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文化公园价值研究:实现过程与评估框架

2020-09-26 09:15
东南文化 2020年4期
关键词:文化公园遗产文化遗产

赵 云 赵 荣

(1.西北大学 陕西西安 710069;2.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北京 100029)

内容提要:价值研究是中国国家文化公园基础理论研究中最紧迫且具有全局性的学术问题。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和运营共同构成其价值实现过程,公园区域文化整合是该过程的本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是其基本要求,作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品牌价值的创建与实现是其理想状态。核心遗产选择、公园区域界定对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败具有制约作用,品牌价值目标对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和运营具有导向作用。涵盖建设和运营阶段、全流程、动态性的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框架由核心遗产价值评估、公园整体价值评估、品牌价值评估三方面内容组成。

作为一个创新命题,我国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践正在全面展开,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也正在建构过程中。目前,广受关注的主要问题有:国家文化公园核心遗产的选择问题、国家文化公园范围设定问题、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效的评价问题。这三个问题虽属于实践领域,但其实都与理论层面尚未形成“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共识密切相关。

价值研究是国家文化公园基础理论研究中最紧迫且具有全局性的学术问题。本文通过概念界定、价值实现过程分析,构建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体系,探讨达到“中华文化重要标志”这一理想状态的价值创造机制,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一、价值认定的文化基础

国家文化公园的核心概念是文化。文化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FCS-2009,图一[1])中包含的文化领域和相关领域有:文化和自然遗产、艺术表演和节庆活动、可视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出版、视听与互动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这六个单独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培训、归档和保存、装备和支持材料四个横向领域;旅游、体育和休闲两个相关领域[2]。我国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借鉴了FCS-2009的分类方法,在定义和覆盖范围上与其衔接[3]。因此,本文亦采用FCS-2009建立的领域和活动框架来界定文化,从而与全球战略、全球和国别统计融通,并加强评估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国家”对“文化”进行了限定,既表明国家文化公园是由国家设立的、因其价值之高而必需由国家守护,也意味着我国的国家文化公园之“文化”是由中华民族普遍共享的、传承着中华文明基因的文化。“公园”作为守护、共享、传承“文化”的形式,显示了当今社会对文化的选择和阐释[4]。

图一// FCS-2009中的文化领域和活动框架(编译自The 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

作为中国连续性文明的见证、民族精神的纽带,文化遗产为国家文化公园提供扎实厚重的物质和精神基础。因此,依托重要文化遗产资源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既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优先选择,也是必由之路。正如第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是以长城、大运河等具有突出、不可替代的品质的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遗产,才获得不言自明的列入资质。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文化公园的价值就等同于核心遗产的价值。正如上文对文化的界定,公园区域内的其他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许多已成为习俗的或仍在不断创造中的文化活动和生产,都可能成为国家文化公园的价值载体。这正是公园区域功能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功能的区别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将是国家文化公园的创新所在。

二、价值实现的学理分析

对于中国国家文化公园这一创新命题,需采取过程性的视角,从本质、基本要求和理想状态各方面来考察其价值实现机制。

(一)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本质过程——公园区域的文化整合

核心遗产与公园区域内的其他文化特质通过资源整合、发挥最大整体价值,是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本质过程。本文称这个过程为公园区域的文化整合。

文化整合是文化社会学、文化地理学所关注的一种人类历史上的普遍现象。“一个文化系统内,各层次的文化特质在功能上形成协调,这就是该文化系统实现了文化整合。”[5]文化整合促进文化系统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其内部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该文化系统的扩散力。

理论上,由于核心遗产的重要性,在历史上会存在一个以其为中心的形式文化区。例如大运河沿线的许多城镇都随着运河的修建和漕运而形成、兴盛,就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以运河文化为特征并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区。形式文化区的边界很可能是模糊的、不断变化的,却有着共同的文化基因和共享的价值观念。但由于后期的荒废或者其实用功能在当今社会被弱化,起初的文化中心在系统中的主导作用减弱,造成区域内文化结构的无序和文化特质之间的冲突。例如,许多不再通航的或成为遗址的大运河河段,现在都与周边区域的其他文化特质失去功能上或意义上的关联。再如,浙江乌镇重建的西栅承担了“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经济、社会功能,比作为文化遗产的东栅更具有文化影响力和认知度,就是由于新的文化特质占据了文化系统中的主导地位。

