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岩 康正 吴群红 郝艳华 石林梅 陈超忆 陈若卉 刘泽 潘琳 孙承尧 李伯阳 林振平 郝模 李程跃 徐凌忠 胡志
自2003年SARS、2009年甲型H1N1、2013年H7N9禽流感及埃博拉等系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仅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也给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亟需建立一套以监测、预警、治理及恢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应急管理与服务体系。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是否全面对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1]。目前,国内对于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的研究多为理论层次,缺少量化评价方面的研究。本研究以辽宁和吉林两省为例,分析辽宁吉林两省2000至2017年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并明确其与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关系,初步探索对其量化评估的可行性。
通过在辽宁和吉林两省的政府网站、业务主管部门网站(如卫健委)、主要支撑部门网站(如发改委、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医保局等)、专业机构网站(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等)官方平台中,系统收集中国、辽宁和吉林公开发布的与卫生应急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对其进行逐一阅读,摘录“健康教育”、“信息监测与预警“等内容。最终辽宁吉林两省分别纳入65份和33份文件。
运用“辽宁(辽)/吉林(吉)/各区县名称+突发/突发卫生/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处置/处理/控制/管理/干预/预防+评价/效果/评估/”检索式,在中国知网(cnki)上进行检索,时间范围设定为2000至2017年,采用边界分析方法[2](穷尽),即当搜索的相关文献不能解答要解决的问题时,表明搜索文献的过程宣告结束。系统收集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评价的相关文献,其中辽宁的文献9篇,吉林的文献15篇。
(一)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
由于保持量化的原则,本研究选取卫生应急功能服务与公众需要的匹配程度这一具体指标来反映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首先,本次研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3]将其划分为5个领域,分别为“重大疾病疫情的应急处置”、“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事故灾难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其他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其次,通过综合世界卫生组织和各个国家发布的防制规划、操作规范、工作指南以及相关教科书中提出的成熟防制策略,并结合专家咨询论证得出应提供的三级预防功能服务。包括一级预防功能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监测与预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准备;二级预防功能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检验检测、事件的核实报告、事件的预警;三级预防功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控制、事件控制后的评估,系统收集并摘录所有A类文献中所提及的功能服务,提供的功能服务记“1”;没提供的记“0”。最后,通过对5个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二级、三级预防功能服务与公众需要的匹配程度进行加权计算,最终得出功能服务与公众需要的匹配程度,即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
(二)卫生应急工作效果
本研究通过对B类文献研究结果的评价得到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效果。摘录B类文献中提及的有关卫生应急服务水平效果或状况的有关表述,采用“五分度评分法”[4]定量评判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好坏,对所摘录的效果程度的具体表述进行0~5打分。0分为效果很差;1分为效果较差;2分为效果不明显;3分为有一定效果;4分为效果明显;5分为效果显著。即分数越低表明效果越差。0分代表“效果很差”,表现为文献中提到的负面效果指标(如病死率、感染率、诊断率等)呈现上升趋势,或正面效果指标(如监测率、控制率等)呈现下降趋势,或者明确指出“应急机制不合理,低于全国水平”等。5分代表“效果显著”,表现为文献中提及的负面效果指标明显降低,或正面效果指标明显提高,或有明确提出“应急效果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等;1~4分介于两者之间。根据上述评分原则,对所有摘录文献中提到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表述依次进行赋分,通过加权求出各个领域工作效果指标的平均分值,并除5个领域,最终得出该领域的工作效果。为了保证数据收集和摘录的一致性,课题组对同一批文献采取不同成员分别阅读和摘录的方式进行重复测量,重测信度为 0.985,提示数据具有良好的可信性。
(三)数据分析方法
所有资料使用Excel 2010进行摘录、整理并建立数据库,运用SPSS 17.0进行数据分析处理,运用Speraman相关方法、线性回归方法分析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与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之间的关系;对于没有文献的年份采用线性拟合的方法补充其缺失值。
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在2000至2002年分别为2.1%和2.0%。自2003年起,辽宁吉林两省的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上升为43.9%和41.1%,与2000至2002年相比,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大幅度提升,这是由于在2003年爆发“非典”,全国开始注重卫生应急服务[5]的提供,例如“健康教育”、“事件的预警”等,尤其是“事件的核实报告”这一功能服务设立了定量的标准。辽宁省2000至2004年高于吉林省,但是自2005年开始,吉林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高于辽宁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由于吉林省和国家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和条例,关注卫生应急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6-8]。见表1、图1。
