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城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思考

2020-09-17 12:42徐胜高湖北省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畜牧业 2020年13期
关键词:畜牧兽医疫病

文│徐胜高(湖北省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湖北省应城市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大力开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畜牧业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以来,应城市连续7年被湖北省孝感市政府授予“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应城市2017年的H7N9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2018年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2019年,及时阻止了因高温高湿引发的生猪混合感染疫情扩散。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83%以上,畜牧业产值达3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30%以上。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72%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2%以上。

一、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1.体系健全,防控能力得到加强。2005年以来,应城市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先后组建了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为17个乡镇派驻了动物防疫监督员,实行防、检、监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统一管理,聘用建立了一支包括131名基层防疫员队伍。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疫情监控网络,建立了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制度。

同时,市、镇两级政府都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重大动物疫情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应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抗原监测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2019年,应城市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实现了原畜牧兽医局与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无缝对接。应城市农业农村局设立了畜牧兽医股、政策法规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同时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也在改革之列。应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也设立了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股、畜牧技术推广股,全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好地保障了《动物防疫法》的有效实施。

2.管理到位,防疫责任得到落实。2019年,应城市机构改革后,市政府保留了应城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并及时调整了成员单位和分工安排,由分管市长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城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应城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专班。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坚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的防控工作合力。

应城市每年3月例行召开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市畜牧兽医局、乡镇畜牧中心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实施双轨目标管理。各乡镇与畜牧中心,各畜牧中心与包片防疫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应城市畜牧兽医局与派驻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也签订责任书,年底严格进行考核。全市从上到下,把防疫责任落到了实处。

3.联防联控,重大疫情得到遏制。多年来,应城市已形成了良好的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机制,于每年3~5月、9~11月进行。春秋两季防疫工作从召开动员会、发放防疫物质、防疫督查、补免补注、验收考核等环节出发,环环相扣,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为遏制重大动物疫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面对不可抗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科学应对,及时处置突发疫情。2017年2月,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及时对应城市蒲阳菜场1178只输入性H7N9禽流感阳性鸡只进行紧急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迅速关闭了全市城乡22个活禽交易市场,控制了疫情。

2018年8月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应城市迅速行动,统筹做好宣传教育、疫情排查、采样监测、消毒灭源、设置消毒检查点、储备应急物资等各项防控工作,取得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阶段性胜利。

2019年6~8月,面对全国多地出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及其他生猪疫情,应城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启动战时防控机制,在疫情排查、查疫堵疫、查泔禁泔、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及时阻止了非洲猪瘟疫情的传入和蔓延,保障了生猪生产能力。

2020年上半年,应城市生猪复产增产势头良好,应城新好农牧有限公司2.1万头种猪及应城市王巷、兴达、振鑫等3个3000头种猪场项目正在新(改扩)建之中,预计2020年年底可投产,届时应城市生猪出栏将可年新增60万头,有望再次进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之列。

4.执法有力,畜产品安全得到保障。近年来,应城市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面向农业农村系统,大力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纳入了“七五”普法内容;采取“三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意识,普及了动物防疫科技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防疫的自觉性。

同时,应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专班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法治牧,以法兴牧”。2019年,应城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立案3起,结案3起,罚款6093元。出动执法人员530余次,执法车辆160余辆次,检查经营户(点)262户,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把“四关”,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把了投入品监管关。委托乡镇畜牧中心和派驻乡镇的监督员开展“兽药残留”自检工作。共检测样品3506份(其中,“瘦肉精”2680份,磺胺类240份,喹诺酮类586份)。组织专班对全市8家万头猪场、11个养殖小区开展了拉网式的巡查监测,未发现违规添加药物的行为;对全市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进行再规范,未检查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

二是严把了检疫监管关。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共检疫生猪23.7万头。强化规模养殖场检疫电子出证的监管,共出证6229份。

三是严把了无害化处理监管关。加强了对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中心的管理,实行无害化收集全程监管,全年共无害化收集处理病死猪1.76万头。

四是严把了生猪屠宰监管关。顺利完成了全市生猪屠宰厂(点)清理整改工作,于2019年7月1日前,依法关闭了11个乡镇屠宰点。通过升级改造,依法保留了2家屠宰企业,督促落实了屠宰企业“两项制度”,实施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2家屠宰企业都能自觉、及时开展非洲猪瘟入场自检工作。

此外,加强了全市私屠滥宰巡查与监管,联合公安、市场、环保等部门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全年共进行各项整治6次,例行集中执法10次,共捣毁违法屠宰点6个,联合执法查处案件4起。

5.投入增加,基础条件得到改善。2011年,原应城市畜牧兽医局按照上级要求,共投资80万元改建兽医实验室,其中基础设施投入33万元,更新仪器设备47万元,着重提高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能力,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在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应城市每年落实“以钱养事”资金190多万元,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年人均报酬达5000元以上,并为其办理了行业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100%。

应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2座冷库、配备1辆疫苗专用冷藏运输车,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配置了冰柜、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防疫员配备有冷藏箱。2020年,应城市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拨付专款300万元,用于兽医实验室升级改造,实验室建成后,将可开展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病原学检测,有效解决以往送检费用高、检测慢等问题。

二、动物防疫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依法防疫意识有待提高。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尤其是部分乡镇的领导,没有真正贯彻落实政府保密度,“重控轻防”问题突出。二是农民认识不高,部分农民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不熟悉,拒绝免疫、逃避检疫,以及疫情发生后,隐瞒疫情、乱丢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中小规模及散养户“重养轻防,轻防重治”传统思想观念重,自觉接受动物防疫的意识不强。

2.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目前,应城市基层防疫员131人,其中55岁以上占87%,畜牧兽医专业人员面临着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境地。基层防疫员收入低,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左右,与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的8000元/人的最低标准差距较大。防疫员近年来只减不增,走(退休、死亡)一个少一个,全市没有新增。

3.动物防疫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经费没有保障,依照法律规定动物防疫经费应当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预算,但由于县级财政和大部分乡镇财政困难,无法保证防疫经费的投入,因此达不到较高的防疫密度和较好的防疫效果。二是基础设施差,部分基层畜牧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面积小、房屋简陋,检测设备匮乏,诊疗技术落后,检疫靠肉眼观察,治疗凭经验诊断,难以正常开展防疫、检疫工作。

4.动物防疫法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设置上存在问题。《动物防疫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设置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由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尚在待定中,一些县市已撤销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城市的机构改革中还不确定是否能保留这个机构。动物卫生监督职责不明朗,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动物防疫监督职能,影响了监督效果。

二是《动物防疫法》对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处理力度及罚金过低或无处罚措施,违法成本低,导致各种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三是《动物防疫法》没有明确指导动物防疫机构的科学设置,全国农业系统没有一套固定的机构设置和模式。各地畜牧兽医管理、动物防疫、畜牧执法等机构和职能混乱,上下不通,导致政令不畅,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成效及动物防疫法的实施。

三、加强和改进动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重视畜牧业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大做强畜牧业的认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基层队伍建设、财政保障等问题,推动应城市动物防疫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2.要进一步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面的宣传,使《动物防疫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的自觉性。要高度重视2020年《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征求意见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的修订建议。

3.要进一步加强防疫检疫工作。抓好养殖环节的强制免疫工作,强化农户散禽防疫,实行无缝隙免疫;严把检疫关,全面推行市场准入管理,对城区牛、羊实行定点屠宰,加强宠物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4.要进一步加强防疫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保留并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和职责,配优配齐执法人员,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动物防疫执法队伍;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加快兽医实验室改造,加强疫病监测、检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落实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政策;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应城市动物防疫工作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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