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淼
摘 要:本文以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演进历程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依据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时间及解读,结合每个时期在政策环境下所出现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标志性事件,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演进历程按照时间线划分为:萌芽时期(1990—2000年)、进化阶段(2001—2007年)、蓬勃发展时期(2008年至今)3个阶段。揭示了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从无到有、从早期的依附于赛会志愿服务到完全独立地进行服务、服务队伍从零散无组织到形成系统的组织管理体系、志愿者队伍逐步壮大、服务方式从单一向灵活多样化转变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历程 政策解读 历史事件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20)08(a)-0250-04
Abstract: Based on the evolution of the national fitness volunteer servi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uses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and logic analysis, on the basis of the released time and interpret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volunteer service related policy document, combining with the landmark events of national fitness voluntary service in the policy environment in each period, divides the evolution process of national fitness volunteer service in China into three stages according to the time line: gestation period (1990—2000), evolutionary stage (2001—2007), and the booming period (2008 to present). It reveal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national fitness voluntary service in China from scratch, from the early voluntary service attached to the competition to completely independent service, from scattered and unorganized service team to the formation of a systematic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the gradual growth of the volunteer team,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service mode from single to flexible and diversified.
Key Words: National fitness voluntary service; Process; Policy interpretation; Historical events
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结合起来,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标志着自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的15年后我国的全民健身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奉献性、服务性,因此具备了政府、企业单位等组织所无法企及的精神价值观念和人文主义关怀,无论是对参与者还是受助者,都有无可替代的意义和影响。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在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的战略实施之下逐步形成发展的,其發展历程是随着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政策演变以及社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而不断变迁。基于此,本研究在通过全面整理我国全民健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社会体育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相关政策文件中关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的发展脉络,并结合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标志性历史事件,梳理出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历程。
1 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不同于国外的“大众体育”“群众体育”“社区体育”等称谓。我国的“全民健身”首次出现于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一项重大体育政治策略。至此,“全民健身”这一概念在中国正式得到官方称谓,并频繁出现在我国党和政府的各类文件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在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的战略实施之下逐步形成发展的,其发展历程是随着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政策演变以及社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而不断变迁。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我国的官方定义为: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自愿、自由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公益活动。依据志愿服务的相关核心思想,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就是指动员和激发广大社会认识,包括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研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大学生等体育人士以及其他社会有志之士以志愿者公益性服务的方式参与到群众体育的普及、推广和开展活动中来的一种群众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创新性发展方式。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全民健身政策发展下的产物,也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
2 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历程的时间线划分
2.1 萌芽时期
2.1.1 政策文件演进解读
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将1995—2010年的16年分为两期工程。第一期工程为1995—2000年,正式开始了我国的全民健身计划,也是我国全民健身的试推行阶段。通过第一期工程的推进以使得全民健身观念深入人心,唤醒群众健身意识觉醒,掀起全民健身活动浪潮,形成全民广泛参与的健身环境和社会风气。1993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正式将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纳入国家政策文件之中,但同时也明确指出此规定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进行有偿服务。虽然没有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志愿服务行为,但在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994年,国家体育总局成立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健全社区体育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促进社区体育发展。1997年11月,国家体委发布的《国家体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暂行规定》中规定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职责之一就是“指导和推动群众体育活动”。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通过并发布施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社会体育组织提供健身指导服务、提供健身场地设施,以及组织健身活动的非营利性。
2.1.2 志愿服务在我国的兴起
1989年3月,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建立了第一个街级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2],并在社区内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活动。1990年,北京第十一届亚运会上有近4万名大学生进行“义务服务”工作,为我国大型体育活动的志愿服务提供了历史性的借鉴意义。1994年的第六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中官方首次使用“志愿者”这一概念[3],以后举办大型活动由志愿者提供服务开创先河。
基于志愿服务1989年在我国的兴起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第一期工程(1995-2000年)的实施,并结合同期国家出台的社会体育指导相关规定,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萌芽时期的时间线划为在1990—2000年期间。这一时期,志愿服务形式在我国初步形成,根据我国城乡居民闲暇时间的支配意向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的闲暇活动分为12类,其中,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占第4位[4]。此阶段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主要依托于社区志愿服务,通过社区志愿组织提供健身志愿服务;与此同时这一时期的国家虽然出台政策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支持和加强对群众体育的指导工作,但是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界定是非纯公益性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志愿者。在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起步阶段,在政策的导向下,群众的志愿意识开始觉醒,但是由于时代局限性,造成此阶段所提供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固定的志愿组织、志愿者人力比较缺乏。
2.2 进化阶段
2.2.1 政策文件解读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将1995—2010年的第二期工程分为2001—2010年,即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阶段。在第一期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的基础上,通过10年的努力继续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建成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与此同时要求逐步加大各类体育协会、群众体育组织和社会团体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作用。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于2000年11月颁布并实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其中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体育健身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的社会组织。2001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对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做出了详细解释和规定。
