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英,马婷婷,孟浩贤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 兰州730000)
甘肃省地处我国西北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甘肃省一次能源储存丰富,产业发展长期以来形成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特点,其能源消费主要以化石能源为主。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的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巨大的变革,以化石能源为主的非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难以持续[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面对新形势,甘肃省实施了一系列能源消费调整政策,以期在“十三五”期间改变现有落后的能源消费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系统梳理了甘肃省的能源调整政策,并分析了“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变化情况,以期为“十四五”期间深化能源消费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
2011年至2015年甘肃省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结构和单位生产能耗见表1(数据来自《甘肃发展年鉴 2018》[2])。 由表 1可知,“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甘肃省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加,但能源消费逐年平均增长为5.29%,较“十一五”期间(6.30%)增速放缓。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石油和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的比重呈增加趋势,说明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此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逐年降低,说明能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总的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甘肃省能源消费增速减慢,结构不断优化,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但从表1中也可以看出,煤炭消费比重依然很高,仍占据能源消费主体地位,虽然煤炭消费占比逐年降低,但是煤炭的实际消费量逐年增加,说明甘肃省能源结构仍不尽完善,“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形势依然严峻。
表1 2011~2015年甘肃省能源消费情况
针对前期面临的能源消费结构情况,甘肃省在“十三五”期间采取了如下调整政策。
近几年,甘肃省将节能降耗作为倒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有力抓手,为了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能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于2016年4月1日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性法规,修订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7〕9号),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印发 《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7〕72号),切实提高甘肃省新能源消纳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印发《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甘政办发〔2018〕93号),提出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印发《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甘政办发 〔2018〕96号),着力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形成“发输(配)储用造”清洁能源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制定能源调整目标。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强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节能减排目标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例如《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发〔2017〕15 号),指出“十三五”期间,甘肃将通过大力发展低碳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1万t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甘政发〔2017〕54号),确定我省“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下降14%,能耗总量控制在8953万吨标准煤以内。
淘汰落后燃煤小锅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大气治理领办发〔2017〕22号)中明确:加快推进大型集中供热淘汰拆并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环保提标改造等工程建设。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在地热能资源相对富集地区,推广应用中深层干热岩、浅层地温能等地热供暖;在秸秆资源较为丰富、农民经济条件较差、居住分散的地区,推广以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配套节能炊事采暖炉、节能炕等为主的清洁取暖模式,提升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能源供暖水平。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经济条件较好的郊区、新农村、美丽乡村,推广太阳能供暖设施建设。
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并不断制定完善有利于甘肃省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能源价格政策,通过建立以能源价格为核心的市场化倒逼机制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
继续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1〕2077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公告》(2012年第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继续实行阶梯电价。
实行环保电价政策。为促进能源供给侧结构调整特别是提高清洁能源电力供应,实行了环保电价,主要包括针对燃煤机组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减排的脱硫电价、脱硝电价、除尘电价,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 号),就省内部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电价印发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支持政策。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7〕1080 号),居民电采暖实行分时价格政策,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取暖。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8〕781号),进一步鼓励蓄热储能集中供热企业采用政策更优惠的“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
推广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了《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3月,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工信委、甘肃省科技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总和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落实新能源车辆购置和运营补贴政策,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的应用,切实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
鉴于目前《甘肃发展年鉴2019》尚未公布,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成效分析主要根据 《甘肃发展年鉴2018》中相关数据。
对比表2和表1相关数据可知,2016年甘肃省能源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2.52%。这与此前经济增长伴随着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的趋势相反,原因可能是随着2015年新环保法的实施,对于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关停整顿工作逐步开展,使得工业能源消费量减少 (2016年工业能源消费量较2015年下降了6.26%),而工业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左右,因此2016年的能源消费总量随之减少。2017年甘肃省能源消费总量较2016年增加了2.79%,增速较“十二五”期间逐年平均增长水平(5.29%)明显降低。且2017年能源消费总量与《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3]提出的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8951万t标煤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空间,为“十三五”后三年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
由2015-2017年甘肃省各类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见表2)可以看出,煤炭依然是能源消费占比最高的,且远高于其他能源,但煤炭占比逐年降低,2017年较2015年降低了近4个百分点,煤炭的实际消耗量逐年降低。此外,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显著升高,2017年较2015年升高了3个百分点,提前实现了《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可见,随着能源消费调整政策的实施,甘肃省的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天然气、电力及其他清洁能源比重逐渐增加,煤炭消费逐渐被天然气、电力替代,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不断提高。
表2 2015-2017年甘肃省能源消费情况
单位GDP能耗是能源消费总量与GDP的比值,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甘肃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呈现逐年降低趋势(见表3)。这说明,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政策调控下,能源利用效率得到一定提高,但甘肃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能源结构调整仍需进一步深入。
表3 2015-2017年甘肃省及全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针对甘肃省能源利用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单位能耗较高的第二产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优先发展低耗能的第三产业。
二是加快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新能源的稳定性,保证新能源输出通道的通畅性,增加新能源消费比重。
三是合理发展城镇化。结合城市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寻求适合区域发展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深入开展居民生活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