2000至2017年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总体上呈波动上升的趋势。在2015年,吉林省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达到18年来最高值64%,魏蔷[9]研究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均病死率为1.5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吉林省的防治效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防治效果的能力。辽宁省从2000年的40%上升到2009年的44%;2010至2011年略有下降;然而在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效果略有反弹,上升到47%,提升了7%。辽宁省在2012年明确了在卫生应急服务的提供上,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努力健全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体系[10]。除了2000、2001、2002年,2009年之前的7年间,辽宁省的工作效果都高于吉林,表明吉林省在这一方面工作的效果与辽宁省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然而自从2009年开始,吉林省的工作效果开始上升,这是由于吉林省逐步建立卫生应急组织协调机构,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11],加大卫生应急的资金、技术投入,不断完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截止2017年,吉林省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总体上提高了20%。见表1、图1。
表1 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及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基本情况
图1 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及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基本情况
采用speraman相关方法对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与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进行相关性分析。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与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都呈正相关关系(P均<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并且吉林省的显著性更强。辽宁吉林两省的相关性与图1的趋势基本上相吻合。见表2。
表2 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与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相关性分析结果
本研究对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与工作效果进行了单因素回归分析。ANOVA研究结果显示,回归模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与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之间呈线性相关关系。见表3。
表3 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和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的单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分别从2.1%和2.0%上升到56.5%和64.7%,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2003年为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服务水平快速提升的转折点。原因可能为2003年全国爆发非典型肺炎疫情,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爆发与快速蔓延反映出我国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组织指挥能力缺乏统一性[12-13],应对职责机构职权缺乏明确性[14],应急准备存在不充分性。在这一大背景下,国家为有效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的物资储备,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活动,增强公众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就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而言,吉林省优于辽宁省(64.7%和56.5%),结合吉林省卫生应急服务工作效果高于辽宁省(60%和53%),也就说吉林省提供的卫生应急服务更加全面、定量可考核目标更加明确。辽宁吉林两省的差异反映出辽宁省想要实现卫生应急服务全面覆盖,相关卫生部门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辽宁省相比,吉林省较高的覆盖程度与其较高的工作效果间的关系更加显著。辽宁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对其工作效果的影响程度低于吉林(决定系数分别为6.115和8.760),并且辽宁省的工作效果也低于吉林省(低了0.7%),这表明辽宁吉林两省在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对工作效果的影响存在差异。随着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的逐步完善,辽宁吉林两省的工作效果也随之呈现上升趋势,辽宁吉林两省分别从40%和0%上升到53%和60%并且呈现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均超过0.5),理论上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越高,其带来的工作效果的改变也就越明显,两者的相关性就应当越密切。根据公共卫生体系宏观模型[15],卫生应急服务过程作为公共卫生体系的内部子模,工作效果作为公共卫生体系的结果子模,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过程决定结果,只有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越健全,工作效果才会更良好。郭良友[16]指出,吉林省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已经基本投入使用,其基础设施配置较完善、系统结构功能较完整、卫生应急机构单位数量充足,如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该系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优的应急预案。因此,课题组认为适宜的卫生应急体系,其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应该为功能服务的内容、范围能够更加全面的有效落实,质量、效率能够更加定量可考核。如果能达到该理想的覆盖程度,意味着辽宁吉林两省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之间的差距将可以缩小甚至得以消除。
本文分析结果表明,卫生应急服务覆盖程度具有可量化性。判断卫生应急服务是否满足了公众的需要,在所有满足收集条件的文件中,主要看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面和是否定量可考核。基于以上对辽宁吉林两省18年间所摘录的政府、国家公开数据对比结果显示,提供的服务是可以进行具体量化的,并且还可以归为具体的功能服务类别,所提供的定量可考核目标同样也是可以进行量化的。并且该研究方法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收集的数据都为政府、国家公开发布资料,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大范围,探索评价辽宁吉林两省传染病领域、慢性病领域等公共卫生体系其他领域的覆盖范围,来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证其稳定性和科学性。在该方法稳定后,可以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研究相似的公共卫生问题提供借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