力支撑。

(三)弱化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促进京津冀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在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中,不同性质单位的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差异明显,劳动力市场分割存在。因此,为促进京津冀地区不同性质单位的劳动力合理流动,应改变城镇私营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通过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城镇私营单位的发展以及城镇私营单位自身提升福利水平,增强城镇私营单位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吸引力。

第一,国家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城镇私营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贷款融资等政策,为城镇私营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缩小与城镇非私营单位之间的发展差距,使京津冀地区的劳动力流动有更多的选择。第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私营企业入股国企。私营企业入股国企一方面可以提升国企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则有利于为私营企业创造收益,提升私营企业盈利水平。第三,重视城镇私营单位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以及福利待遇的提升。提高福利待遇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能够在减少人才流失情况的基础之上,使得城镇私营单位在劳动力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实现劳动力流入数量与质量的共同提升。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http://www.gov.cn/2011 1h/content_1825838.htm。

②《2010年各省市流动人口流入流出情况》,http://www.Chinaldrk.org.cn/wjw/#/data/Classify/visu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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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霞

Beijing-Tianjin-Hebei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Level Measurement and Its Promoting Countermeasures

Cheng Xinxuan1,Han Yanlin2

(1.College of Economics,Hebei University,Hebei Baoding 071002,China;2.College of Management,Hebei University,Hebei Baoding 071002,China)

Abstract:

The measurement of the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level in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from 2011 to 2018 found that overall the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level in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is in a trend of continuous improvement, but the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level in 2017 and 2018 is decrease than 2016. Comparing the degree of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among the three regions of Beijing-Tianjin, Beijing-Hebei and Tianjin-Hebei, it is found that the level of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in Beijing-Hebei is the highest, while that in the Tianjin-Hebei region is the lowest. Comparing the gap between the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levels of urban private units and non-private units in 2017 and 2018, it is found that there is lower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between units of different nature. Therefore, the focus should be on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labor market in Tianjin-Hebei region and the degree of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between units of different natures, to promote coordinate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Hebei.

Key words:Beijing-Tianjin-Hebei;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labor m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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