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博,朱一青,朱 耿,朱占峰 FENG Wenbo, ZHU Yiqing, ZHU Geng, ZHU Zhanfeng
(1. 浙江海洋大学,浙江 舟山 316022;2. 宁波工程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3. 浙江万里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
(1. Zhejiag Ocean University, Zhoushan 316022, China; 2. Ningbo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ingbo 315211, China; 3. Zhejiang Wanli University, Ningbo 315000, China)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质量增长,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居民的饮食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海产品由于其独特的食用价值和营养价值,其消费量也在逐年增长。我国是一个渔业大国,渔业资源十分丰富,海产品的流通在我国物流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由于海产品本身的特点,特别是鲜活海产品本身易腐的属性,加之海产品的季节性与地域性,要求海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时间与温度。因此,对海产品供应链的协同运作已成为海产品运行各方十分关注的问题。
由于我国对于海产品市场与物流市场的开发较晚,对海产品供应链的研究还比较单薄。梳理和挖掘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显示已集聚了一批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马林、黄通(2007) 利用不同海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的选择和博弈关系,分析其对生态模式推广与养殖户收入的变化[1]。周海霞(2018) 站在水产品物流园区集约化管理模式分析的基础上,从水产品物流园区的内涵与特点的角度出发,探索构建海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化管理的集成化管理模式[2]。王乃峰等(2016) 提出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市场管理机制、法律约束等使整个海产品供应链参与企业共同作用来保证海产品物流质量[3]。唐力翔等(2019) 通过将供应链系统与海产品流通模式作为重点,提出要从国家层面加强海产品供应链系统的投入与管控[4]。
由于鲜活海产品自身的属性与特点,对于流通过程中的协作性要求较高,加之海产品的生产、储运和加工等环节的节点企业合作意识不够强,过度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较少关注供应链的整体效益,造成了制约海产品供应链发展的一系列问题:(1) 国内海产品物流效率较低,物流成本较高,物流过程中损耗较大;国内海产品物流目前仍以传统的运输方式为主,多以自然形态运销,极大地增加了海产品的物流成本和流通损耗[5]。冷链运输条件、冷库建设条件尚不能完全满足海产品供应链发展的需要,实现海产品供应链流通的低温保存较为困难。(2) 海产品市场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市场标准,缺乏统一的物流技术设备标准,加之海产品本身的多样性也加剧了海产品供应链过程中的损耗。(3) 海产品供应链信息化程度较低,国内海产品流通的参与企业规模小、分布较为分散,缺乏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造成了目前信息化程度与现实需求不匹配。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信息搜集成本。(4) 海产品供应链大多由批发市场主导或零售市场主导,成员企业合作意识不够强,产业集中程度较低,产业格局混乱。尽管在舟山、青岛、大连等渔业发展较好的城市,海鲜物流中心、海鲜物流产业园建设初具规模,但仍然只是空间上的相对集中,未能带动整个海产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因此,如何提高海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对接,高效地组织海产品流通、促进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集约化,提高海产品供应链的协同度等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Manthou V 等人的研究结论,供应链协同是指所组成的供应链各参与节点彼此进行协调和努力以期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6]。根据哈肯提出的协同理论[7],通过为海产品供应链节点上的所有企业和组织设计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发生相互作用,进行空间、时间和功能结构上的重组,由低级有序状态转变为高级有序,使原本松散的个体转变为追求共同利益的整体,进而产生远大于各节点简单相加所产生的新效能。海产品供应链协同也可以看作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海产品供应链节点上的参与个体视作一个整体,对整个供应链系统进行协调,以协同化的管理策略来减少海产品供应链的冲突与内耗,使其更好地合作与分工,以期达到整体的最优化效率。对于促使海产品供应链由无序走向有序的讨论,其主要规则包括:市场与利益共享机制、责任与风险共担机制、信息与资源互通机制、技术互补机制、信任协调机制,等等。实证显示,海产品供应链上的利益与资源的合理分配、风险的合理分担是实现供应链有效协同的驱动力;技术互补与信息共享是实现供应链有效协同的主要手段与技术关键,各节点企业之间的互相信任是实现供应链有效协同的基础条件。
海产品供应链中的各节点企业分别属于不同经济利益实体,在没有实现供应链协同管理的情况下,其决策的目标依据往往是本公司的利益、目标与组织文化。而海产品供应链中信任协调机制的建立则成为实现供应链协同的基础,确保整个海产品供应链实现协同效应。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通过建立新型的协调运作、共商共享、相互信任的新型伙伴关系,提高海产品供应链柔性的同时实现海产品供应链的最优化。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能够建立信任关系的关键因素是可以通过信任受益,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对于海产品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内部之间通过信任协调机制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对外通过海产品供应链上各节点之间的信任协调机制可以提高竞争力,提高商业利润。供应链节点企业在海产品供应链运营中积累的信誉也是企业隐形财富,当海产品供应链中的节点企业在信任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动态的商业联盟,当某一节点运营中遇到困难与危机的情况下,以信誉作为保证可以得到整个供应链的资金与技术支持。