与文化中心在自然状态下扩散形成的、边界模糊的形式文化区不同,国家文化公园是通过人为的规划设计、直接建设、间接引导而形成的具有明确区域边界的功能文化区,以核心遗产为中心,协调和指导整个公园区域的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功能。

因此,国家文化公园需要通过文化整合,实现从形式文化区到功能文化区的统一。通过规划和建设,能够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为公园区域内各种文化特质提供整合动力,但也存在制约整合程度和效果的客观因素。

首先,作为建立公园的基础,核心遗产的价值决定公园的文化基因和风格,这就要求加强或重塑核心遗产在公园文化系统中的主导地位,修复或建立它与其他文化特质的价值联系。对于公园区域内的其他文化遗产而言,与核心遗产的整合程度主要取决于历史,人为干预、歪曲解读会造成遗产真实性损害。对于公园区域内已形成习俗、传统的文化活动和生产而言,虽然受历史因素的制约,但仍然具有不断发展的特性,所以与核心遗产整合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对于公园区域内当前仍在不断创造的文化活动和生产而言,因其相对灵活性最大,所以与核心遗产整合的可能性也最大。

其次,成功的文化整合应能促进新的文化特质产生。国家文化公园产生的新文化特质,应该既符合核心遗产价值演化的历史性机制,也符合当今社会的现行利益与价值观,将历史遗产与当前的活态文化恰当地联系起来,给当代人和后代人一个符合逻辑的理解框架,才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基本要求——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

依据“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原则,公园区域内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是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基本要求。

经济学领域对文化遗产的外部性进行过很多研究。文化遗产的正外部性主要体现在遗产保护对于人们共享遗产价值的作用和对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负外部性主要体现在遗产保护政策对受限制区域的经济发展的负外部性影响[6];同时,地方政府和企业对遗产环境的不合理开发行为也对文化遗产造成负外部性影响[7]。遗产监测报告表明,目前我国遗产保护中最突出的负面影响因素来自于开发建设压力[8],因此,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是满足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需求的主要思路。

常用的解决文化遗产负外部性问题的措施包括增加转移支付、明确产权、强化国家层面管理等。从我国属地管理的实际来看,由于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当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转移支付额度低于开发收益时,文化遗产保护的激励效果就难以保证,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实际上取决于地方主政者的才德。明确产权作为消除负外部性问题的理想手段,只有在能够测量所有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害的情况下才有效,但我国文化遗产及其依存土地的所有权往往相互分离,相关利益错综复杂,因此预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很难实现。再者,根据世界遗产领域对已有保护地问题的经验和反思,国家层面管理应注重法治和机制设计,而非国家直接进行封闭式管理(除非针对极其脆弱的遗产),因为这样往往促使当地社区与遗产的疏离,并造成遗产地贫困[9]。

由此可见,国家文化公园除了采取上述常用措施外,还需要探索其他的解决方案。通过建设国家文化公园的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激励文化遗产保护利益相关者改变行为策略,从而消除或减少负外部性是最可行的方法。为此,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应是位于保护区划之外、且邻近区划界线的区域,是文化遗产正外部性的主要收益者,并能在政策引导下实现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形成与遗产保护需求相符的产业集聚。国家文化公园的产业集聚应改变单纯追求产值或是打造产业链的“生存集群”模式,主要通过互动,特别是知识的互动来促进创新。例如,在文旅融合区发展“创意集群”,侧重文化创意产业,强调集体创造力;在传统利用区发展“创新性集群”,侧重传统产业,关注工艺的培养和渠道的建立[10]。

