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斐然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 710065)
某煤化工项目通过低温技术将褐煤中的焦油进行热解,通过热解技术将煤转化为多个物质,最终应用到锅炉中,实现清洁环保的目的,其工艺简捷,但意义重大,在能源行业开启了新征程。本项目工程建设模式采用了EPC 模式,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72.33 亿元。
分包单位在EPC 工程实施阶段,基本执行的内容为设计、采购、施工与项目管理4 部分。需要分包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测、施工图以及现场技术服务等。由此看来,合同中的工作范围主要描述项目具体内容,但对项目所包含的细节并未做详细说明,这就需要分包单位进行详细规划。因招投标活动历时较短,难免对合同中的一些潜在条款考虑不周全,一旦出现相关风险,将为承包单位带来隐患。对于承包单位规定的一些项目条款,因双方的理解程度以及对待内容的角度不同,可能造成分包单位不能达到承包单位所期望的结果,承包单位又因此提出特殊要求,最终增加了分包单位的工程造价。通常合同规定的内容解释权为承包单位,这样就限制了分包单位对条款的见解。因此,分包单位进行报价前,应全方位地分析工作范围中相对含糊的条款对自身的利弊,从专业角度考虑满足其基本功能要求即可;此外,在双方针对合同的谈判以及投标活动中,应尽量将模糊内容通过书面进行详细说明,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风险。
科学合理的合同,将包含合同双方应履行的义务与承担的责任,以及工程款项的数额、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1】。在煤化工项目中,合同要从2 点出发,即工程内容与风险分担界限,最终才能够将合同内容进行完整的体现。工程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标中,而合同条款主要明确工程的风险划分界限。一般情况下,工程承包单位为了将自身风险降低,在签订合同之前都意图让分包单位承担工程的风险,但当工程风险超出分包单位所承担的范畴时,承包单位的风险转移就没有起到作用。如果EPC 承包单位在划分工程风险时没有做到科学合理,后期出现了分包单位无法承担的风险,其就可以向承包单位进行索赔。在进行风险界限划分中,首先要遵循的原则是,风险承担的对象为承受风险能力较强的一方。由此可见,承包单位应从另一方面来看待工程风险,并不是所有的低风险都会为自身带来损失,还有可能会从中获利。这就要求EPC 承包单位在风险划分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举措,进而有效控制风险,最终促使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EPC 煤化工工程合同中,通常而言,订立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对于规避风险方面可有效解决物价上涨的问题,但如果物价过度上涨,将增加分包单位应对损失的风险。因此,在涉及较长工期时,为防止大幅度的变化,应在合同中明确调价条款。具体应规定价格调整的具体范围,对于机械使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人工材料费用等方面的差价明确调整的区间。若对分项工程差价进行调整,通常调整的是分项工程超出相应比例部分的差价,从而降低分包单位针对物价上涨的风险。
承包单位对分包合同的工作范畴进行划分时,主要以分包单位的工作能力以及施工方式为考量依据,还要考虑到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协调性,进而科学部署分包合同的范畴,保证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出现分包单位之间因工作接口问题而影响工期的情况。当下EPC 煤化工工程中,普遍存在分包合同范畴划分不合理的问题,这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对象之间的风险问题以及利益分配问题,还有可能进一步破坏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作关系。
在分包合同编制过程中,存在没有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风险隐患,且没有针对潜在风险持正确的认识态度,对风险隐患缺乏科学分析与评估的现象,风险管控意识有待强化。合同中应对风险管理方面没有认识到纠纷索赔、担保以及保险的重要性;如果因意外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赔偿问题没有列入合同条款中;出现风险后没有办法降低风险等级以及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导致风险加剧,最终影响EPC 工程的预期目标。
EPC 项目中,所涉及的工程价款模式基本为总价合同,投标中对合同报价的依据是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概算的价款相应比例进行初步计算,其中具体的工程造价以及相关材料单价并没有明确体现出来,而工程施工中将可能出现一系列的变更情况,对估价进行变更将存在一定困难。
要想控制造价,首先,要强化合同管理意识,确保合同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只要与合同双方经济利益挂钩的活动,都要签订合同,后期执行中也要严格遵守合同内容。其次,要制定规范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合同,经相关监管单位以及法律顾问审核无误后,最终才可签订该合同。再次,对于合同支付方面,必须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具体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和结算,所支付的款项必须与计量相符,防止因承包方的计量失误而影响后期款项的结算【2】。最后,在进行合同签订前,务必对合同进行审查以及法律方面的咨询,并制定相应制度,严格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完善合同台账制度,对合同的执行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做好合同风险防控措施。
在控制合同变更管理措施方面,首先要注意,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任何一方在发生工程变更的情况下,都应该全面考量经济与施工条件方面的利害,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项目作业。另外,分包单位在执行合同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对变更进行仔细审查,并开会集体研讨,在满足承包单位要求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变更而带来的一系列烦琐工作,如切实需要变更,应以原设计方案为前提,经过分析研究后,制定出详细的变更方案,并符合设计标准。
根据某EPC 煤化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效果最终反馈结果来看,分包单位的合同变更概率相对较低,这样不仅能使工程如期进行,还省去了因变更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EPC 项目的变更管理流程图见图1。
图1 EPC项目的变更管理流程图
某EPC 模式下煤化工项目通过招投标前期工作进行资质审批,并在招投标活动中进行进一步监管,最后在招标投资审查环节中进行相应的考核,该机制更有利于合同管理的高效化。在项目建设前期,就已经针对合同方面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监管制度,全方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为后期的合同执行奠定基础。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联合成立项目合同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交流,合同管理监督小组集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3】。项目工期最终仅用3a 时间,比预定工期提前了半年完成,并且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也达到了预期效果,工程投产不到3 个月便开始盈利,取得了可观的成就。
综上所述,关于EPC 模式下的煤化工项目合同管理,文中阐述还不足以完全表述分包合同存在的问题,分包单位应从源头加以重视,建立健全合同监管机制,分析变更应注意的问题,对合同进行科学管控,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的模式,将EPC 模式下煤化工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予以有效完善,以创造项目效益最大化,最终实现合同双方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