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区块链应用的工程履约评价体系设计

2020-09-19 06:19刘超洋杨世琦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8048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8049深圳市特区建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8048
建设监理 2020年6期
关键词:承包商建设工程区块

刘超洋,杨世琦 ,赵 影(.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58048;.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58049;.深圳市特区建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58048)

0 引 言

履约评价是考核建设工程中各个项目承包单位完成项目情况的措施,主要考核项目承包单位履行合同的质量、进度和安全[1-2]。因此,业主(即项目建设方)与项目承包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履约评价的核心内容。随着建设工程相关的技术、物料、设备和人员角色等的不断更新,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综合性也在不断提升,使得合同中的内容更加细化,完成合同条款的证明材料也在激增,进而导致有大量的履约评价内容需要同步更新[3-4]。同时,面向建造工程智慧化、数字化管理的需求,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需要适时嵌合应用[5-7]。基于此,利用区块链技术[8]构建一套便于资料存储、易于存证追溯、适于量化考核且能保证公平公正的履约评价体系,将有助于实现工程管理的智慧化,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1 智慧化升级履约评价的需求

1.1 建设工程履约评价的现状与不足

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实施工程履约管理,开展工程履约评价,监督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既是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避免、预防和减少纠纷的有效手段。这些举措对于保证招标规定内容的有效实施,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等,具有长远而重要的现实意义[9]。

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会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分包,监理公司监管不到位,承包商实际未完全兑现投标时的承诺等。还有一些企业会本着契约精神为项目付出额外努力,践行项目价值增值的尽善履约行为[10]。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市场行为推行履约评价,检查发现承包商的信用水平,通过奖优罚劣的方式刺激承包商,从而保障和提高履约信用。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履约评价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国有体制下的建设项目缺乏对承包商的奖罚机制,履约信用管理停滞于低约束力水平,因而对其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虽然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的强制监理制度[11]和质量安全政府监督制度[12-13]可对建筑质量的管理和施工过程的履约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履约监管制度相对缺失,监管力度依然薄弱。

1.2 区块链的应用潜力

最早通过比特币形式被熟知的区块链,是一种信息管理技术,也可被理解为是一种分布式记账系统[14]。对比于传统中心化系统,以虚拟数字网络空间为载体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存储—处理—外部访问的可信性,一旦交易(如写入、读取等操作)完成,信息记录就不会被恶意篡改或丢失且能保证其一致性[15],适用于搭建透明公证的记账平台,能够满足追溯数据产生、使用等信息管理工作的需求[16-17]。

区块链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三类。其中,基于 Hyperledger Fabric 的联盟链技术[18]可以根据应用场景决定其开放程度,网络节点可以由成员机构通过申请接入与授权操作,实现其后续对区块链上信息的存储、管理和(或)监控等目的。

在信息量巨大的当今时代,各行业对于数据安全可信管理的需求都在不断增长,发端于金融领域的区块链技术已经在多种行业的信息管理、信息交互业务中得到了应用,如联网动态数据操作的留痕与溯源[19]、生物数据的安全管理[20]、人文社科的数据共享[21]等。

1.3 平衡记分卡的应用

平衡记分卡(Balanced Scorecard, BSC)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 Robert Kaplan 与 David Norton 于 20 世纪 90 年代提出的,最初用于衡量组织绩效,随后发展成为战略管理方法[22]。平衡计分卡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将企业战略具体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值的一种绩效管理体系[23]。

实际上,履约评价是一种闭环的工作理念,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的评价体系,其借鉴了平衡计分卡的设计思路。平衡记分卡和履约评价是一类评估“执行行为”的工具,它们的应用不是为了制定战略,而是为了实施战略[24];它们是衡量系统的应用,“衡量什么,就得到什么”[25]。因此,在制定和使用这类工具时,需要将考核目标与衡量指标联系在一起并逐层分解细化指标,以达到可量化程度。也就是说,制定考评体系就是明确和细化需要评价考核的内容。

2 案例项目背景介绍

本项目旨在利用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针对其既有承包单位的履约评价资料,开展面向区块链应用的建设工程履约评价体系设计的研究。

2.1 建设工程规模

“十三五”期间,集团确定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为主的地产项目开发与运营”“运营园区相关的产业投资”三大主业方向,计划总投资 718.14 亿元,主要项目及其拓展规模量巨大。

