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军
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在内蒙古的具体实践与根本要求。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内蒙古谋划“十四五”、推进现代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彰显内蒙古特色,推动绿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党和国家对内蒙古发展的一贯要求,也是内蒙古发展的根本遵循。内蒙古“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牢牢把握了这一遵循。通过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15 年保持“双减少”。特别是库布其沙漠扩展趋势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了由“沙逼人退”到“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立为全球沙漠“生态经济示范区”。2019 年,全区耕地保有量牢牢守住1.15 亿亩红线,人均占有耕地5.5 亩,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3 倍多,稳居全国第一;草原综合植被盖度44%,森林覆盖率22.1%,治理水土流失944 万亩;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31.3%,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量728 亿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探索走好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内蒙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新起点和新征程。内蒙古要按照党和国家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建成美丽内蒙古、美丽中国开好局、起好步。
要继续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培育和壮大非煤产业、非资源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以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型化工等为代表的优势特色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和利用全区各地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优势,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从而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绿色产业体系。
要提高能源配置和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采取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的目标。
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社会生态文明程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观念,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实践活动,讲好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故事,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揭示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内在统一性。绿色发展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直接关系人类自身的命运。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依然必须保有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只有在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中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此,建设现代化内蒙古,要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张贯穿其中并作为基本目标,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要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世界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将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两个理念有机统一起来,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与基础,没有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作为存在论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这对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层面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要统筹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既为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划出了明确的生态底线。发展生产力必须遵循自然资源自身生产和再生产规律,保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自我良性循环。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进共赢。
要加强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有效规范约束和激励引导,其中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保证生态文明建设方向和成效的关键。要结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为根基,以“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为制度保障,扎实推进内蒙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进入“十四五”,在我国迈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中,我们要有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从“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使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厚植绿色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