结合地域功能进一步分析,可知只有在主体功能为文物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利用,且政府辖区全部属于国家文化公园时,才能出现“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即公园区域的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相对最合理的状态。因此,依照县级及以上行政界线(特别设置的管委会可能具有同样行政职能)确定国家文化公园界线,且将该区的主体功能确定为文物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利用,是使国家文化公园内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最优策略。显然,根据我国的主体功能战略,被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的县、市是不适合建设国家文化公园的。

(三)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理想状态——品牌价值的创建与实现

作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品牌价值的实现是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理想状态。

品牌是在产品的基础上经过高度抽象和提炼后的关于企业和产品的信息集合的符号系统和功能系统,它通过表达产品属性和承诺产品价值而寄托消费者的利益和情感追求,进而完成自身使命和实现自我价值[11]。品牌的价值可按照其作用主体不同分为资产价值、功能价值和文化价值,其中资产价值和功能价值分别对应于生产者和消费者,文化价值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享,但主要通过消费环节实现。

从核心遗产到国家文化公园,符合品牌延伸的概念:使用某个产品类别的品牌向市场引进在总体上与原产品类别不同的新产品类别[12]。例如,从长城、大运河、长征等文物和文化品牌,延伸到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品牌。

图二// 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的内容框架

根据品牌价值和品牌延伸理论,品牌价值既与生产者特殊劳动投入的数量和质量有关,也与社会和市场的认可程度有关。当今的品牌研究越来越关注消费者重心,即传播者本位至受传者本位的转变。品牌可分为高文化品牌和高技术品牌,高文化品牌的价值特点主要体现在它带给消费者的归属感、历史感、信赖感、尊重感以及品牌人格化[13]。品牌延伸的风险在于,不成功的延伸会稀释原品牌个性,导致新产品加速死亡。为了减少品牌延伸失败的风险,可以强调发挥象征性价值的正面作用,并且,由于象征价值是外在的、他人导向的价值,所以需要特别关注、促使延伸品牌产品在公开场合的使用[14]。

对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而言,品牌价值不仅是结果,而且是导向。顾客价值理论揭示了品牌价值构成的二维尺度,连接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实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并提供了高文化品牌价值的评估要点。品牌延伸理论表明了国家文化公园品牌建设存在风险,通过充分挖掘核心遗产的文化意义、并将其与国家文化公园的“中华文化重要标志”象征性价值对接起来,能够降低建设和运营风险。此外,为了促进象征性价值发挥作用,需在公园建设和运营初期加强对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这类开放区域的建设,并激励公园区域内的企业多生产在公开场合使用的产品,如艺术表演、影视节目等文旅融合产品,以及服饰、礼品、交通工具、会议用品等普通消费品。

三、价值评估的内容框架

价值实现过程和机制分析表明,核心遗产价值、公园整体价值、品牌价值是国家文化公园价值的题中之义。与之相应,需建立一个涵盖建设和运营阶段全流程、动态性的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的内容框架(图二)。

(一)核心遗产价值评估

作为历史的遗存,核心遗产的许多重要价值来自过去的人们和时间共同的创造、生产和积淀,是公园区域中最稳定的价值源泉,因此,核心遗产价值评估是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的基点。与常规遗产价值评估不同的是,国家文化公园核心遗产价值评估需涵盖经济价值,强调资质性考察,显示当今社会的文化选择,从而包含社会文化—经济价值评估、比较分析、文化意义提炼三个依次递进的评估环节。

1.社会文化—经济价值评估

关于遗产价值评估,国际和国内都已有很多成熟的体系,都可为核心遗产的文化价值评估提供类型框架。从涵盖经济价值的需求考虑,比较适用的是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在2002年出版的研究报告《评估文化遗产的价值》(Assessing the Values of Cultural Heritage)中提出的社会文化—经济两分式框架。其中,社会文化价值包括历史、文化/象征、社会、精神/宗教、审美价值,经济价值(指通常从经济维度测量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市场价值)和非使用价值(非市场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并非离散、非此即彼的,事实上它们经常重合[15]。