(1)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围填海项目面积 7.44 km2,管廊项目计划建成深圳区域地下综合管廊 100 km;同时完成外环高速、深中通道、智慧立体停车、5G 智慧杆和建筑物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投资;结合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在深圳市 PPP 事务中心的协助下,承担城市空间拓展、重点区域开发、交通设施完善和水环境治理等任务。

(2)科技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深圳市将逐步建成超过 220 万 m2的科技园区,市外储备的 23 km2园区资源也陆续得到开发。目前,集团在深圳市外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合计为 144 万 m2,不仅有力推动了深圳园区与内地共建园区的有机融合和联动发展,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渠道,而且还为集团外溢发展储备更多的项目资源。

(3)功能性投资。以深圳作为核心发展区,集团积极在河源、汕尾和广安等地开展对口帮扶,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哈尔滨等地谋求产业共建,开展区域合作;同时,集团也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开展对外援建工作。随着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加大产业共建的要求,区域经济合作项目将进一步增加。

2.2 履约评价范围

由集团负责的工程招标项目包括实施的总建筑面积在 10 万 m2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包括机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精装修工程等专业发包工程)、3 km 及以上的管廊工程、0.5 km2及以上的围填海(包括软基处理)工程和智慧停车场工程等。相应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 EPC 总包)、设计总承包单位、全过程监理单位(包括总承包和专项分承包施工阶段监理)的履约评价由集团建设管理部和项目管理单位共同组织。基于此,集团的 8 个下属公司管理的共 17 个项目,以及 34 个施工单位、20 个监理单位和 30 个设计单位被纳入了集团 2019 年履约评价范围。

2.3 履约评价改革

近年来,深圳市市级层面已经开始了对履约评价的有益探索,如推行的预选承包商制度和材料设备品牌库制度。2018 年 1 月,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率先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履约评价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基于集团的战略管控要求, 2018 年 8 月,集团启动了项目履约评价管理改革。结合工程项目现状特点和实际情况,颁布了《集团在建项目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行履约评价改革措施,旨在提高项目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计划等方面开发建设的管理水平,推动履约评价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3 更新履约评价体系

3.1 更新评价表

依据《办法》,集团建设管理部曾对施工承包商开展第一次定期评价。汇总各项目管理单位报送的履约评价数据,发现评价整体存在两大问题:第一,评分表中很多指标主观分占比较大,导致具体评分时评分人员主观因素对评分影响较大;第二,不同项目所处实施阶段不同,若按照统一评价要素评分,则难以真实反映承包商的实际履约情况。

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监管各相关单位。集团借鉴平衡计分卡模式,修订了评价要素,主要修订原则如下:进一步细化评分指标并将其量化,以弱化主观因素;对细化后的具体评分指标作了明确约定,使评价指标更加清晰。

考虑到评价要素修订的幅度较大,形成了新版的《施工单位履约评价表(修订版)》和《监理单位履约评价表(修订版)》。表1 简要地展示了集团面向施工单位的履约评价形式。

表1 施工单位履约评分表

以表1 为例,评分分项内容设计为九大项,均为履约评价制度的核心要素。在人员配备评价中,对承包商投标时承诺的团队到位情况及其评分规则作出明确约定;工期控制中对比承包商投标工期、合同工期,对其进度管控能力作出明确要求。评价表中还增加了项目管控中的加分项和扣分项,例如,有施工承包商大局观等加分项,有廉政、重大危险源登记更新和日志完善等扣分项。更新的评价表还针对集团项目的不同性质、不同实施阶段作出了差异性修订。针对修订后评价内容要求的存证材料数目也相应变得更加庞大。

基于应得分数的分数段,评价结果会被归类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的分数区间是按照 R.S. Kaplan[24]的研究结果(即“优秀-良好-中等-差”),以及“奖优罚劣”的原则而设定;每一大项的权重值由集团组织专家组打分获得。

表2 显示了表1 中“五、安全文明施工/生态文明施工(0~20 分)”的评分要素与计分规则。

表2 生态文明评分表

3.2 新版履约评价表的评定结果分析

根据新版履约评价表,集团组织完成了第二轮评价,对现阶段纳入评价范围的 34 个施工单位,20 个监理单位和 30 个设计单位进行履约评价评分。各项指标开始相对真实和客观地反映承包单位的履约情况。

