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耀才
今年5月19日,崇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这是崇明区人大常委会的又一创新举措。
多年来,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主线,切实加强工作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强化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加强河道整治和管理是崇明生态岛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建议县人大加强监督,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动政府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一条条大大小小的河道打扮成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成为生态岛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这是原崇明县人大代表沈永平提出的一条建议。令沈永平欣喜的是,2014年1月的县人代会上,共有数十名代表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吹响了整治河道的集结号。
代表的呼声和要求就是人大工作着力点。2014年,河道整治和管理列入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项目,并开启了对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处理的探索。
“代表出席人代会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形式,在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团组会议上发表的意见建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负责任地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这是崇明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处理的现状与思考》中提出的观点,该研究论文被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给全国人大,编入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文集。
这项具有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得到上级人大的肯定,更坚定了他们探索实践的决心和信心。从2015年开始至今,崇明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代表在区人代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大会秘书处分门别类汇总整理、提请主席团审议后,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处理。这样较好解决了代表“说过就了、说了白说”的问题。
▲林杰主任走访固定联系对象
2014年至2017年,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对本区河道整治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检查决议执行情况、满意度评价等方式,支持和促进代表意见建议落地落细,推动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坡绿”的目标,成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截至2017年底,崇明区第一轮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提前三年结束。第一轮共投入资金6.75亿元,疏浚河道7937公里。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坡绿”的目标,成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审查报告或者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其实质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杰如是说。
“真没想到,你们人大代表真管用,真为老百姓办实事!以后有事,我就找你。”这是堡镇刘永平代表接待选民时,张大妈特意跑过来向他表示感谢说的话。
事情是这样的:张大妈的家旁边有一座桥,由于年久失修,桥面与路面形成了一定的高低落差,自行车过桥时经常有人摔倒,影响百姓出行安全。
刘永平代表根据张大妈反映的情况,第二天实地察看了现场,提出了“关于全面排摸镇域内桥接坡情况,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代表建议。镇人大、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镇域范围内的所有桥接坡落差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需要修复的立即加以修复处理,使这一交通隐患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代表联系群众,传递百姓心声,为民排忧解难,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既是人大制度最大优势的体现,也是代表积极作为的体现。
崇明区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始于2013年,由东平镇人大首先探索试点,新河镇人大借鉴跟进,2017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全面铺开。截至2020年6月,全区共建立代表联络室18个、联系站314个、联系点322个,基本形成了代表联系群众三级平台体系。
为使联系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19年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对三级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出台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三级平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对三级平台建设标准、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等进行规范,形成分层分类闭环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制度机制,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根据《指导意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各代表联系站(点)具体组织实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联系站(点)汇总整理后报送乡镇人大,由乡镇人大负责分办。属于区级职权范围的,上报区人大常委会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属于乡镇和村居职权范围的,交由本级政府和村居研究处理。
2019年,崇明区两级人大通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218条,解决1950条,较好地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反映上来,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增进民生福祉。
▲“一府两院”集中回答代表询问,回应社会关切。
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在依法用好常规监督武器的同时,敢于“亮剑”、勇于“较真”,淬炼监督利剑。
案例一:跟报告人“较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请审议。”这是时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志勇在崇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开场白,也是崇明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负责人向常委会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了崇明人大监督工作的先河。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报告由谁作,法律有明文规定,由“一府两院”负责人报告,政府也可以委托部门负责人报告。但是过去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一般都委托部门负责人报告。由于报告人的站位和工作的关系,往往存在有些问题没有讲清楚、报告的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依法落实“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2014年6月,崇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首次由政府负责人报告专项工作。从此作为一项制度规范,专项工作报告一律由“一府两院”负责人报告,并成为新常态。
案例二: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
如何有效监督政府?崇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集中联系代表活动,接受人民监督,较好地破解了这个监督难题。
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已形成制度性安排,每年定期开展两次联系活动,集中听取民声、洞察民情、反映民意。从2017年开始,有组织地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本届以来,共有110多人次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受到代表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实践证明,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有利于国家机关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不敢懈怠,更好依法履职。这是有效监督政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和实践途径。
案例三:与乡镇人大形成“合力”
如何使监督工作形成合力,实现“1+1>2”?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区镇两级人大一盘棋思想,密切工作协同,做到监督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上下联动监督、同频共振,有效提高监督实效。
本届以来,崇明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与乡镇人大一道,重点对《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对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联动监督,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确保监督工作落地落细落小,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