2.比较分析

所有文化遗产无疑都具有价值,但并非都具有成为国家文化公园核心遗产的资质。因此有必要将国内常用的陈述、统计式的价值评估转变为资质性考察。借鉴世界遗产申报和评估要求,在核心遗产价值评估中设立“比较分析”环节,用于针对核心遗产的各方面价值,从特征上或体现方式上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较,分析并证实该遗产价值的代表性是否达到国家或全球层次。

3.文化意义提炼

根据前文中关于文化整合和品牌延伸的分析,国家文化公园的意义取决于核心遗产的文化意义,即该遗产所内含或孕育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理念。基于国家文化公园的定位,文化意义提炼旨在满足两层需求:其一,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并兼容民族性与世界性;其二,强化与当今社会的联系,分析并证明核心遗产文化意义与我国当前国家和人民价值观念的传承关系和符合程度。

(二)公园整体价值评估

公园整体价值依赖于区域界定的合理性和文化整合状态。明确的区域边界是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科学性、运营可持续性的基础。当公园区域内存在着多种竞争性的开发方式时,需要评估其主体功能为文物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利用时,是否比其他功能更能够达到社会(文化)、生态、经济综合发展状态人均水平值最高,更有利于有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平均成本最低、保护传承利用效益最大化。对于设定的公园区域,国家文化公园价值的载体在空间、时间维度上都并非均质分布,而是普遍受到核心遗产价值的标记和导向影响。通过文化整合评估可以反映这种文化结构对于国家文化公园整体价值的支撑状况。因此,公园整体价值评估包含区域界定的合理性、文化整合状态、整体价值声明三个递进的评估流程。

1.区域界定的合理性

理想的国家文化公园的边界划定需符合三个条件:(1)核心遗产价值的完整性,通常至少包含法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果是世界遗产,还需包含遗产区和缓冲区。(2)区域主体功能的适合性,即该区域内不存在与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传承冲突,且目前无法调整的功能,该区域在主体功能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并非重点开发区。(3)可操作性,该区域与行政区划界线一致,或者当与行政区划界线不符时需具备确定的有效措施解决外部性问题。

2.文化整合状态

在整体维度上考察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各种文化特质的价值贡献可分为正向贡献、负向贡献和零贡献。在此并非指某个文化特质的价值本身为负或零,而是表示其价值对国家文化公园整体价值的贡献程度和质量。基于给定的核心遗产和区域范围,从两个方面对文化整合程度进行评估:(1)其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合。与核心遗产的历史年代为同时期的或对核心遗产的文化意义有共同阐发作用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正向贡献;其他为零贡献。(2)文化活动和生产的整合。有利于核心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的文化活动和生产为正向贡献;不利于核心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的文化活动和生产、并无法在公园建设期内调整的为负向贡献;其他为零贡献。将上述评估结果与地理信息综合,可为进一步划分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等次级主体功能分区提供依据。

整体价值声明:无论从记录或传播的需求来说,国家文化公园都需要一份作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专有文本,即“整体价值声明”。核心遗产价值评估中提炼的文化意义无疑是国家文化公园整体价值声明的主体内容,但也可能会根据文化整合状态进行修正。

(三)品牌价值评估

品牌价值评估需要持续开展,从而发挥对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的导向作用。一套科学完善的通用指标体系既为公园区域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也可指示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的现状与理想状态的差距。根据国家文化公园的价值内涵,结合当前常用的企业、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模型,建立文化价值、公园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品牌优势三方面并行的评估体系。

1.文化价值

从顾客感知的角度,评估国家文化公园带给人们的归属感、历史感、信赖感、尊重感以及对“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认同程度。根据国家文化公园的功能分区,按照8个区域划分顾客群体:(1)管控保护区(除主题展示区外的部分);(2)主题展示区;(3)文旅融合区(除主题展示区外的部分);(4)传统利用区;(5)当国家文化公园与本级行政区界线不一致时,本级行政区(除国家文化公园的区域);(6)当国家文化公园与本级行政区界线一致时,上一级行政区(除国家文化公园的区域);(7)国内其他区域;(8)其他国家。以上顾客群体都不包括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的人员。