图1 显示了所有 84 个单位的履约评价等级分布比例,其中 34 家施工单位的评价就是基于表1 的评分方式所得。各个单位分组中,优秀单位普遍占比较低(即 5%~7%);满足合格等级但是没有达到良好级别的单位比例较大(即 32%~56%);在施工单位中有 1 个承包单位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结果整体说明,履约情况需要进一步被督办提升。

图1 新版履约评价表对 84 家单位的评分结果

4 应用体系设计

4.1 问题导向

通过 84 个单位的履约评价分项内容及其得分,进一步分析其不良情况的具体原因,发现有三大问题:一是承包商投标时承诺的管理团队人员到位情况普遍不理想,项目经理到位情况较差,而总监到位情况较好;部分承包商或监理单位已经更换的项目经理或总监,到位情况良好;二是施工承包商进度管控力度较弱,多个项目出现不同程度的工期延误;三是质量管控以资料检查为主,缺乏第三方实物检测数据。

基于此,需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对承包商履约的管控力度。第一,强化项目招标环节对承包商履约水平的要求,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纳入关于履约的相关要求及罚则,如在合同中增设对人员不到位、进度管控不力的罚则,并且适当加大处罚力度。第二,招标时的清标环节,可以采用团队述标方式,述标时须增加现场承诺,并将该承诺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第三,强化监理单位职责,要求其加强对承包商考勤,每天定时对施工承包商和监理主要管理人员拍照查岗,对接智慧工地自动考核;要求其对材料进场、隐蔽验收、施工整改等工作拍照记录,按时间和内容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第四,监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商的履约进行考评并记录,同时作为对监理单位的履约评价。

4.2 基础构架

基于以上集团在履约评价中的实际业务需求,本研究从应用实务角度出发,以区块链的联盟链技术为基础,制定出如下实施履约评价的流程设计方案(见图2)。

图2 应用区块链实施履约评价的流程设计

整个构架中将包含三类成员机构:评价方(如集团中多个参与管理的小组)、被评价单位(如前所述的 34 家施工单位、20 家监理单位和 30 家设计单位)和监督/审计机构(如第三方评审机构、社会信用监督部门)。

履约合同是构建履约评价区块链的核心内容,建立在评价方和被评价方的共识之上,并面向监督/审计机构公开。三类机构成员都要通过区块链的认证节点获得接入证书和秘钥。被评价方生成区块信息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定期写入和查阅本单位需要提供的履约证明材料信息,另一种是查阅并下载交易过程信息。评价方生成区块信息的途径有三种:第一种是不定时写入、查阅和下载被评价单位生成的履约证明材料信息,第二种是定期写入履约评价结果信息,第三种是查阅并下载交易过程信息。监督/审计机构可以查阅和下载交易流程信息。定期操作表示固定每天/每周/每季的操作,不定时操作表示随机性的操作。

从用户操作上看,区块链内部功能节点(如Peer节点、背书节点和排序节点)虽不能直观地呈现,但它们是生成区块链的关键内核。用户(即各个成员机构)在日常操作过程中需要确保提供的存证资料符合履约合同规定的信息特征,即对内容、媒介、设备和评分机制的设定;否则信息无法上链被记录。

4.3 上链信息

履约合同规定的信息在操作阶段可被归为四类,即履约评价存证材料获取的设备信息、承载评价材料的媒介信息、评价材料的内容和履约的评分结果(见图3)。

图3 区块链构架下履约评价上链信息的设定

如前所述,更新履约评价体系的内容是规定这四类信息的关键依据,而在得到各方一致认可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履约合同的详细条款需要被明确。表3 列举了在履约评价材料(见图3)存证过程中,“评价内容”与“承载媒介”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应关系。

通过转换(利用代码程序实现),图3 中的四类信息可以被转换为区块可以记录的信息内容,与必要的哈希值合并形成信息序列(即区块),而生成的区块将被并入区块链。

表3 针对履约评价存证的举例

5 应用情景

利用区块链技术支持建设工程履约评价,是智慧化建造的应用情景。管理细则的实施将会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履约评价体系平台(包含硬件设备、用户操作界面)。从应用方式来讲主要是用户按照系统约定定期上传存证,并使特定用户拥有特定权限。从应用区块链信息的流程来讲,本项研究将当前和未来的应用情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5.1 评价要素的落实与继续完善

