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文省
近日与从事上市公司监管的朋友们电话交流中得知:他们现在的工作压力也非常大。一方面是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追求利益的途径和行为模式发生了许多变化,涉及什么控制权之争,什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什么财务造假,什么上市公司风险处置等;另一方面是新法规政策不断出台,比如新《证券法》的修订实施等,对于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当然,还有各类中介执业机构的监管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等。于是,突然想到了很久前读过的一本书《与狼共舞》,两下一思量,颇有感触。笔者以为,在这种形势下,要想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效能,最好的办法是走进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通过向他们学习,在“与狼共舞”中提高自身的监管能力。
首先,只有走近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才能真正了解他们,达到知己知彼的目的。就像在战争中那样,被敌人研究透彻了,而己方又没有任何戒备,肯定会一败涂地;反之,既做好严密防范,又深入透彻地研究好敌人的各种情况,制定出有效的作战方案,并严格认真组织实施,往往能够取得制胜先机。俗话说“近狼群方能知狼性”,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从监管与被监管的角度来讲,处于下线的被管理者和被监管者往往愿意研究管理者和监管者的思路,以达到规避管理和监管的初衷,毕竟从内心来说,任何人都更愿意在任何时点获得主动权。现实生活中,限于人力、物力,证券监管部门一般对于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機构的了解,不见得比他们对监管部门了解得更多,这就使得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地位。只有监管干部真正走进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花时间了解他们,花大精力研究他们,有针对性地研究行之有效的监管对策,才有可能在监管工作中占得先机。
其次,只有真正深入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才能真正熟悉他们业内运作的模式,不被表象所迷惑。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仅靠审阅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听取各类中介机构的工作汇报,并采取有限的监督检查,甚至是现场检查,不可能发现上市公司的所有问题,甚至被假象所蒙蔽而导致监管效能欠佳。最好的办法,就是监管部门下决心,安排监管干部去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挂职学习,跟着他们一起工作,熟悉自己原来并不熟悉,甚至一知半解的企业管理、财务、律师、评估等等知识和业务流程,当然,能够结合上市公司运作中的一些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年报审计、资产评估等重大事项参与进去,才能够真正熟悉他们业内运作的模式,提升自身的监管理念和监管能力,改善自身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这方面,证券监管部门不仅要有魄力,还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这样的挂职学习才有可能达成初衷。
再次,只有全盘研究和掌握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的详尽情况,根据监管工作监管形势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工作方案,并真正付诸实施,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监管的效能。能够准确高效地捕获猎物的猎人并不是比猎物有多高明,关键在于善于学习,善于摸索猎物的活动规律,提前挖好陷阱,布好伪装,迫使猎物就犯。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就要透彻研究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违法违规的各种可能性和规避监管的手段,在关键环节上采取得力监管措施堵漏防范,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上市公司的监管质量才能真正迈上一个新台阶。当然,对于上市公司和各类中介执业机构的详尽情况的了解,监管部门还要学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投资者的有效合理诉求、对社会传闻和各种小道消息的准确分析和把握。这方面,上市公司的监管者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需要各方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同样,见狼生畏,采取躲避的方式,自然只能永远成为狼群的手下败将;不愿只身犯险,与狼群进行有效博弈,其畏缩胆怯,只会更加激发狼群的斗志,让群狼看不起;只有不畏艰险,勇敢走进狼群,通过向群狼学习生存搏击之巧,才能在不断的摔打下迅速成长成熟,并最终练就屠狼之术,在与群狼的博弈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但愿我们的上市公司监管者早日通过“与狼共舞”真正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