2.2.2 标志性事件的出现
2001年,北京成功获得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之后,各个省市相继制定并实施了有关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一步发展和规范的起点[3]。在此阶段,由于全民健身计划第一期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国民健身逐渐意识觉醒,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07年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公报》[5]中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有3.4亿的城乡居民参加过体育锻炼,全国“经常锻炼”的人数比例为28.2%。对比在1996年以及2000年进行的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中的数据,表明我国群众体育锻炼的人口总数呈现较大增长态势,人们参与锻炼的积极性与自发性都大大增加,但由于场地设施的局限,群众主观锻炼的意愿与客观的現实条件之间还存在一定的不平衡[6]。2001年,第二十一届北京大学生运动会中4万名“彩虹志愿者”的出色表现;同年11月,于广州举办的九运会又有近10万名志愿者参与,又一次强调了志愿服务在各大体育赛会中的重要性。
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的志愿服务发展为背景,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的实施,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化阶段的时间明确在2001—2007年。此阶段,我国全民健身工程颇有成效,随着健身人口的增多,群众对于健身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社会体育组织的非营利性规定对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推行起决定性作用。在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进化阶段,虽然志愿服务仍旧以大型赛会为主,但是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社会志愿组织及闲暇人员参与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模式开始由单一的社区服务模式向服务多样化转变,逐步形成固定的志愿服务组织且有一定的人力资源。
2.3 蓬勃发展时期(2008年至今)
2.3.1 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
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发布《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每年的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并要求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在全民健身日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组织开展宣传科学健身知识;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此基础上,为保证全民健身工作的持续发展,国务院又于2011年3月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发布《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将我国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定义为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者,并要求将优秀运动员、体育系统工作中、体育教师和大学生纳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中。2010年7月20日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整合社会体育资源,不断满足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重新发布《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明确规定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并严格规定了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志愿服务的次数或年限。多年来,在相关政策纲领性文件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都是以“群众体育指导”“提供全民健身服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等字眼出现。直到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启动了《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工作计划》,这里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指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这一概念,指出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带头作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组成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随后,国家体育总局于2012年颁发《优秀运动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优秀运动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性质和每年提供志愿服务的具体次数,推动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2.3.2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
2008年,北京奥运会由170万名志愿者组成的大型志愿服务队,“5·12”汶川地震中506万名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使得志愿服务在我国的发展达得到了巅峰,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了志愿服务热潮,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产生了深刻影响。“全民健身万里行”活动于2009年首次举办,志愿服务曾覆盖全国35个城市、近400个社区,共有40余名奥运冠军和近万名健身教练走进社区,指导人们进行体育锻炼[7]。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从2011年开始实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神州行活动”,以“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和“国民体质检测及咨询”为主要内容,每年有计划的在部分省份开展,推广科学健身的方法、经验和途径,为广大群众科学健身提供良好的志愿服务。与此同时,2011年8月13日,“全民健身万里行836计划”正式发布,号召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在“全民健身日”的基础上,于8月的第三个周六,免费开放公共健身场馆场地,免费提供服务与科学健身指导。“836”计划推出3个月来,全国1346家健身俱乐部,在高校举行了107个科学健身讲座,在社区举行了384个户外路演活动,动员了1万5千名职业健身教练进行志愿服务工作[8]。2010—2013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发动的“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行动”“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国际志愿日‘三关爱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联动”等不同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深入人心。需要有相应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来帮助和促进健身活动的开展。
我国体育界学者们,如陈洪平[9](2010)、朱琳[10](2011)、袁锋[1](2015)、张晓琳[1](2015)等人均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相关研究和著作中多次提到“后奥运时期”,由此看来学术界将2008年奥运会这一时间节点视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的分水岭。依据2008年北京奥运会、5·12汶川地震时期在全社会形成的的志愿服务精神,结合为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稳步运行而出台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再加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健身指导服务志愿化形成,本研究将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2008年以后的发展定义为蓬勃发展时期。至此,我国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开启新篇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不再依附于全民健身相关政策文件之中,而是由单独的文件出台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行概念定义、行为规定以及队伍组成。
自2009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公益化、志愿化以来,据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官方统计,目前为止,全国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82万人,1774个地方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11]。至此,我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再依附于各类政策文件出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也不再依靠赛会志愿服务而存在。当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具有长效性和多元化、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协会组织层出不穷、服务形式多样、健身指导也逐渐向科学化转变。
3 结语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我国从真正兴起到发展的历程较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依附于其他志愿服务到相对独立、从不规范到相对完善、从发展缓慢到蓬勃发展等阶段,每个阶段的发展都特点迥异。萌芽时期还尚未形成独立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健身志愿服务主要依附于社区志愿服务或其他志愿服务之中,无独立组织、无明确的志愿者提供服务、服务形式单一;进化阶段,志愿服务主要是以赛会志愿服务而存在,服务队伍的组织管理也较之前更为规范,虽形成小部分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行为,但是行政化色彩明显、具有一定临时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比较缓慢;蓬勃发展时期,奥运会的“强心剂”,让更多人看到了是体育志愿服务的意义和重要性,社会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公益化促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快速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逐步向科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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