海产品供应链连接多个利益主体,涵盖了海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并伴随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种要素流动和竞合关系的复杂系统。一般来说,海产品供应链上的实体要素包括:海产品生产者、海产品加工企业、物流企业、海产品销售商及消费者,等等。在海产品供应链中,生产者是整个供应链的起点,作为海产品的源头,是原材料的提供者。海产品的生产者包括渔民、养殖户、生产合作社等,他们通过捕捞、养殖等渔业作业活动,将打捞上来的海产品提供给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海产品为对象,进行必要的处理、加工、分类、包装等处理之后,再按照其用途分别制成成品或半成品分销给各地的批发市场、超市、餐厅等。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对于驱动整个供应链的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海产品物流企业承担了海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运输和配送活动,贯穿于海产品流通的一系列环节,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海产品的增值。海产品销售商主要包括批发商、分销商和零售商,是供应链流通的核心环节,在物联网技术和电商平台支撑下,许多销售商已具备组织海产品物流配送的能力。
在海产品供应链中,不仅包括实体要素,还包括流动要素,即是指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8]。其作为三个基本的流动要素,流向也存在差异。物流是海产品实体流动的过程,是海产品供应链良性运行的保障,由上游的海产品生产商流向下游的最终消费者。资金流是企业内部与供应链良好运行的实现手段,流向与物流相反,是从消费者流向供应链上端的生产供应商;信息流是海产品供应链运行的核心,流向是双向流动的,需求信息与资金流流向一致,由消费者自下而上流向生产商,而供应信息正好相反,流向类似于物流,是自上而下流动的。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演进和战略意识的增强,海产品的流动已由单纯的物流活动转变为供应链管理的新阶段。海产品供应链上的渔民、养殖户、生产合作社、海产品加工企业、物流企业、海产品销售商都不可能单独完成海产品从养殖、捕捞、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全部过程。只有通过协同运作,才能实现规模效益和整体增值的目标。市场与利益共享机制、责任与风险共担机制是实现海产品有效协同的驱动力。事实上,海产品供应链协同的动因在于通过协同可以降低海产品供应链总成本,海产品流通环节的各企业加入海产品供应链有利于各节点企业的合作决策[9]。各节点企业之间建立了协同关系后,将通过协商机制谋求海产品整个系统的共赢。这种协商机制的建立将降低海产品流通的交易成本,进而降低海产品流通的总成本。协同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由于传统的海产品流通各节点相对分散,交易时也大多数抱持短期合作意识,而海产品供应链的建立将会使交易关系趋于稳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要素集聚、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益,获取利润最大化。海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与传统的海产品流通模式最大的区别与优越性在于它改变了参与海产品流通各节点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单纯的竞争关系变为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当然作为企业,他们追求利润的初衷并没有变,只是在海产品供应链上,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基础是实现整条供应链利润的最大化。
以供应链协同的基本原理为研究依据,对海产品供应链的协同机制进行分析后,重构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关系。在遵循市场与利益共享机制,推进责任与风险共担机制,倡导信息与资源互通机制,强化技术互补机制和信任协调机制的基础上,从战略维度、管理维度、操作维度三个协同维度入手[10],由具体的目标协同、制度协同、信息协同、技术协同、生产协同、采购协同、加工协同、物流协同、销售协同组成,构建海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型,如图1 所示。
图1 海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型
战略维度的协同是指站在整个海产品供应链发展的高度,以宏观的视野俯瞰整个海产品供应链的运作,确定海产品供应链的目标,为供应链发展建立愿景以及保证目标实现的整体规划,制定海产品供应链运行的标准与制度,规定管理协同与操作协同的范围与程度,这是海产品供应链协同的关键一步,主要包括目标协同、制度协同。
2.1.1 目标协同。海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型中的目标协同,既包括海产品供应链整体的战略目标,又包括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是保证解决海产品供应链整体运行目标与海产品供应链中各节点目标冲突的关键,保证二者具有一致性[11]。从本质上讲,目标协同可以平衡整个海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关系。海产品供应链应该以保证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兼顾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在保证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同时,利用市场与利益分配机制,满足各节点企业的发展目标。
2.1.2 制度协同。为了保障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协同运作,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这也是海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型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分为两个层次,一方面是政府、行业协会颁布有关海产品供应链协同运营的制度,在宏观层面上进行的干预与监督。另一方面是海产品供应链内部的制度,供应链各节点企业共同制定相关的制度与运转规则并统一遵守,在没有外部特定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保证海产品供应链可以自我运行、自我适应、自我成长。