新版履约评价要素是搭建平台的核心内容,因而在区块链技术应用时要保证这些内容被体现。支撑区块链平台运行的软硬件产品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获得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持。基于搭建好的平台,每年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提取链上信息,以联合评分的形式对集团项目进行总体评估。

此外,还需要继续研究制定项目前期、招标采购环节和保修阶段的履约评价制度,探索制定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单位的履约评价制度。

5.2 存证上传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集团会将《办法》和“区块链存证上传要求”以文本文件形式同时发给投标人,使投标人充分了解集团履约评价制度,从投标阶段一开始以同意合约条款为前提,重视项目的履约诚信,严格执行区块链存证上传的操作。

例如,合同约定的必须到岗人员存证,可以由被评价方通过现场打卡(指纹/人脸识别),以及上传含有时间、位置标签的现场照片/视频等方式存证;可由评价方通过不定时抽查和阶段核验来评价实际履约效果,以便及时鼓励、警告,或者终止相关人员在项目中的施工资格。

5.3 履约评价

在项目实施阶段,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价方每季度从履约评价体系平台中提取信息,对被评价单位进行一次过程评价;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集团建设管理部提取全部信息,组织集团领导、项目管理单位、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成本合约部、财务部等,对被评价单位实施综合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综合履约评价得分,确定履约评价的最终等级。

凭借阶段式的和最终的履约评价,也可以明确施工和监理的连带责任,比如说,施工单位若履约没有达到良好等级,则其监理单位不得评价为优秀。评价方(包括二级企业)一旦评分后,必须立即上传存证到履约评价系统平台;在集团季度质量进度大会上的定期评价结果也应该及时通报,并且将该结果以文书形式快递邮寄给被评价单位总部。

5.4 基于评价等级建立名录

通过履约评价得到的被评价方(即各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得分和评价等级,将成为评价方(即集团)在新建项目工程招标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即该项履约评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是否能够中标的约束条件,其筛选机制目前包括以下三点。

(1)综合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将依次作为集团后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合作对象。

(2)工程竣工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完成后将获得合同规定的履约奖励。

(3)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除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之外,3 年以内将不接受其参加集团项目的投标或承接新的工程。

基于该筛选条件建立的预选承包商名录,是履约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不同资质的企业作了等级划分,使工程招标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理念。

5.5 面向信用社会体系

在履约评价制度约束下,承包商相关业绩和信用将成为重要评审指标。例如,承包商若挪用集团某项目工程款或者拖欠工人工资等,则会被列入黑名单。此外,建立和完善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可以筛选掉没有资质和履约能力的企业,甚至是挂靠的企业。

基于履约评价,集团既可以取消信用水平低的承包商重新获得工程中标的盈利机会,也能让崇尚契约精神、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得到更加公平的机会。信用水平低的在建工程承包商只有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建和新建工程的建设水平,以符合履约评价要求,才能改善自己在集团承包商名录中的不良记录。

诚信履约是集团制定履约评价的最核心诉求。未来对于尽善履约为集团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行为,或者严重损害集团信誉的行为,集团有义务和权利将对应被评价单位的优秀/不良行为上报社会信用监督部门。图4 中右侧的社会信用关联,是本项研究中履约评价体系针对未来社会信用体系联网而预留的端口。社会信用监督部门对应于图2 中的监督/审计类成员机构,这些机构可以对有纠纷的评定结果进行追溯审计和协调。社会信用查询的可达权限,可能会通过社会信用查询点的设置开放给全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可以明确查询被评价单位的信用记录。

图4 履约评价结果并入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想

6 结 语

智慧化和数字化是未来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工作的重点。应用区块链技术,在多个机构之间实现信息一致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和可以回溯的信息共享功能,可以保障信息的公信力。建立有效的履约评价制度,搭建可信赖的记账平台,可以真正发挥履约评价的作用,重构建筑市场工程承包的社会信用体系。

本研究聚焦的履约评价体系设计,有助于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项目顺利开发建设。依托智慧化平台,通过科学的制度激励承包商尽善履约,并及时制止承包商的违约行为,从而大幅度提升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有效遏制恶意竞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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