2.公园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图三// 价值主导方法应用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运营阶段

从社会认可的角度,评估国家文化公园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根据本文对国家文化公园之“文化”的界定,采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指标体系。《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确定了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其中与国家文化公园主体功能相关的有7项目标:可持续的城市(目标11);健康和福祉(目标3);体面工作(目标8);负责任的消费和生产(目标12);减少不平等(目标10);气候行动(目标13);伙伴关系(目标17)。

3.品牌优势

通过与无品牌区域相对比,评估国家文化公园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获得的认可度和忠诚度,包括:(1)财政经费支持水平;(2)社会资本投入水平;(3)公园区域内文化整合程度的变化情况;(4)公园区域内各类社会生产的超额价值。

四、结语

以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内容框架为核心,综合前文已探讨过的各主题,可归纳出一个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过程相对应的机制分析、价值评估、价值导向过程,如图三所示,从整体上展示为一种价值主导的方法。

正如我们对国家文化公园的研究,通过机制分析,揭示出创造国家文化公园价值的主体是多元的,因而要实现自上而下的价值与自下而上的价值整合;国家文化公园价值是过程性的,因而要以实践来解读,要为创新提供合适的评估和充分的激励。通过价值评估,体现了核心遗产选择、公园区域界定对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败的制约作用,品牌价值目标对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和运营的导向作用。通过价值导向,展示了民族性与全球性兼容的价值观,表达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运营的意义所在。对于我国第一批国家文化公园——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而言,因各自的核心遗产均已确定,公园区域和品牌价值目标就成为最关键的影响因素。从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编制实践来看,公园区域界定问题正是各规划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往往采用地理信息系统针对文化整合状态进行分析,取得了诸多成果。但有关品牌价值目标的规划研究还很不足,有必要给予充分重视。此外,尽管本文是以一处预设的国家文化公园为研究对象,但对于今后的扩展研究也具有基础理论意义。例如,在国家层面进行全局性的核心遗产价值评估,可通过强化比较分析和文化意义提炼,构建起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家文化公园预备项目体系;在省、市层面进行综合的公园整体价值评估和品牌价值评估,可统筹文化整合和区域主体功能,创设基于多个核心遗产共同建设国家文化公园的模式,或衔接区域统筹发展,共建跨省、市的国家文化公园。

总之,本文通过价值实现过程与建设、运营过程对接,采用贯穿整个过程的价值主导方法,针对国家文化公园这一创新命题建立起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分析框架,梳理了各对矛盾的辩证统一关系,建立起国家文化公园价值评估的理论基础,不仅为我国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运营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也可为全球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提供一种原创性、前沿性的视角。

[1]UNESCO.The 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DB/OL][2009-11-17][2020-03-01]http:// uis.unesco.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unesco- framework-for-cultural-statistics-2009-en_0.pdf.

[2]同[1]。

[3]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EB/OL][2018-05-09][2020-03-01]http:// 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5/t20180509_1598314.html.

[4]R.Williams.Keywords.London:Fontana,1883:87-90.

[5]赵荣、王恩涌等:《人文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2页。

[6]赵宇鸣:《城市大遗址保护中外部性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7]余洁:《遗产保护区的非均衡性发展与区域政策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年,第84—91页。

[8]罗颖、王芳、宋晓微:《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状况及趋势分析——中国世界文化遗产2018年度总报告》,《中国文化遗产》2019年第6期。

[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等编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译:《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2015年,第14—15页。

[10]王辑慈:《创新集群三十年探索之旅》,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235页。

[11]孙习祥、兰肇华:《品牌延伸的影响因子分析及评估模型》,《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7期。

[12]同[11]。

[13]王成荣:《品牌价值的评价与管理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59、118页。

[14]李颢:《基于顾客价值及社会情境视角的品牌延伸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第117—119页。

[15]R.Mason.Assessing Values in Conservation Planning:Methodological Issues and Choices.Assessing the Values of Cultural Heritage.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20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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