管理协同主要为海产品供应链主体之间以及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业务计划上的协同,是对海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与企业内部之间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生产协同、采购协同、加工协同、物流协同、销售协同,又可以称为全流程管理协同。
2.2.1 生产协同。作为海产品供应链上的各节点,在战略协调指导下,各节点的生产管理环节应该协调一致,降低库存,实现整体效益最优。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各节点通过信息共享,即时将终端消费信息传递到海产品生产、加工厂家,有利于降低产品积压。对于一条供应链多个生产厂家的情况,应注意产品种类的划分和协调,以避免同质竞争。
2.2.2 采购协同。在海产品供应链上,零售商和批发商要保持协同理念,在采购环节要善于沟通信息,对消费市场前景的预测要加强交流,确保科学准确。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环境中,采购环节的协同不同于计划指令,是在市场规律环境下决策管理。
2.2.3 加工协同。在现代任一海产品供应链运作中,均存在生产加工和流通加工,涉及海产品生产者、专业加工企业、物流企业和销售商等,在该环节的协同运作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加工以及包装材料,有利于降低加工消耗,实现绿色低碳。
2.2.4 物流协同。在海产品供应链中,物流处于核心地位,生产物流、加工物流、销售物流,都需要无缝对接冷链物流,这就要求生产、运输、加工、仓储、配送等海产品物流的各个环节必须协调一致。否则,将极大地影响海产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
2.2.5 销售协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购买嗜好有其自身规律,很难被外力所左右。尽管如此,销售环节还是要通过预测和市场调查,及时摸准市场行情,加强与上游节点的对接,提升整条供应链的服务质量。
总之,为了满足市场对于海产品的需求,促进海产品产业的发展,实现海产品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需要,海产品供应链上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流动要素不断变化,海产品供应链上各节点的企业成员也需要根据流动要素的变化在业务流程上不断调整。利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对海产品供应链上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个环节进行业务上的调控,使各个作业环节有机衔接。管理协同不仅是海产品供应链协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海产品供应链增值效应的重要手段。从海产品供应链实际业务操作出发,建立业务协同流程,依靠业务协同带动要素流动,连接生产与市场,优化海产品供应链的运转状态。
操作维度的协同主要是指海产品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通过信息协同与技术协同实现海产品供应链业务的同步运作,操作维度协同的重心是在协调管理维度具体业务作业[12],主要包括技术协同与信息协同。
2.3.1 技术协同。技术协同主要包括海产品供应链中生产机械化、技术研发与引进、技术标准化应用等。首先,在养殖、捕捞、加工等过程中均开展机械化作业,提高供应链技术机械化的总动力。其次,供应链技术的研发大多在高校与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率不足,通过产学研协同开发技术,如海产品冷链技术、海产品清洁生产技术,提升海产品供应链的技术水平。另外,制定统一的供应链技术标准,方便各个环节的衔接。
2.3.2 信息协同。海产品供应链中的信息协同,是指通过信息数据的有效传递实现供应链信息的实时同步共享。在海产品供应链管理中,海产品从养殖、捕捞、采购、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业务链较长且复杂,海产品供应链中信息协同可以使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准确、及时,供应链信息得以有效传递。海产品供应链信息协同主要体现在海产品供应链的信息化水平。在宏观层面,主要体现在对于渔业信息化环境建设、渔业信息化资源建设、渔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搭建产品信息查询网站、交易信息查询网站、物流信息查询等。在微观层面,需要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射频技术、数据采集技术等,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海产品供应链,实现资源信息的优化配置,提高海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总体水平。
在我国海洋经济跨向深蓝、注重生态发展的进程中,海产品供应链协同的运行与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协同,将实现降低供应链总成本、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为此,需要增进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互信,这是供应链协同的基础,而信息共享与技术互补则是实施供应链协同的手段。研究表明:在市场与利益共享机制、责任与风险共担机制、信息与资源互通机制、技术互补机制、信任协调机制作用下,通过建立战略维度、管理维度、操作维度三维海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型,将有利于全方位、全过程、全场景的实现海产品供应链协同。
根据海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模型的构成及其应用过程,在新时代、新技术、新业态下,必须加速实施新模式。为此,要从政府的政策调控、行业的标准制定和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流程再造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实施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海产品供应链的支持力度,从未来国家粮食食品安全的视角,看待海产品供应链的发展潜力和重要作用。二要加快制定、完善、优化海产品供应链运营、操作的协同管理标准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三要培育海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持续优化创新供应链体系,确保海产品供应链的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