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水灾事故损失核定

2020-09-10 14:53李宽宽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2期
关键词:核定损失

李宽宽

摘要:随着我国机动车辆数量的急剧增加,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在不断增长,而各大保险公司在大力承保的同时,也伴随着定损业务量的增加.对保险公司来说,每到夏季,就会出现大量由暴雨,洪水等引起的水淹车事故,而如何快速,优质的处理好突发的水淹车事故,就成为了查勘定损员必须面对的一个考验和挑战,本文将对相关内容作详细阐述。

关键词:水灾事故;损失;核定

一、水淹后的损失评估

(1)水淹高度为一级时的损失评估。水淹高度在汽车的制动盘和制动毂下沿以上,车身地板以下,乘员舱未进水,水淹高度定义为一级。

当汽车的水淹高度为一级时,有可能造成的受损零部件主要是制动盘和制动毂。损坏形式主要是生锈,生锈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水淹时间的长短及水质。通常情况下,无论制动盘和制动毂的生锈程度如何,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主要是四轮的保养,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四轮的保养费用。

因此,当汽车的被淹高度为一级,被淹时间也为一級时,通常不计损失;被淹时间为二级或二级以上时,水淹时间对损失金额的影响也不大,损失率通常为0.1%左右。

(2)水淹高度为二级时的损失评估。水淹高度在车身地板以上,乘员舱进水,而水面在驾驶员座椅坐垫以下,水淹高度定义为二级。当汽车的水淹高度为二级时,除造成一级水淹高度时所造成的损失以外,还会造成以下损失:四轮轴承进水,全车悬架下部连接处因进水而生锈,配有ABS的汽车轮速传感器的磁通量传感失准,地板进水后车身地板如果防腐层和油漆层本身有损伤就会造成锈蚀。少数汽车将一些控制模块置于地板上的凹槽内(如上海大众帕萨特B5),会造成一些控制模块损毁(如果水淹时间过长,被淹的控制模块有可能彻底失效。损失率通常为0.5%~2.5%。

(3)水淹高度为三级时的损失评估。水淹高度在驾驶员座椅垫面以上,仪表工作台以下,水淹高度定义为三级。

当汽车的水淹高度为三级时,除造成二级水淹高度所造成的损失以外,还会造成以下损失:座椅潮湿和污染,部分内饰的潮湿和污染,真皮座椅和真皮内饰损伤严重。一般说来,水淹时间超过2 4小时以后,还会造成以下事故:桃木内饰板会分层开裂,车门电动机进水,变速器、主减速器及差速器可能进水,部分控制模块被水淹,起动机被水淹,中高档车行李舱中的CD换片机、音响功放被水淹。损失率通常为1.0%-5.0%。

(4)水淹高度为四级时的损失评估。水淹高度在仪表工作台中部时被定义为四级。当汽车的水淹高度为四级时,除造成三级水淹高度所造成的损失以外,还可能造成以下损失:发动机进水,仪表台中部分音响控制设备、CD机、空调控制面板受损,蓄电池放电、进水大部分门座椅及内饰被水淹,音响,的喇叭全损,各种继电器、保险丝盒可能进水,所有控制模块被水淹。损失率通常为3.0%-15.0%。

(5)水淹高度为五级时的损失评估。乘员舱进水,水淹高度在仪表工作台面以上,顶棚以下,水淹高度定义为五级。当汽车的水淹高度为五级时,除造成四级水淹高度所造成的损失以外,还可能造成以下损失:全部电器装置被水泡,发动机严重进水,离合器、变速器、后桥可能进水,绝大部分内饰被泡,车架大部分被泡。损失率通常为10.0%~30.0%。

(6)水淹高度为六级时的损失评估。水淹高度超过车顶,汽车被淹没顶部,水淹高度定义为六级。当汽车的水淹高度为六级时,汽车所有零部件都受到损失。损失率通常为2 5.0%-60.0%。

二、分类估损

对受灾车辆开展准确定损工作的前期,必须对损失配件进行合理的区分,要按照类别区别出机械配件、电器配件、装饰性配件、舒适性配件;要区别出更换配件、可修复配件、待确定配件范围项目;要分类区别出交通事故损失配件项目、水淹损失配件项目;要区别出正常损失配件项目和灾后扩大损失配件项目;要区别出属于保险责任和不属于保险责任项目。对损失项目进行分类以便定损工作的顺利进行。

水淹车辆的控制损失项目重点工作为对可修复配件和待确定配件范围项目的恢复和确认。

三、受损配件处理

控制受灾车辆损失的重点是正确开展除水、除锈、防锈工作,关注项目是水淹后的电器项目及可修复配件、待确定配件范围。受损配件处理的要求如下:

(1)此项工作必须在具有除水、除锈、防锈工作能力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此能力包括工艺能力、设备能力、技术能力及与保险公司的配合沟通能力等。(2)开展此项工作前,必须与此维修企业确认上述修复工艺、确认损坏项目的鉴定工艺,并以文字文件的形式确认。(3)除水、除锈、防锈工作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进行,其中的除水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绝对不允许拖延。(4)对修复后的功能性恢复配件再次投入使用,或确认不能再使用的配件,必须得到准确鉴定或测试。(5)对配件进行修复的过程中,必须全程掌握和控制,如遇到专业技术问题,要征求有关技术人员和公司专业人员的支持。

四、事故定损原则

对水灾车辆的定损工作,重点突出“快速”,即定损、定责必须迅速完成。定损受损车辆的原则如下:先高档车,后普通车;先轿车,后货车;先严重泡损,后轻微受损;先计算机控制模块、线路、电器,后其他部位;先清洗烘干,后检测维修。

五、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清理的顺序

通常对水损较严重的车辆进行维修、清理的顺序如下:

(1)先断开蓄电池电源(对于高级轿车还必须切断记忆电源,即小蓄电池)。(2)用清水进行严格、仔细冲洗去污并排去积蓄的水,特别注意对仪表及液晶影像音响、导航系统的保护。(3)一般拆卸顺序为:先电器控制系统、电器设备,后其他部分;先内饰、座椅部分,后外观部分;先泡损时间久的部分,后其他部分。(4)将拆卸下的电子控制装置、电子传感器等电子器件,清洁去水后浸于酒精(含量9 9%的工业用酒精)容器中进一步去除水分。(5)用文件形式说明对配件进行除水、除锈的方法及过程。(6)对录入更换配件,必须张贴“零件标”,并编号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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