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制订发布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文本》)。
《文本》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以及其他约定事项等。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指引》從备耕(生产计划制定和农资农机准备)、耕整地、种子处理、种植、田间管理、作物收获、秸秆处理、烘干及仓储、销售、技术解决方案、全程托管等11个方面对托管服务事项给出了具体的参照标准,甲乙双方可结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具体情况,对照标准协商约定。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